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散文的作文3篇,欢迎大家分享。
散文的作文 篇1
炎炎夏日,乘著风,快慰著心事,一个人在栏河边,独处凝望.海角天涯没有你的陪伴,我只有诉说一个人的孤独.
凉风习习,吹不散去一片落寞清心,总会有无言感慨缠于心中,总会为过去的曾经,成为追忆,却感于生命里无限的惆怅.一句轻轻的叮咛,总会有一份细微的感动如至.
这样的夜,便生起各种情愫,印在心间,分不清是疼痛还是怨怼.
sammesun,一直钟爱这个名字,所以才为你而唤起.
记得吗?最初为你起了这个名字,只因与你的名字谐音相似.每次唤你一声,心里便多一次内疚.不知是你欠了我,还是我欠了你的,世人,谁说的清这笔情债.你我之间,有必要好好清算吗?
尽管你嘴上没说,多年以后,我依然可以感受到你的责备.你说,我曾经放弃了眼前的幸福,对爱情舍近求远,看不到,忽略了你的存在.说这话时,你心里多少有点怒气,我不知道,是为你感到不公,还是为现在的生活感到无奈,还是为了我曾经的远离和逃避感到痛心.
很久了,一次通话中,我曾问谁是你的芳草,你却要问我过的好不好?
终于,你来信说,我们之间依然不用言语可以相通,依然还是好朋友,你依然还会想念我.
也许,我们终究还是,只是陌生的人.只有揣一片梦想,就象多年以后留下的传说,惊天动地,海枯石烂,情有独钟,留一些美丽的相伴.尽管情感无法敌过岁月的遗忘,朦胧间,依稀记得流去的岁月里,有你曾打捞快乐的心情.
可是今天,相隔了六年后的今天,你仍会记起这一切么?仍会把我攒在你的手心上么?是的,我偶有仍会记起,一个不太坚强,一个对爱情缺乏追求,一个对自我欠缺信心的你.
想起那天中午,第一次在邮局,你挤著人流等了大半个小时帮我取回的包裹,虽然那只是一包朋友赠送的茶叶,但你却冒著炎炎夏日,汗流浃背,义不容辞为我一句话等候,仅仅是这份情谊足以让我感动.
你对我一直存有好感.仅仅是第一次见面,你的眸子里充满了惊诧和喜悦,我就知道.也许我与你昔日女友有很神似的地方.
是的,你待我一直很好,记得一回你回老家去了,回来时带来了家乡的特产,又肥又大的沙田柚,你竟不好意思对我说,却悄悄的塞给我们宿舍几个,故意给我留了一个最大的最香的,那时,全办公室的人知道了都笑你.
是的,你一直没有勇气亲口跟我说一句喜欢.每次,你只是扔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记载你的心情,你说,喜欢我,并不因为我的沉默而放弃.
也许,我是你曾经的梦,因此,当你看到我时的那刻才显的如此惊诧.可是,我们却无缘再聚,情感之中,确定了你我之间,都只是勿勿的过客,在彼此的生命中,只作停留的片刻.
也许,也因为青春太年少,内心里留些骄傲,以为你不过如此,看到你的胆小懦弱,我退却了,缄默了,平淡的你怎么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呢?怎么是我心中优秀的形象呢?
曾无时在问自已,你我之间就叫做失之交臂了吗?我不知道.
也许,我只是你来时的风景,如果你也曾记起,就请把我的美好记在心里,换一片回忆,让故事在过去中,酿成美酒,在你孤独的时候,拿出来品尝.可好?
愁了怀著青春的那颗心,六年了,你毫无音信,是惧怕见到我的那刻,无言以对?
其实,找寻了多年,往往发现人生中,总写满失意,因而内心有份落空的牵挂,为朋友,也为爱情.
其实,我想要给你一次机会,曾幻想和你一起的日子,一起期待日出,一起等待黎明和清晨的无数日子,感怀著爱,感怀著生命太多的感动,两个人,欣然一起,何尝不是幸福的生活.
当我蓦然回首的领悟时,你已不属于我,终于,我还是把你遗失.
曾经,看著你彷徨无助,痛苦与失落,却倔强的不肯给你一个安慰.你渐行渐远中,逐渐没落了身影,在你再痛苦的那刻,是她,愿意留在你身边照顾你.于是,她成了你的女人。
散文的作文 篇2
是时某年春晚。你陪我熬夜,纵然带着倦意。
没有炮竹声的黑暗有些清冷,你向双手哈着气,两颊被寒夜的抚摸触得通红,电热器火红的光从白色暗淡的架子里投射出来,你面目模糊。苍老的皱纹层层叠叠,宛若葱茏大树无言的年轮。你很瘦,骨头里都是顽固。颧骨突出、眼皮耷拉着,看不清眸是清晰抑或浑浊,但我猜想那定然是清澈明晰的。
彼时我对春晚还抱着偌大的兴趣,觉得那是每年不可不看的唯一一场大型节目。电视中舞台上的人们嘻嘻闹闹地唱着跳着,说着演着,每一个另外的人生故事就此从言语间滑过,只是陌生。
我不大记得那天晚上我贪吃了多少东西,只依稀想起金色包装纸的黑色巧克力和一杯由温热变凉的白开水。你不时起身倒水,偶尔让我少吃点。
散文的作文 篇3
大学里的写作老师是位中年妇女同志,我时常钦佩她能把头发盘得一丝不乱,且次次如模板复制般地不差分毫。她说话的样子完全是一种傲视天下的姿态,显示出小有名气一类人的尊严,在她面前很容易让人感到自卑,似乎是迫不得已调教我们这些文辞拙劣的学生。反正见到她的第一眼,脑海里“敬而远之”四个字便挥之不去。即使她曾经“垂青”我的一篇文章,并亲自在班里宣读且加惊诧加赞赏,也仍然无法改变我对她一如既往的这种“偏见”情感。
她所宣读的那篇作文,经了我的笔,她的眼、口之后,就很自然地“收藏”了。她是一个有远见的人,而我的短视造成了终身与这篇文章的“失之交臂”,悔之晚矣。好在,作文里的内容还隐约记得:写的是家里养的一只名叫蹦蹦的狗的'趣事。
以我的猜测,她老人家是绝不会养宠物的,否则,实在无法做到一丝不乱。无形中养狗的事对她就比较陌生,其中的乐趣也就不甚了了,暗合了“陌生化”理论,起到了“吸引眼球”的“新闻”效应。
据我现在的回忆,她一定以为狗是动物中最“忠厚老实”的一类,不可能做出人类那样欺骗的小把戏。而我在文中恰恰讲述了狗狗的狡猾一面:有一次,那只叫蹦蹦的狗,趁着我们全家外出的机会,把门口所有的棉拖鞋都叼到了沙发上,一个一个咬碎,家里狼籍一片的情景可想而知。就在我们准备“捉拿归案”“严刑拷打”问罪之时,不知谁不小心踩了它一下,它噢地一声哀叫,好似婴孩般地哼叫起来,慌张的我们便也不忍心惩罚它,只是训孩子似地口头教育了一下。仿佛要增加我们对它的怜悯,提醒人类的自省,它一瘸一拐外带可怜巴巴的眼神以及嗯嗯呜呜的呓语,很快使原本的凶手褪变为受害者,我们大受盅惑,心存愧疚,好像地震的时候跑得快却没大声喊出来,失了一次真实表白的机会。弥补的方法自然也简单,想法堵住它的口,以挽回“狗言狗语”对人类的诋毁。买回来的肉,切一小块,喂到它嘴里,终于得了个笑脸。我到厨房打算再去拿一块过来,大约中学上晚自习时常走夜路养成的习惯吧,走路总喜欢“蓦然回首”,以为这样会有李清照“却把青梅嗅”的少女情怀。不料猛一回头,蹦蹦尾随其后,四蹄如履平地。它那狡黠的眼里分明含着一丝笑意。大呼上当之后,全家人都笑起来,嗔怪它精灵古怪,原谅了它所有的过错。
写作老师念完后惊异的情绪带动了班里的同学,也许在他们看来:无论做板报写字画画,还是平日和同学下棋、读书、游逛,一点也不像和狗们打过交道的人。或许文章描写还算活灵活现,或许不曾听闻这样的异事,默默无闻的我,竟然成了以后一段时间班里焦点话题之一。
我除了有点意外,便只有些恍惚,自然也带些奇异,用现在的话就是:至于吗?同时也悟到:于我极平常的事,对于别人也许是一种极大的意外和惊喜,体验结果正可用“天壤之别”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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