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眼中的色彩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最美丽的色彩。也许,伴随着时间,有的人会改变自己眼中的色彩,改变自己的目标或什么的。而我,就算时间再变化,也改变不了我眼中那最美最美的色彩-------天蓝。天蓝色,是我最喜欢的色彩。自从我的第一声啼哭开始,就意味着我的出现。渐渐地,长大了。喜欢独自一人抬头呆呆的望着那天空。一望就是半小时,就算妈妈或爸爸在叫我,我也没听见。
或许,就是很小时对天空的迷恋,使得读一年级时的我便总喜欢用彩笔彩绘蓝天。上美术课时,我总能很欣喜的描绘出蓝天、白云,描绘出小朋友们对那蓝天的痴情。作文 http://也许,也是因为射手座的原因吧!射手座的孩子喜欢蓝色,纯蓝,天蓝,是他们最喜欢的颜色。或许,就是因为这原因,才会使得我对蓝色的痴情。 记得那次,是学走路,踉踉跄跄,一步三跌,一跌便摔在那被太阳照的发热的地面上。
然而,从小自己变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一个字“强”。因为强,我不会常常哭泣,摔倒了,爬起,不哭,望望天空,望望天蓝,他在朝你笑呢!好像在对你说:孩子,爬起来吧!不许哭哦,我会笑你的!我才不肯服输呢,一件小事哭哭啼啼,又不是林黛玉,哭什么。天蓝,是我最喜欢的色彩,在它那里,包含着我的许多美好回忆,是它,让我学会了坚强……。 天蓝,让我学会了做与别的女生与众不同的女生,让我学会了坚强。虽然有的男生喜欢欺负女生。不过,我决不会让他们得逞,想捉弄我,就得让我先捉弄他们…。。
天蓝,因为它,我学会了许多,它,是我眼中最美的色彩。人生的旅途需要它,奋斗吧! Iioveblueskyverymuch !
第2篇我眼中的色彩
抬起头,放下笔,从窗口瞟见了眼前的一片“灯红”。这个夜晚是宁静的,听不见眼前灯光下的喧嚣,那霓虹下的繁华。仿佛与世隔绝,深深体会了淘渊明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当然我是欣赏他的。或许是谁也不想打扰我的学习或许是我根本不想融入那份喧嚣。
打断思绪,回转眼前,那只是一片黑暗中显现了一些星星点点的色彩,他们是缤纷的,却有是微不足道的,怎能同这片黑暗相提并论,但是一到天亮,这些色彩又是毫无用处的啊,怎能体现他们的价值,然而,他们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吗,矛盾了....是否我也能成为那茫茫黑夜中的“星星点点”,在黑暗中以奋斗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如同一星陨落,也能照亮一方夜空。听,济慈最后的歌唱——夜莺颂。济慈和他的夜莺同在夜里奋斗,若不曾亲耳听过,谁也不会知道,林字中竟有这样一种发痴的鸟,天晚了才开口唱,在黑夜里倾吐他的妙乐,愈唱愈有劲,直唱到天亮,连真的心血都跟着歌声从他的血管里呕出。他俩从来不畏惧黑暗,却在黑暗中享受生活。
我的眼中,至少此时,只有黑色。我真正的明白了,唯有在黑暗中奋力前行,在强烈对比中,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是一种不可多得。我曾不懂得那帮人无病呻吟的感时伤怀,那些所谓的深刻,我通通都不以为然,只认为那是一种不乐观的生活态度,骄傲的我不屑一顾。原来,这的确是一种在茫然中寻找目标的过过程,他就如同在黑暗中孤独摸索,直到达到目的。
回头望,仍是黑色一片,早不见了那漫漫长路,但我深信,我经过了这条路,那是不可磨灭是事实。悄然发现,当自己经过着黑暗时,也能从黑暗中搜集光明,附于自身。默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否,此人正被这片黑暗所吸引呢?
第3篇我眼中的色彩
曾经深深地拒绝过黑暗,因为它不若光明般绚烂,给予的,只是无尽的哀思与希望。——题记独享海暗不知不觉之中我爱上了黑暗。在朋友的纪念册中,我留下了一纸黑暗。
我说,你就把这片幽静的黑暗当作我吧。我曾经执着地欣赏白色,但后来我发现白色太纯太真,容不下一点杂色,反令人觉得虚假,就像以前的我。黑色虽然没有红色的热情与奔放,黄色的自由与希望,紫色的高贵与淡雅,但它有自己独特的美:厚实与质朴。当疲倦的太阳匆匆收工之后,我独自一人拉上窗帘,独享宁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世界里,除了黑暗,我眼中没有意思色彩,更加看不到自己的存在。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心在继续,我的思想在奔驰。最好是在黑暗之中泡上一壶黑咖啡,嗅嗅那咖啡的香气,可以陪伴你一整夜。
无需闭上双眼,即可忆起过去的点滴。看到快乐肆意的,我可以纵情欢笑;看到悲伤难过的,我可以放声痛哭。不用担心别人会窥探到自己真实的一面,此时陪伴你的,只有黑暗,天和地是你唯一的朋友。把你心里最宝贵的东西掏出来,与地同分,与天共享。不信,你抬头看看夜空中一闪一闪的小星星吧,它们都在黑暗中拥抱着自己的小秘密呢!黑暗,让我学会在黑暗中获得享受,从享受中获得力量——坚韧与顽强。
当室内的咖啡香气逐渐消散,我拉开窗帘,那远处的黑暗,将灯火阑珊处的小秘密悄悄送到你的耳边。独享黑暗,不要以为黑色是悲伤失败者的基调,黑暗更是聪明睿智者深思的双眸。独享黑暗,独享黑暗的乐趣,独享黑暗的精神,独享黑暗的清新。
第4篇我眼中的色彩
我眼中的色彩红寂寞站在土丘上仰望天空,独自欣赏落日后的那片瑰丽的夕阳绽放出寂寞的红,渲染着天地万物间,就仿佛鲜血在我体内缓缓流淌,那百滋长的寂寞。但我喜欢这样,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面对一切,我要让红有着不同的诠释,不是热情奔放,不是斗志昂扬,而是??无比的寂寞。它会燃化你内心的善与恶,最终只剩下虚无,这便是它存在的意义,燃尽世间万物,“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
有人说,那是一种生命力与不屈的象征,我认为那是寂寞最完美的替代物。黑冷漠在冗长的夜间辗转反侧,黑夜充斥了每一个角落,窗外的树影摇曳,仿佛一黑色的恶魔,摇头晃脑地附和着风声,向我大声呼喊,挣脱不了宿命的谶语,乖乖地留停在黑暗处,黑,是我的好朋友,以致于想将其吞噬,想让我们合而为一。
黑暗中,我是多么渺小,渴望的光明似乎离我只有咫尺之遥,可是却从未到来。现在,只好学会坚强!黑,如此沉重,不得不让人感到,冷漠。紫诡异躺在开满紫罗兰的花丛中,幽幽的香气氤氲在空气中,久久不散。紫色的精灵在丛中飞舞,它们跳至我的鼻尖,在我耳旁打转,一袭紫色的轻纱,在风中轻舞飞扬,忽的,“诡异”这词映至脑海,是的,紫色是诡异的,仿佛一高档的女王藏在细细的珠帘后,与人切切私语,奇幻的感觉油然而生,那种诡异如同看不见,摸不着,但又像实际存在的磁场一般,将人深深吸引后又不知所踪。。。
在这奇幻的世界里,到处色彩纷呈,各种绚丽的颜色总能给我带来些感悟,仿佛零零散散的野花散布在草丛中,便一朵一朵的捡拾,最终也能成捆,那些琐碎的灵感也是如此。我想:我眼中的色彩便是这样的!
第5篇我眼中的色彩
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许多人都会在色彩中迷失方向,然而,我眼中的色彩,一直带着我,找到我的方向。
青春期,是鲜艳的色彩,在这个如此美丽的人生段,我认识了一位朋友。
她叫小阳,记得在认识她的那一天,我正在公园散步忽然看见在一棵大树下有一个哭着的女孩,看起来比我小2,3年于是我决定去看看。
我走到女孩身边,用手摸摸她的头,轻轻唤着她:你没事吧!为什么在这里哭啊!她抽泣着对我说:我,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这时,我才惊讶地发现,这是一个盲女孩,我把她扶起来,她告诉我,她今天想出来散散步,结果撞到大树上了,又找不到方向了,所以才在这哭的。
于是,我问了她家的地址,把她送回家。一路上,她不停的问我蓝色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大树的绿色是什么样子的,什么样的颜色最美等,这些问题。还告诉我,她一出生就是这样,一直生活在黑色的世界里,就连妈妈长得什么样也没有见过。
到了她的家,我又一次惊讶的发现,在她家的阳台上种着大大小小六七盆太阳花。妈妈说,太阳花是很美的金黄色,她希望我能像太阳花一样,所以她给我起名小阳她说。
这己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小阳家已经搬走了,去了另外一座城市。临走的时候,她拿着一盆太阳花送给我说:姐姐,我要搬走了,虽然我没有见过你的样子,但我知道,你的心像金黄色的太阳花一样美。
现在,那盆太阳花依然灿烂地开着,每当我累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去望望那金黄色的太阳花,想起小阳的话金黄色是太阳花的颜色,是最美的色彩。
那盆太阳花每天向着太阳,发出那灿烂的金黄色,它就像我和小阳的友情,永远发出最美的色彩。
第6篇我眼中的色彩
白,白得质朴,白得纯洁,白得令人不忍玷污;白得高雅,白得让人心弦颤动。
黑,黑得寂静,黑得深沉,黑得令人摒除杂念;黑得镇定,黑得让人自信坚定。
也许由于天性,我喜欢白色,最爱它给我带来的宁静的恬淡与质朴的高洁。它纯洁,天然无世俗污染,污点在它身上显露无遗。的`确,我钦佩它的正直,可有时它却过于耀眼,不够宽容。
我不爱黑色,却欣赏它的包容。白色只能给人以明亮的视野,而黑色却能笼罩整个世界。黑色默默地包容一切,宽容着他人的过失,它毫无怨言地衬托着白色的高洁,毫不艳羡人们对白色的赞美,为一切铺垫着最合适的底色。可它也太沉默。
黑与白永远是最合适的搭配,两种极端的色彩融合在一起,是那么的和谐与自然。黑色吸收了白色多余的光芒,白色激发了黑色蕴藏着的无尽活力,两者互相补充,和谐得无可挑剔。
世间万物皆是如此。单一总有缺点,因为它势单力孤,无法弥补自己的缺点。而只有从天地万物间吸取精化,才会组成世上最完美的器物。
由此,我想到了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正如白色,纵然高洁,可是如不顾一切地反射阳光以炫耀自己,也会变得令人生厌。黑色默默无闻,总是作为陪衬,留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它内蕴的活力与激情何日才能得以释放?人也如此,力争上游是进取,可只顾自己,不给别人施展才能的空间,却是自私;默默无闻本无可厚非,可一味沉默而不去发挥自己的价值,就是平庸与懦弱。做人,应该做到尺寸恰到好处。
不要总认为自己是最完美的,学学别人,拥有更多的优点又有何不好?如黑白一样,相互搭配才具有最美的韵味。
做人的原则也正如这黑白之韵,只有集百家之长,才能成一家之美!
第7篇我眼中的色彩
袁隆平语:我一生与水稻为伴,我眼中常看到的色彩故然是金黄色,它荣耀、炫眼。
哥伦布言:我是位航海家,我终身在广袤的大海上遨游,那大度、充满智慧的深蓝色总挤满了我的眼球,因此我眼中的色彩非那深蓝色莫属了。
牛虻与保尔柯察金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们投身于革命事业,我们眼中的色彩便是胸腔内火一样的热血。它勇敢不屈,引人奋发。
在颜色家族里各种颜色都有自己的主人。那我是谁的主人呢?我不属于任何一个派别与教族,我只是位学生,一位只知黑天白夜地学习的人,可我不喜欢这两种色彩,它们冷漠、孤寂、荒凉,没有生机与活力,我这位朝气蓬勃、热血飞扬的青春少女与之迥然不同,格格不入。可我必须找到心怡的颜色。于是我在它们家族中一一挑选,累行我腰都直不起,脚都走不动了,正想罢休,却一眼瞥见那温馨、暖人的粉红色,我当即便看中了,小心翼翼地把它带回家。从此我便是它的主人了。
这个仆人可真忠诚,给我带来了许多温馨、欢乐之事,因为它我看一切都是美的,就连一只蚂蚁我都很佩服,为它那顽强、团结互助的精神而动容呢!
有一次,我与母亲为了丁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吵特吵,事后我的仆人便来婉言归功:你母亲这般疼你,你却她年纪大了,脾气大,体谅一下嘛,再说她阅历比你非富,说的也不一定错,有理应心平气和地摆在桌面上谈,无理强辩的人才会动怒呢!你呀还是去道歉吧!弄得家中一点温馨感也没有,你满意这样的生活呀被它那么一数落我觉得无地自容,便主动与母亲和好如初了。
因为它的到来,我改变了不少。我喜欢这种颜色粉红。温馨、愉快,愿你永远在我眼中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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