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难忘的同学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难忘的同学作文 篇1
上周六的傍晚,正在望鲁台锻炼,突然接到老班长的电话,说是晓丽从北京回来省亲,明晚在宝鸡同学聚一聚,务必让我给明生通知到,他刚打电话了没接。
虽说快到五一,可是今年的春天实在罕见,仍然寒气袭人,据说榆林下雪了,就连千阳最远的山区乡高崖也飘了雪。接罢电话,爬了几个来回台阶,竟然也薄汗涔涔。
对于同学聚会,已然没有原来的冲动和兴奋了,我不得不感慨时间真是过得太快,似水流年,坎坷人生,岁月磨平了太多棱角,时光冲淡了多少激情。
晓丽是我和明生司校的同班同学,家在眉县,1988年毕业后在法院工作,高挑的个头,白皙的皮肤,眼睛大而深邃,说话柔声细语。上班后我们一起还上了三年业大,期间她遭遇一场火灾,又是损失财物,又是遭受打击,人生陷入黑暗。那个时候,没手机,没有,没有微信,打个电话也不方便,这些都是听同学转述,不甚了了。
上学时,虽说都是宝鸡老乡,我俩实习时都在合阳法院城关法庭,可是却交往不多。现在想来,我那时候确实太单纯了,相对年龄也小,整天除了学习读书,就是跟着打篮球,大不了逛逛古城。从心底拒绝接近女生,告诫自己不能谈恋爱,确实也够滑稽有自制力的。最美的年华,封闭了最浪漫的心。
其实我们班上当时谈恋爱的有不少呢!公开的,隐蔽的,校内的,甚至班内的,不过校外的最多。还有在高中时候就谈,仍然涛声依旧的,开眼界的是还有临来西安上学前,家里给突击定亲的。单纯简单的我,着实看不上那些谈对象的,每当看到周末约会回来垂头丧气,钻在被窝茶饭不思,魂不守舍的同学,就暗自发笑庆幸,想这是何苦呢?
实习时,我俩曾经为了打扫卫生还闹过别扭,我确实太不会怜香惜玉,太没有绅士风度了。后来隐约听说晓丽的对象在北京卫戍区服役,是个军人。实习整三个月,那年的春天来得好晚,和今年有一比,低温持续,让人迟迟不能换季,不知道春天去了哪里。同宿舍的一个哥们,在大荔实习,期间谈恋爱了,走的时候难分难舍,我听了居然有些不屑。
那场火灾后,再也没有晓丽的消息,直到有一天得知她调到北京一法院,进了京,不再两地分居。同学们都感慨不已,觉得太不容易了,进京多难,同样是法院工作,绝对是有天壤之别的。后来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在酒后叙旧时,班长拨通了晓丽的电话,大家挨着和她寒暄问好,我也有了她的号码。
时光飞逝,年复一年,时间一晃到了去年6月,我和同事去河北、北京办案,终于有了叨扰她的理由和机会。火车摇晃着,一路北上,我给她打去电话。第一遍没人接,我想是不是号码太陌生了,就又发了个短信,自报家门。过了一会,电话回来了。她一口带有京韵的普通话,说话依然柔柔的,慢慢的,但是干脆利落,条理清晰的风格很符合我们的职业特点。
在平泉办完财产保全,领略了汉、蒙、满和融聚居的八沟风光,带着平泉羊杂的余香,坐上了去北京的大巴。途中游览了承德避暑山庄,最后到达了位于亦庄开发区的理贝尔公司。
住下的次日晚,晓丽约我和同事吃饭,我还叫了高中同学建国,西北政法法硕同学张炜,同事也叫了高中同学西英。这样一来,除了张炜,等于是宝鸡乡党在北京了。西英还是我和建国初中同学的妹妹。席间,大家举杯频频,谈笑风生,热闹异常。
晚饭既罢,时间尚早,谈兴正欢,余兴正浓,不忍遽离,大家就步行至什刹海,欣赏夜幕下的后海景色,品味酒吧文化的魅力。
霓虹闪烁,音乐弥漫,披着夜的晚礼服,什刹海柔媚妖冶,让人怦然心动。一路酒吧林立,歌舞升平,再来几杯啤酒,感觉真是此情悠悠,此景曼曼,此心陶陶。
突然,没有任何征兆,大雨倾盆,躲都来不及,雨映着霓虹,下到起了一层薄薄的烟雾,还有雷声在天空炸响,更是一种别样的朦胧和壮美。我们索性又钻进酒吧,叫茶一壶,继续聊天叙旧。
窗外大雨瓢泼,室内音乐回荡。乡情、友情洋溢在每一张脸上,奔流在每一条血管,刺激着每一根神经。从上学时的秘闻趣事,到男生女生的花絮,从高考前的痛苦迷茫,到上大学后的豪情万丈,从曾经的.积极上进,到如今的甘于平庸,漫无边际,兴之所至,谈之所至。
借着酒劲,被温馨浪漫的气氛陶醉,我即兴赋诗一首:
天坛祭罢同学聚,
光阴荏苒十年余。
阔论高谈天与地,
岁月如歌我和你。
雷声大作似助兴,
风起云涌雨来急。
浮生若梦难得闲,
后海把酒话别离。
此时,雨稍稍停歇了,我们在一片感慨唏嘘中出了酒吧,分别在不同方向的出租车里,分别在初夏大雨的夜晚,分别在京城的华灯璀璨,分别在人生的又一个交集点。
难忘的同学作文 篇2
时光如流水般飞逝,我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班里的每个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最深处。
六年级最难忘的同学是黄天旭。我们从小学一岁就认识了,但是因为某种原因,我几乎没有和他说过话。但是五年后,我和他就这么命中注定,我们又被放在了同一个班。我以为他不会改变。他一定和以前一样无聊。但令我惊讶的是,他下课后变得活泼起来,好搞笑。他似乎是我们班的乐趣所在。每次我们一起玩,他都会逗我们笑。
记得刚来这个班的时候,一次数学课,老师请人在讲台上讲一道难题。当时班上好像只有两个人举手,其中一个是黄天旭。他把手举得很高,所以老师让他谈谈这个话题。黄天旭开始说话的时候,每个同学都能听懂。突然他说:“我忘了写什么了?”。全班哄堂大笑。
黄也有杀手锏,那就是打鼾。你想说打嗝有什么了不起吗?每个人都会。
但是你见过什么时候在哪里打嗝吗?黄天旭哥哥咯咯笑的打嗝声深深的留在我的耳边,令人难忘。
难忘的同学作文 篇3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一眨眼的功夫,我已经在母校里待了整整六年,我也马上要毕业了,我可真舍不得离开这个学校。
马上要离开校园了,我突然想起了一位很关心我的朋友,他也是我的铁哥儿们——刘嘉辉,他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时出现在我的面前,当我被人欺负时,他替我讨回公道,当我伤心、难过时,他总会挠我的笑穴,逗我开心,他时时刻刻都在帮助我。
妈妈对我说:“儿子,妈妈今天要去上班你自己到街上随便吃点东西吧。”说完,妈妈给我留了10元钱就走了,我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了,“叮铃铃、叮铃铃……”
随着铃声的响声,我下学了。刘嘉辉刚好也是到街上吃饭,我听了和我一起走到街上吃饭,我高兴不已。我们走到饭店,正要给服务员钱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口袋里的十元钱,不知道掉到哪里了。正当我要回家的时候,刘嘉辉说:“你要去哪”我结结巴巴的说:“我……我的……十元钱不见了……”他回答道原来是这样,说完他立即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了十元钱硬要放到我的手里,我一直没有收下,但最后在刘嘉辉的劝说下,我才收了他的十元钱。可是他只有十元钱啊,但是他为了让我吃饭把十块钱花掉了,我不禁的掉下了眼泪。
这就是我的铁哥们儿,他为了我花了自己的十元钱,他把钱给我的时候,他甩了甩自己帅气的头发,他可真是爱帅酷啊!
难忘的同学作文 篇4
六年的小学生涯即将结束,我也将要离开这个校园,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小伙伴,但是最令我难忘的就是——王惟仟。
那一天,我是值日生,当我要去换水的时候,发现水桶已经满了,我怎么搬也搬不动,同学们一个一个地去操场活动,我无助的看着他们,如果不换水,会遭老师批评的。我几次尝试搬走,可是搬几步水散了,我也搬不动了。
王惟仟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他拿起拖布走过来,把散在地上的水,一点点地拖干净。“冯一,我来搬。”“你能吗?”“试试呗。”他个子大,挺强壮的,可这满满一大桶,他也未必能抬动呀!他走向水桶,深吸一口气,身体下蹲,把住水桶,咬着牙,搬着这桶水,他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每一步都显得那样的沉重,还时不时地放下休息一会儿。“不行就让我来吧!”“没事,再走几步就到了。”他脸憋的通红,捂紧了拳头,他爆发出了自己全部的力量,犹如火山喷发一样,一口气搬到了厕所,把水倒干净 并换了水,又搬回了班级,看他的样子,有些累了,可是他不顾身体上的劳累,坚持着把水搬回了班级。
他不仅乐于助人,还爱护低年级同学,在操场上有几个五年级的学生因为一个二年级的同学撞到了他们,就来欺负二年级的小同学,王惟仟看到了以后以迅雷之速冲了过去,挡住了那个小同学,“不许以大欺小,大家都 是同学,一个学校的人应该和平共处,不应该欺负他们。”又对着小同学说:“没事了,你去玩吧。”虽然有些口齿不清,但是五年级的学生,也知道了王惟仟的意思,王惟仟满意地一笑,便离开了,那一刻他的身影在心里越来越高大,不止是他身体上的高大,更是心灵上的高大。
这就是我难忘的同学,他乐于助人,爱护同学,我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骄傲。
难忘的同学作文 篇5
有一位女孩在贫困中,她乐观开朗,她的艰辛充满四千多个日子,可她无怨无悔。养母照顾了她三年,她要照顾养母一辈子。她就是——孟佩杰
她5岁时,生父因车祸去世,生母无奈将女孩送人领养。5岁的孟佩杰由刘芳英照顾,三年后养母因病瘫痪,不久,养父也不堪生活压力离家出走。可当时8岁的她却不离不弃地照顾着养母,每天在上学之余帮养母穿衣服,买菜做饭,帮养母洗漱梳头、换洗尿布、为全身涂抹三种药膏还要……那时候,她还没有灶台高,每天就只能踩在小凳子上做饭,不知道摔了多少跤,可她从没喊过疼,从没抱怨过。
一次同学过生日请吃饭,孟佩杰舍不得喝饮料,就把自己那瓶悄悄地装起来,找了个借口离开,急匆匆地跑回家给养母喝。
“我只不过是做了每个女儿都会做的事”孟佩杰这么说;是啊,每个子女都应该这么做呀!可我们真的不如她。弟子规曾这么说过: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我们要以她为榜样孝敬父母!
难忘的同学作文 篇6
马新杰的皮肤是黑黑的,头大大的,头发不太长,眼睛有些干涩,经常会流鼻涕。他的手大的很,最好玩的是他的大拇指,总是会往后玩,常常让我们惊叹。马新杰的个子很高,现在约1米65吧,虽然个子高,长得壮,却在体育成绩上达不了标准,这是他经常在运动会上的遗憾之一。马新杰的头脑很灵活,总是能想出新点子。同时,他也是我们班上的“智多星”,就说这一次的小班考试卷吧,他用他的智慧,考了全年级第一的126分,他对一些难题不用多长时间思考。就刷刷地用笔在纸上写出了正确答案。我们却自叹不如。但是,马新杰也有马虎的时候。上一次月考,马新杰虽然做出了最后一题,却忘了检查基础题目,使得他基础题扣了十六分。
他的脾气很倔,有时候他认为对的地方就要找俞老师争辩。但往往没有成功。他和我们一起打球时刚抢到了板被人抱紧了。他使劲的甩着,直到把人甩开为止。马新杰有个小毛病,就是喜欢嘴里嚼着什么。比如铅笔上的橡皮、一个小纸团,他都能嚼个半天,常常被老师批评。
马新杰与我同窗六载,真令我难忘啊!
难忘的同学作文 篇7
我还清楚地记得,当爸爸携着我的手,第一次走进这扇大门时,我觉得这里是那么的神秘,难忘的同学作文500。如今,我就要走出这校门了,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我再一次深情地望着这扇大门,凝望着老师那深情的目光,这一切的一切我都铭记在心。童年迷人的岁月,让我难以忘怀。
再看一眼田径场上那宽阔的跑道,曾几何时,我们从它身上踏过坚韧有力的步伐,洒过努力的汗水。记得那次校运会,随着“砰”的一声枪声过后,女子4Х100米接力决赛开始了。各个运动员都像离弦的箭,脱缰的马一样向终点奔去。跑道两旁的啦啦队喊得一声比一声高。跑道上的运动员听到大家为她们打气,跑得更起劲了。我是班级参赛选手之一,在同学们的助威声中,我和其他三位同学取得了女子4Х100米接力赛第一名,为我们班又添了一枚金牌。大家的欢呼声、掌声在校园里久久回荡……
再看一眼那间宽敞明亮的教室。在那里,老师教我们读书写字;在那里,老师教我们唱歌跳舞;在那里,老师教我们树立远大的理想……
再看一眼座落在操场的西边那一小片郁郁葱葱的小树林。无论春夏秋冬,那儿都是我们的世外桃源。春天,我们坐在转台上,尽情地舒展四肢,让醉人的花香,沁入心扉;夏天,我们藏在那浓浓的树荫下,动情地读着那奇丽的小诗;秋天,我们攀在轻盈的秋千上,忘情地飘荡;冬天,走在铺满雪花的小路上,留下一串串童年的脚印……
如今这些都将成为我人生中的美好回忆。
此时此刻,这六年小学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涌上心头,使我感到百般留恋。
再见了,母校!再见了,这永远不能让我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
难忘的同学作文 篇8
我们班的每个人大家都再熟悉不过了,他们都有鲜明的特点,但是如果到我们班问这个问题:班里最像男生的女生是谁?我们全班人绝对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张苏燕!
这是为什么呢?这种事例可不是掰着指头就能数出来的。叶博文曾经告诉我,一天她见张苏燕和一大群男生玩枪战游戏,虽然这一群人中只有她一个女生,但她还是玩得不亦乐乎。每天下课,我都见她在看男生踢球,她心中一定在想:如果我是男生就也能和他们一起踢球了吧!
张苏燕可以说是天天和男生在一起玩。可她和周社鑫玩得更多一些,他们总爱在一起说一些令人费解的话语,可能都是他们在漫画、游戏、小说上看到的东西吧,这也许就是喜好相投,这也是我们同学间纯真的友谊。
张苏燕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记得有一次,那是我和她坐同桌的时候,我的文具袋忘带了,于是我向她借用一支水笔,她想都没想就直接给了我。可是我把它放在书包里竟然失踪了!我十分难过,如果是我自己的笔丢了也许我不会这么难受,但丢的是张苏燕好心借给我的笔,她会不会不理我了呢?会不会再也不跟我玩了呢?当我战战兢兢的把笔丢了的事告诉她时,她只是“噢”了一声,便又去看球赛了,好象丢的不是她的笔一样。我的心情立马放轻松了,第二天又买了一枝一模一样的笔还给了她。
张苏燕就是这样大度,但是她也是我们班外号最多且最独特的人。不过我们叫她的外号只是让我们更亲密无间,毫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们在一起六年,就像一个大家庭,我们都不拘一格地相互称呼外号,并无恶意,也从不生气。至于外号的由来没有人能说得清,但只知道“张毛毛”的创始人是陈思丞,我曾去请教过他为什么给张苏燕起这个外号,他也没能说清楚这个问题。不过,每天我都能听到许多我们班和别班的同学唱道:“张毛毛,张毛毛……!”这是我们为她编的《毛毛歌》,可见她的影响力可真大呀!
陈思丞后来对“毛毛”有过这样的解释——胡说八道。因为她也算是我们班的“绯闻”专家,经常说一些令人不知所云的“胡话”。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和同学们在一起就是快乐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送给大家了最珍贵的礼物——友谊!希望我们都将它埋藏在心底,以后无论过去多少年,每当想起时,心中便会涌起无尽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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