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促进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植物保护科技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植物保护技术,有害生物预防与无害化控制技术,提高资源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成果是现阶段的迫切需要。农业如重视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动先进、环保的植物保护技术推广应用,将能发展成为绿色食品产业的领导者。
关键词: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农业推广
一、引言
由于植物保护科技成果市场引导型转化的政策、法律环境及主体条件不成熟,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的特殊性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依靠农业推广体系,政府为主导的植物保护科技转化推广仍将长时期存在。围绕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优化,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点,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增产又增收,提高农业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农户对看得见、摸得着的技术比较感兴趣,一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搞好现场示范是很重要的。那些近期或当前效益好的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由于其效益看得见、够得着,故很多农业企业和农民就乐意选择,热情较高「川。政府通过建设科技园区等示范基地不断提高成果转化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不仅需要市场的拉动作用,更需要政府的推动作用。在农村转化推广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时候,需要农业技术工作者将现代植物保护科技成果尽量简单化、实用化,效益化,但不能照搬书上理论。把农民教育与农业植物保护技术转化相结合,提高农业植物保护技术的转化效果。
二、加快农业植物保护体制改革
建立起既符合农业植物保护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市场经济的植物保护科技体制,保证农业经济、社会、科技可持续发展,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加强植物保护科技开发中的市场导向作用,建立面向市场的植物保护科技开发体制,提高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的数量及质量。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成果转化率低,造成大量植物保护科技成果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农民真正需要的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植物保护科技成果却十分缺乏。原因在于植物保护科技开发与农村经济发展偏离,植物保护科研力量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因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改革现行的农业植物保护科研管理体制,开发一些农民急需的'、经济性好、操作简单、有实用性的农业植物保护技术成果服务于生产;建立农业植物保护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灵活多样的方式;课题经费中设立专项的成果转化资金;调整现有农业科研院所科技力量布局。建设好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提高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成熟性。农业相关机构要高质量地办好农业植物保护科技示范园,把园区建成新农药,植物保护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基地和应用转化的窗口,成为农民了解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的窗口,发挥示范园区引导、辐射和转化作用,实现农业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和农民利益的统一。树立为农户服务的理念,加强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培训、咨询服务、技术指导等,让农民明白,称心。使农民真正从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运用中感受科技力量的巨大成效,不断增加科技意识,自觉接纳先进植物保护技术。研究农业发展态势和农民植物保护需求,选择适销对路的植物保护科技成果,并在价格、宣传等方面多做工作,提高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率。保证质量,加强对科技成果运用的回访,通过培训解决农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大力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
传统分散式的农业经营影响现代农业科学技术进入农业生产中,只有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的农药器械和植物保护科技成果才能较好应用于农业生产中,才能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规模化经营,加快发展由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自愿参加组成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植物保护科技服务,能获得良好的规模效益及提高整体实力,带动更多农户应用植物保护科技成果。例如农机合作社和各种种植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原料生产基地,生产基地带动农户,使各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形成区域性的主导产业,形成规模经营、系列化服务,提高本地区农业生产附加值,既稳定了农业龙头企业的原料供应,又降低了小农户生产的市场风险,增强了本地区农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例如订单农业即属于此种类型。选择农业规模经营的途径,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各种约束条件。推动农业规模经营要坚持以下几点:效益优先,在规模与效益之间,必须以效益优先;适应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就要进行调整;市场规律,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根据市场的需求及其变化选择农业规模经营模式。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包括资本、植物保护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
四、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中介组织在植物保护中的作用
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现状说明科研机构与企业、农户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传统的农业技术转化途径容易造成农业科研与生产脱节,与农民增收需求脱节,农业科技中介组织是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各级政府应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重视植物保护成果的转化,同时鼓励民间的各种组织机构及个人参与转化工作,组织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立足于技术条件和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機构。农业科研机构或农业院校提供先进适用的植物保护科技成果,政府部门承担农业转化中的监督、引导,农业科技中介组织提供成果转化相关服务,这样使农业植物保护科研和转化相结合,推动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植物保护转化技术人员将生产中的问题带到农业院校进行研究,而科研院校的专家则带着成果到基层,促进科研与应用转化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提高农业植物保护科技转化率。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植根于市场经济中,但不完全依靠市场调节而自发发展,政府在促进农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中要发挥重要作用。政府主要通过立法及实行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强化对农业科技中介服务工作的支持,将其纳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培育高水平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大力发展以下形式的农业科技中介组织:农业技术市场;教育科研机构主办的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专业从事植物保护成果转化、配套技术服务、农业植物保护咨询等的各种形式民营农业科技中介公司。
五、构建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渠道
建立以各级政×财政投入为引导,农业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其它投入为补充的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多元化资金支撑体系;加速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包括风险投资基金在内的多元化的资金渠道,由于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的周期长、有风险、不确定性大,植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获得长期性资金支持,国家财政拨款作为当前主要的资金来源,无论从力度,还是运作方式上均和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因而应建立转化基金、开辟多元投资渠道、引入风险投资等。第一,政府部门从财政计划中拿出部分资金设立基金,如农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第二,农业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加大力度对植物保护科技开发和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支持。第三,设立专门对农业企业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风险投资基金。第四,扶持引导社会其它资金进入农业领域。拓宽农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借助金融证券市场对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大力培育并加快的农业企业在上海主板、深圳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通过国内资本市场多种形式获取资金,进一步拓宽涉农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使农业企业运营资金充足、加大植物保护科研投入、加快植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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