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欣赏他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欣赏他作文1
灯光璀璨的大雁塔广场晚上依旧热闹非凡,中心,玄奘法师在喧嚣声中却仍守着一份跨越千年的清寂,或许是孤独,又或许是心中的那片普度众生的坚守,静静矗立。数百年前的今天,他或许还在大漠中苦苦挣扎,水袋早已空瘪,但他的路却还在茫茫远方。从唐都开始,独自跨越“春风不度”的玉门关,一路西行,最终到达千里之外的印度求取真经,这其中的苦与乐,或许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出身书香门第的他,本可以一心只读圣贤书,然后去轻轻松松地考取功名,为官一方,享受文雅而又安逸的生活。可他却对佛法一见如故,潜心研究经书,四处讲学游学,拜访得道高僧,只为追寻真正的佛法。所以,当南北佛法发生重大分歧,现有的佛教已无法救众生于水火时,已经是得道高僧的他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了寻找佛教真理的重任,全然不顾他人的反对,坚持要去西方求取真经。即使唐玄宗当时没有允许他的请求,他也毫不畏惧,冒着生命的危险,毅然偷渡出关,兀自向着未知的茫茫远方进发。
玉门关向西,尽是荒草不生的戈壁滩,四周渺无人烟,只有一匹马陪他在戈壁行走。白天的戈壁酷热难耐,而到了夜晚却异常的寒冷,唯一不变的是苍茫的天,苍茫的地和这天地间充斥的无边的孤独与寂寞,没有一个人可以陪他说话,只有他随声携带的经文和心中的佛法能给他一丝慰藉。就这样,他凭借着一颗对众生的慈悲之心,度过了一个个日日夜夜,饱经风霜之苦,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最终来到了印度。来到印度后,他孜孜不倦地研究经书,像海绵一样汲取着无边无际的佛法真理,又是历经数年,他终于学有所成,但他却丝毫不贪恋印度的世俗红尘,不忘本心,又一次跨越了那无边无际到令人绝望的大沙漠,回到了中国。
即使历经十数年的风餐露宿,已经变得些许沧桑的他仍不甘于安逸,一心为大唐众生翻译自己辛辛苦苦寻得的佛法,两耳不闻窗外事,在属于自己的佛道世界中独享一份超然物外的清净。最终,他的故事和他最喜欢的经书一起传遍了中华大地,成为人们心中的寄托,历经万代而永垂不朽!
玄奘,一位佛法宗师,一个能为自己普度众生的宏愿不管不顾拼搏的人,欣赏似乎不足以表达我对他的敬佩,或许还需要在前面加一个“最”字。
我最欣赏他作文2
先生已快60岁了,头发也已经半白。先生一直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事业,到现在还是在绘画。先生也不愿放弃自己的事业,他要将技术发展下去。先生热衷于绘画和书法,把技术传给下一代。
艺术一直在经历变革和毁坏,在变革中毁坏,毁坏中依旧在变革。直到塞尚把苹果画成蓝色后,好鉴赏力消失后,引起一股改革后,艺术就变得奇形怪状,向日葵画成蓝色,脸画成绿色,就连中国人也放弃了国画,对油画情有独钟了。先生不会因艺术的变化而导致思想有了变化,先生热爱水墨画,它更加清雅淡泊,因为先生也是清雅淡泊的。
先生喜欢在自己办公室中作画,那里只有他一人,办公室不大,但安静。窗外,树影婆娑,清风阵阵;室内,形跃于纸,龙腾凤飞。先生作画认真仔细,聚精会神。他的画张贴在学校海韵馆内,可惜平日里,大部分学生都不去海韵馆,但也好,环境好画才好。先生的画是出色的,你看那卧立于枝头的喜鹊,黑色油光似铜镜,尖嘴细长报喜讯,白眼黑珠活有神,却见枝头出嫩芽。又见那荷叶连连,白花青叶出淤泥,白玉翡翠相比衬,清水袭袭水波皱,原是细鱼拨弄水,先生的画笔调丰润有力,苍劲时如龙钻天入地,细腻时如流水淌过。先生画的出色,表现于自身的淡泊。
先生教我们素描,说这是基础,不会素描,就不会油画、国画,就象喝茶要有茶杯一样,要有底啊!是啊,建大楼的工人也知道,没地基,大楼怎么建?基础创造一切,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先生认为,即便是静物,也能看出这样的感情,主要看他摆的是什么,是怎么摆的,不过有时,就是随便摆,明显是没规矩,有时,就连瓶瓶罐罐也可以看出对方什么样的人。我也明白老师的意思,当看到画中有古典茶壶、茶杯时,便可知对方是怀旧的老先生,看到画中有时尚的茶杯或者有啤酒时,可知画家是多愁善感的中年人。先生要求我们写生,临摹多了就写生,这才有效率。先生要我们明白,画石膏像时,要看人物的表情,我知道,先生要我们看出石膏人物的情感特征,看到马塞,就应想到《马塞曲》,想到《马塞曲》就要想到激情亢奋的音调,就是这样,我掌握了绘画技巧,因为先生的想法,因为先生的淡泊。
先生有自己的事业、成就和梦想,也希望我们把他的事业、成就和梦想发展下去,是他的清雅淡泊重塑了我心境。
我最欣赏他作文3
我与他从未谋面,我只在电视上见过他,但他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永远记得他那硬邦邦的拳头,记得他那身肌肉,记得他那怪吼,记得他打着赤膊,昂着头,拍着胸脯对外国人说:“我们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的情景。他就是武术界赫赫有名的李小龙。
曾记得他刚到美国时就说:“我要把中国功夫写在英语词典里。”他果然说到做到,不只让中国功夫在美国甚至全世界家喻户晓,更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中国人身上永不服输的斗志。
在挑战三界拳王,因为报名时间的限制,他失去了比赛资格,他对负责登记的人说:“你这是在拒绝本界拳赛的冠军!”在与霍夫曼对决的过程中,他被打倒过,但是他再次爬起来,以他的怪吼分散对手的注意力,最终,实力相当的对手成了他的手下败将。先跌倒,再爬起来,凭着一定打败对手的信念爬起来。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信,才使他击败了一个个实力相当的对手。
在拍《龙争虎斗》时,当时的香港电影业并不景气,他对自己拍出好电影充满信心。他自己既是导演又是主演还是编剧,他曾说:“我的这部电影票房将会超过五百万,我要将中国功夫融进我的电影,让好莱坞后悔没有启用我是他们的损失,这部电影一定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后来,他果然做到了,票房远远超过500万,他成了众所周知的武打明星。我想,他之前所说,一定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抱着必胜的信念去做一件大事,投入的就是他的全部精力和智慧,这是他成功的关键。
有朋友问他为什么在挑战对手为什么总是那么自信能行,他说:“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赢,但我首先要有打败对手的信念,这很重要。”事实上,他又是个十分真诚的人,每次与对手切磋,总是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绝招教给对方。他对武术的痴迷终于让他吸取众家之长,自创“截拳道”,笑傲武林。
李小龙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奇迹,从一位被人称为“烂仔”的常打架的“小混混”,成为一名武学大师和影视巨星。他的一生虽是短暂的,但却是辉煌的。他如一颗流星划过天空,却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像他一样对自己充满自信,才会有辉煌的人生!
我最欣赏他作文4
镁光灯下,他手握话筒,眉眼含笑望着台下应援的粉丝,神情里皆是满足。他生的是那样精致,在舞台上也多是素颜,却叫人移不开眼,当真像是一幅画。只需一个笑容,或是一个眼神,便能使万千人为之折服。
最初看到他时,是在快本的舞台上。那会儿他不过18岁,仍有少年郎的天真懵懂,安静的站在队内。五彩的发色,白皙的皮肤,小巧的五官,虽不说话,但也吸引了我的目光。游戏时,队内的哥哥们却不忍套路他,对他尤为宠溺。这使我对他充满好奇,是怎样的一个人,能轻易俘获人心呢?
慢慢去了解他,才知他竟是如此的优秀。我喜欢上了他,亦十分欣赏他。
我欣赏他的努力。14岁进入顶级娱乐公司,18岁出道,20岁大红。若非努力,他怎会在未成年时便出道?若非努力,他又怎会挤掉一众人站在山顶上?因为努力,他的实力已不容小觑;因为努力,他获得了数不清的奖项;因为努力,他被众人所知、所喜。
我欣赏他的坚强。生病时总默默地扛着,他说因为他是男人。一次演唱会,他在舞台上意外受伤,却始终坚持到表演完毕,向粉丝致歉。即使受到谩骂,他仍坚强的一往直前,用成绩去证明自己。
我欣赏他的善良。为粉丝准备食物,在签售会上鼓励失意的粉丝……虽是韩国人,却在天津、四川等地遭遇天灾人祸时发博祈福,甚至捐赠物资。他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我又怎会不欣赏他呢?
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才艺。作为队内领舞,他每一次的舞台表演都使我惊艳,撩人心弦。同一场舞,有人只是摆摆动作,而他却舞出了精髓。他的动作张弛有度,如行云流水一般,洒脱自然,揉进我心,即使过了很久,也还是会泛起阵阵涟漪,使人无法忘却。他跳舞时认真的'神情,充满光彩的双眸,醉人心弦。他的歌声,犹如一阵清风,温柔的扫过,扫得人心痒痒的。我知他每一次的完美表演,都有日夜淌下的汗水点缀,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在人群中熠熠发光。他,是舞台上的王者。
每当我坚持不下去时,被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时,便总能想到他:为自己的梦想忍耐几年艰苦的练习,忍耐无数个夜晚练习室的孤独,面对竞争毫不退缩,面对谩骂毫不在意。于是,擦干眼泪,埋下头继续学习。我想成为像他一样优秀的人,在自己的领域内大放光彩。
他,是吴世勋,我最欣赏的一个人。
我最欣赏他作文5
镁光灯下,他手握话筒,眉眼含笑,神情里皆是满足。他生的是那样精致,叫人移不开眼。
最初看到他时,他才不过18岁,仍有少年郎的天真懵懂。只因他的容颜,我对他充满兴趣。
慢慢去了解他,才知他竟是如此的优秀。我喜欢上了他,亦十分欣赏他。
我欣赏他的努力。14岁进入顶级娱乐公司,18岁出道,20岁大红。若非努力,他怎会在未成年时便出道?若非努力,他又怎会挤掉一众人站在山顶上?因为努力,他的实力已不容小觑;因为努力,他获得了数不清的奖项;因为努力,他被众人所知、所喜。
我欣赏他的坚强。生病时总默默地扛着,他说因为他是男人。一次演唱会,他在舞台上意外受伤,却始终坚持到表演完毕,向粉丝致歉。即使受到谩骂,他仍坚强的一往直前,用成绩去证明自己。长时间的高强度练习,让他年纪轻轻便有了腰伤。可他从不抱怨,从不后悔,坚强的面对一切困难,接受一切未知的挑战。
我欣赏他的礼貌。出道5年的大前辈,在对待后辈时仍90°鞠躬,尽管那些后辈毫无礼貌。对待粉丝,他温柔体贴,却不失分寸,一切都恰到好处。
我欣赏他的善良。为粉丝准备食物,在签售会上鼓励失意的粉丝……虽是韩国人,却在天津、四川等地遭遇天灾人祸时发博祈福,甚至捐赠物资。他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我又怎会不欣赏他呢?
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才艺。作为队内领舞,他每一次的舞台表演都使我惊艳,撩人心弦。同一场舞,有人只是摆摆动作,而他却舞出了精髓。他的动作张弛有度,如行云流水一般,洒脱自然,揉进我心,即使过了很久,也还是会泛起阵阵涟漪,使人无法忘却。他跳舞时认真的神情,充满光彩的双眸,醉人心弦。他的歌声,犹如一阵清风,温柔的扫过,扫得人心痒痒的。我知他每一次的完美表演,都有日夜淌下的汗水点缀,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在人群中熠熠发光。他,是舞台上的王者。
每当我坚持不下去时,被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时,便总能想到他:为自己的梦想忍耐几年艰苦的练习,忍耐无数个夜晚练习室的孤独,面对竞争毫不退缩,面对谩骂毫不在意。于是,擦干眼泪,埋下头继续学习。我想成为像他一样优秀的人,在自己的领域内大放光彩。
他,吴世勋,我最欣赏的一个人。
我最欣赏他作文6
内马尔·达·席尔瓦,足坛冉冉升起的一位巨星,也是我的偶像。
棕色皮肤,身体算不上强壮。但能从他的双眼中看出他的坚强,以及对胜利的渴求。
20xx年,内马尔从家乡巴西的球队桑托斯转会西甲豪门巴塞罗那。这次转会惊动了全世界,人们开始认识这个青涩的巴西男孩,并对他抱有极大的希望。那年,他二十一岁。
事实证明,巴西天才并没有辜负外界的期望。在球场上,你总会看到这样的画面:内马尔拿球,时而虚晃;时而做出眼花缭乱的技巧;时而急速奔跑,用惊人的速度撕扯对方的防线。他是后卫的梦魇,总能带球如入无人之境。带球在场上穿针引线,迷乱的步伐似激情的桑巴,仿佛带着鼓点的节奏。若将球场比作一幅色彩鲜艳的油画,那么内马尔就是大片绿色中最靓丽的红色,吸引着成千上万双艳羡的眼球,不禁让人直呼过瘾。我欣赏他的球技,他总是绿茵场上最特别的一个,令人耳目一新。
内马尔一时间便名声大振,他与梅西、苏亚雷斯的锋线组合MSN更是极具攻击性,带领巴萨横扫欧罗巴大陆。
在巴塞罗那,内马尔荣誉加身,三年,赢得了一座欧冠奖杯,西甲冠军以及其他杯赛冠军,这时多少球员仰慕的成就啊!但是,他还差属于自己的个人奖项,一座金球奖。但无论他表现得如何抢眼,踢得如何卖力,都无法超越更强大的队友梅西。
这,或许就是匆匆离去的理由。
回眸望去,少年飞奔的身影已是过去;伸手触摸,想尽力挽回,却只抓到一缕残影。人已离去。
结束,何尝不是崭新的开始?
20xx年,内马尔2.2亿欧元天价转会巴黎圣日耳曼。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获得金球奖,而不是在众星云集的巴塞罗那甘作陪衬鲜花的绿叶。
你可以说,他长大了,想要挣脱巴萨的臂膀,叛逆了,想自己闯荡;也可以说,他蜕变了,想要为了心中至高的理想奋斗。相比于他华丽的球技,我更加欣赏内马尔为了实现梦想而放手一搏的品质。
祝他在巴黎闯出一番名堂。
这就是内马尔,我最新赏的人,我所敬的人,那个敢于追逐心中梦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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