最近网上热议战争的帖子不少。有人说,现在再也不是小米加步枪的时代了,现代战争打的是尖端的武器和领先的装备;也有人说,什么尖端的武器,全是钱堆出来的!现代战争打的是雄厚的经济实力,说到底就是只要有钱就能打赢;也有人故作伟人状说:“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民,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可立即就有人反对,说:胡扯!你在现代战争中哪能见到“人民”的影子啊!除了不可避免的误伤和自愿充当“人体子弹”的“人民”外,战争只针对军事目标和武装人员,这是国际公认的惯例。
当然,要说“人民”对现代战争一点影响没有也不对。因为在现代民主国家,总统虽然是名义上的三军总司令,但宣战和媾和的权力却在国会。二战期间,美国人迟迟没有参战,原因就是宣战的议案在国会通不过。纳粹和日本就嘲笑说,让美国佬在国会里眇吧!等他们吵完了,我们的仗就打完了。可这些失去理智的战争狂人恰好忘了民主制度的一个特点:一旦争论完毕,他们就知道他们该怎样做了。因为争论使他们明白了,如果任凭法西斯在世界各地烧杀抢掠,那么由开国元勋们创立的制度文明和宪法体系将毁于一旦——而这种制度下的法律能保证他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能保证他的生命尊严不受糟践,能保证他和他的后代们享有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也就是说,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公民拿起武器捍卫的不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一个高耸入云的虚假共同体,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和权利。如果他要这个国家放弃抵抗也可以,但那样就等于同时放弃了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财产和法律。
清朝末年,英国和清兵在广东海岸为了大打出手,两岸清国民众站着瞧热闹。每有清兵被火炮击中,或兵船开花起火,民众即鼓噪取乐。英国绅士于船上观战,大为不解,问翻译,翻译日:这个国家不以它的民众为重,它的民众亦不以这个国家为重。譬如有盗寇来犯,家长要全家人奋力抵抗,誓与家园共存亡也没错,只是这个命令只能针对你的家庭成员,如果我只是一个临时的房客或被雇的奴工,平常也吃不饱穿不暖,而且经常被打骂关押,那么强盗来犯时我为什么要拼死抵抗?难道被你打死和被外国人打死这里面有本质的区别吗?其次是这个家要有值得保卫的东西,比如金银财宝或贵重的家电、信物。如果家中别无长物,就像陕北说书里唱的:“风扫院子月点灯/房顶上开个黑窟窿/口乞饭照出个人影影/睡觉枕个草捆捆”,这个家还用得着保卫吗?难道贼会偷走贫穷、疾病和死亡吗?
因而,现代战争说到底,是一种制度与另一种制度的较量,一种文明与另一种文明的对抗。一个大国想要迅速崛起,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立于不败之地,也没有什么不对,只是崛起以前要弄明白,崛起以后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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