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作文

2021-03-14 [第四单元]写一篇散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散文的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散文的作文 篇1

  我的奶奶是家里最疼我的人,每次我要买什么零食,玩具,只要和奶奶说,她就会买给我。我最爱我的奶奶啦!

  每当我打开衣柜时,那件红色的已经穿小了的毛衣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想起了已经去世了三年的奶奶。

  那是三年前的一个冬天,妈妈带我来到了乡下的奶奶家。因为爷爷已经去世了,家里只有奶奶一人,所以,我和妈妈决定一定要好好陪着奶奶。乡下天气非常寒冷,我的手和脸冻得发紫,奶奶看了心疼地说:“得赶快给你织一件毛衣了。”就从那天开始,奶奶就日夜不停地给我织着毛衣。

  尽管门窗都关得紧紧的,可我的手还是插在兜里不想伸出来。但奶奶不怕冷,她的手指中间有两根又细又长的针,在来回晃动,毛衣越织越长了。奶奶也把她对孙女的关爱一针一针的缝了进去。奶奶就这样不停地织着。晚上,当大家钻进被窝里准备舒舒服服睡一觉的时候,奶奶却还点着小灯织着毛衣。那段日子,奶奶每天晚上只睡一、两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都在为我织毛衣。不管我和妈妈怎么劝她,她都一直坚持的这样做。

  毛衣终于织好了,奶奶微笑着给我穿上毛衣,多么暖和呀!

  不久之后,奶奶离开了我们,是因为劳累过度而亡的,想到这里,一阵痛苦钻进了我的心里,我慢慢地关上衣柜,低头哭了起来。

散文的作文 篇2

  晚上从店里回到家中,看到女儿的作文本放在桌上,随手拿来翻开看了起来。一篇篇文质兼美的文章让我看了不禁感到心里有些惭愧。

  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担心女儿在写作上会抄袭名人名家的作品,今天看来完全是我个人的错误之见。

  女儿的作文本里,有几篇文章写的都是我熟知的事情,完全没有一点抄袭,哪怕是模仿也一点都没有。而且,其中有一篇关于我们这座小城农贸市场拆迁的文章也正是我之前想写却畏惧会招惹身边同行唾骂而久久未能写成的文章。然而,女儿却在这篇文章里谈了自己对政府凌晨抢拆农贸市场的不同看法。如此想来,我的思想比起女儿来,显然要落后得多。

  时下,常听人说九零后的孩子是自私、没有主见、垮掉的一代。我虽不这样认为,但之前对写作文这一块却很是担心。担心如今的孩子在写作文时会东一句西一句地摘抄他人的劳动成果,更担心他们会整段整段地生搬硬套,这种担心对自己的女儿也不例外。时常,在女儿写周记的时候,我会在边上旁敲侧击,告诉女儿抄袭别人文章的害处。时常,我也会说些他人抄袭别人文章投稿所受到的官司纠纷,以此来达到警世女儿的作用。今天看来,完全是我在庸人自扰,也完全是我在“以已之心度女儿之腹”。

  十年前,在乡村小学,我曾做过三年的代课教师。那时,我教的是语文,从一年级一直教到三年级。我的学生不能说被我教得有多好,但至少在教他们从一年级看图写话开始,我就告诉他们不能说假话,看到什么就要写什么。但当然,会告诉他们说要进行恰当的联想。想象是学生写作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这一点我很清楚,所以,我不可能糊涂到为了写一句真话而让自己的学生抹杀了他们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二、三年级时,学生作文开始有了简单的三段,那就是开头、中间、结尾。曾经,为了这样的三段,有的老师竟让学生写固定式的开头和固定式的结尾,而中间一段,则告诉学生可以由自己随便编着写。这样的文章在小学期末考试时,很容易得到高分,是为老师的年终评比创下前几名的好方法。一时之间,竟也有一些老师极致推崇。

  一直到高年级时,个别老师为了解除教学生写作这方面的麻烦,也为了在小学升初中时全班能有个好成绩。竟让学生完完全全去背作文书上的精美范文,告诉学生只要把文章中涉及到的时间、地点、人物做个改动就可。向来,老师的话在学生中就是圣旨,老师说的话学生当然纷纷照做。也不知到底是为啥,每次竟然还就真有无数篇这样的好文章为老师、更为学校赚了个高分、满分。

  如今,初中、高中的学生也许已经有了自己辩明是非好坏的能力,也许他们不再会这样坚守小学老师教他们写作的绝妙方法。但一些小学,仍旧有个别老师还在沿袭这样的教学方式。

  曾经看过我的外甥女写的一篇文章。初一看,写得也还不错。小学三年级的她能将一件事情写得有头有尾,也有明显的三段。这样的作文,老师一般在批改时,容易给个高分。只是里面写的内容却完全是我外甥女从未经历过的事。为了不打击小孩子的信心,当时我笑笑地问她:这不是你做过的事情呀,你为什么会这样写呢?外甥女说,是老师说要这样写的。而且,班上的同学都是这样写的。看外甥女一脸高兴的样子,我说,那你就加个结尾吧,在结尾处写上这是你想象中的事情,就会是一篇好文章呀。可不管我如何说,外甥女一再坚持“老师说这样写就可以”。

  作文,其实各有各的写法。我没有专业的写作知识,我也不是专业的写作者。只是,不管如何,我都认为,作文,还是写自己的为好,模仿绝不是好事,抄袭更是不可,从小让学生死记硬背别人的文章拿来套用为自己的文章就更万万不可。

散文的作文 篇3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4

  都说无我不文章,用我手写我情,用我笔写我心,散文更是如此,一直以为诗,词歌赋,乃至散文都是抒发情感的最好章体。

  然而每一次的文学创作都是以感情为基础萌发的意境与内涵的衍生与升华,才会产生文学艺术美,而新柏拉图派的哲学家普洛廷说,“美的观念是人的精神所具有的,它不能够在真实世界里找着,自己的表现和满足,就使人造出艺术来。”也就说艺术的美感着重表现在自己精神领域的一片净土上,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

  我在以往的写作生涯中往往把自己当成一堆抽象的“名词”这种“名词”是不着边际似近似远的,没有实感,象冷清的月光,闲散的湖水,蒙蒙的雾,沁人心脾的茶花,看似一种种名词,概念,词藻,一担拼凑起来就感觉模糊不清。

  每当自己发表一次作品,都会自信满满的,这说明我的作品得到了自己的满足与肯定,然而每次作品点击率低,无评论,不被人推荐,或者无人观看是,变的忧心忡忡,立即怀疑我的写作水平低,我的作品不好,很不幸我得了诸多文人的通病,优柔寡断,随波逐流的性格。

  自己喜欢文学,属于那种雾里看花的那种喜欢,总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我把这种抽象的喜欢,暂时当做懵懂的起源,起初我写作的时候总是因过于注重意境,以为优美,华丽,才是文章的核心,忽略了情感与内涵的必然性,如同诗一样,起初喜欢咏风弄月,吟诗作对,现在看来我不过是在附庸风雅,诗,散文,词,赋,小说,虽都有涉猎,都懂一点,又似乎都不懂,仅仅以为各类学术常识我都知道一点就误把自己当成文学领域的人,实质上对任何一种学问都没有系统的研究,真正的心得。

  一为文人便无足观,我渐渐的向文人靠拢,成了一个无所用之的人物。写着华丽而庸俗,优美而空洞的文章,真正文学的智识与含义,只怕是我还没有掌握半分领域,文人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个百无一用的人而已,虽有自己的见解却没有真正的智识,弄以花前月下或风景宜人而白描风景,或之乎者也而咬文嚼字,或哀哉秋兮而自叹自负

散文的作文 篇5

  夏日炎热,太阳的光线照射到我的眼中使我感受到了夏日那耀眼的日光。

  我倚着窗牖,注视着窗外的一切,时不时有一丝微风吹来,让人感到一丝清凉,额头上的头发也时不时轻摇着。而天空上的白云却飞快的飘荡着,在不断的变化形状,一会像大象,一会像狐狸。瞧,那朵白云在那太阳的照射下仿佛像教科书上的凌霄宝殿吞吐着瑞气,仿佛夏日的日光只是为了衬托出它那耀眼的姿态。白云也只有在夏天才能让人看着内心就感到平静,就像陶渊明的《归园田居》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样的心境。

  炎炎夏日中不只有一望无际的天空,还有风,永不停止的风,它没有颜色,没有形状。当风吹来的时候天地万物都因它而改变,树木不停的摇动,而它的树叶则发出“沙沙”的响声,表示对风的臣服,鸟儿会啼叫,旗幡会随风舞动,表示欢乐。云儿是对风最信仰的人,它会改变自己的形状,跟随着风飘向远方。而风对人来说只能表示友好,有了风人们会感到清凉,变的愉快。风在夏天的时候是万物的首领,人也不例外。因为人在夏日中忍受不住炎热,而风能给人带来清爽,然而只有一个信念不会被风吹走,那就是人们在夏日的炎热中仍想要在夏天干各种各样的事情,那份信念一定能排除夏日的炎热,那时夏日的炎热只不过是夏天生活中愉快生活的调料,而那夏日一定能够成为你最珍贵的回忆。

  夏日中的任何美好事物,任何一个充满回忆的故事都能让你内心感到幸福,感到清凉,感到平静,感到和谐,不想去争吵。当你看向夏日中的天空你就会感到世间到处都有着美好的事物,那一定是平淡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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