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长存,你我同在
抬头间,已不再是你熟悉的面孔,取而代之的是陌生的天,陌生的人,陌生的知识。如今你我已不再是当初迷茫的少年,如今我们都有理想,都在为之努力,不懈追逐梦想。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当朋友分别是,我们还是那么感伤。曾经吟诵“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等等离别诗,在我们分别时,心中五味杂陈,诗的意境充斥你我。如今,已经分别数月,你 还好吗?
时光倒退,空间流转。当我们刚刚步入初中,那一张张稚嫩的小脸,羞涩的表情,现在想想,是否好笑?时间拉近我们的距离,我们成为朋友。于是学习在一起,吃饭在一起,甚至一起哭,一起笑。然而,现在已没有机会了,我们各在一方了。
曾经的欢声笑语,如今都已沉默,依稀记得当初分离时,路旁的青树莎莎哭泣,草儿相互依偎,花儿绽放无比的光辉送我们分别,光辉下依旧悠悠感伤。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走吧!
分开了,却也未分。毕竟信息联系你我,记忆想起你。回忆时傻傻的想,傻傻的笑,“滴滴,滴滴” 抛开回想,迅速打开QQ,看见你的笑脸,真切的话语,感到了温暖,感到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分别,说实话,我很害怕时间会消磨记忆,把它模糊,空间会拉开距离,把它微弱。但我不愿,我不愿意,更加不信,因为我相信“友谊长存,你我同在”。
梦中的秧鸡
那只秧鸡又飞进了我的梦里。
一个燥热的夏日傍晚,散步归来的民、峰和我,相约到二楼梅的宿舍打扑克。宿舍紧挨着田原,为了能获得些穿堂风带来的凉爽,我们大开着门窗。突然,听到阳台栏杆边传来“扑、扑”的声音,坐在后门边的梅站起一看,大叫一声“秧鸡”,便急闪开。我甩掉手上的扑克,冲出门,正在灯影里慌乱地转圈的秧鸡一下被我抓个正着。
秧鸡使劲地在我的手中挣扎,不停地用尖长的嘴啄我握它的手。梅找来洗菜筐,把它罩在地板上。失去自由的它在不停地寻找出路,几次差点冲翻筐子。梅一边把一只手电筒压在筐上一边说:“它是不是饿了?”随后抓起一把米撒进筐内。但秧鸡依然左冲右突,把筐内的米踢蹬得乱七八糟。
话题自然集中到怎样处置秧鸡上来。我就提议由我来饲养它。
梅用一根毛线拴住它的一只腿,我把它捧回我的小屋,拴在书桌腿上。可能是刚才挣扎累了吧,也可能是有了一个较大的空间,它慢慢走到墙边,转动着头打量灯光下的小屋和我,不再燥动。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片儿时的田原。
老爹在不远处的一块田中耙田,露在背心外的黝黑的健壮的肌肉,随着牛的行进,在阳光下灵性地滚动。山谷中阵阵回荡着老爹吆喝牛的阳刚的声音。老妈在割着田坎上的荒草,起起伏伏的身影,看去就象是在对这山这水这田原虔诚的鞠拜。7岁的我背着不满1岁的三弟,蹒跚在已拔了秧的秧田里,吃力地用敏感的脚板去探寻隐藏在烂泥中的田螺。
晌午时,在小河边绿油油的草地上,老妈从我背上解下三弟,然后从旁边的青蒿棍上解下一根细小的山藤,一边拉一边对我说“快看,妈给你抓到了一样好东西!”
草丛中现出一只漂亮的小鸟,浅黄而细长的尖嘴,头顶上有一簇稍长而紫红的顶羽,像印地安人部落酋长的头饰,翅上、背上的羽毛黑绿相间,在正午阳光下折射出缤纷的色彩,脚也是浅黄色的。我看着它细竹枝样的脚趾连着五只尖亮的爪子,感到害怕,不由自主地往后缩,妈说,别怕,这是秧鸡,只吃虫子。
我高兴地牵着藤端,顺着小河边和它一起漫步,一个趔趄松开了山藤,只听到“扑”的一声,它已飞过小河,钻进青青树丛中。
我急得哭了。
“怎么哭了?”
峰敲门进来就问。哦,我忘了擦干梦哭的泪痕。
民弄来一个陈旧的鸟笼,让我把秧鸡牵出小屋,装了进去。我看到笼门有些破,便虚掩着,想找点绳子来加固加固,转身刚走了几步,就听到峰在喊“飞了!飞了!”回头一看,秧鸡已停在门前的矮墙上,还没回过神,它一展翅,隐没于远处的田原。
儿时久远的那只秧鸡是飞走了,二十多年后的这只秧鸡也飞走了,前后两只暂失自由的秧鸡最后都挣脱了束缚,毫不犹疑地回到了它们自由飞翔的田野。
我这次出奇地平静。记起表姐家阳台上养的那只画眉,有一天表姐忘了关笼门,它飞走了三天,最后又飞回来,自觉的钻进笼子里。也许是习惯了迷失在笼里没有风吹雨打的日子,也许是习惯了被给予的安乐生活,使它对自力更生的生活感到恐惧,它放弃了在山野中纵情飞翔的自由。我突然想,我们是象飞走的秧鸡还是象飞回的画眉?在时光的缝隙里,在迷失和自由之间,我们的内心一直在挣扎,找不到应有的醇和与宁静。
梦醒时分,我默默祈愿飞走的秧鸡再也不要飞回!
所谓舍得
舍得一词——舍字在前,得字在后。正所谓,如若不舍,何来得?
听一故事。历史悠远,千百年前——秦还未统一全国之前,赵国想讨伐燕国。正欲动兵。燕国的一名嘴皮子很厉害的人来到赵国,说是劝赵王莫动兵。
那人说,“赵王何等机智,怎不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之含义。”赵王很是好奇——这个燕国人到底想说什么?“此话怎讲?”赵王问。“赵王若出兵,且不论成败。赵国与燕国就如同‘鹬蚌相争’中的鹬与蚌。而强盛的秦国就是最后得利的渔翁。但如果赵王这次不出兵,则可以免去一次战争,百姓可以多过得好一时。”
这个故事大概就是这样。但我注重的并不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个千古流传的成语,而是燕国人后面几句劝“赵国不要出兵,要舍去这次战争,得到百姓的安宁”这几句话。
虽然最后,秦国还是灭了其他六国,但是我不得不敬佩那个燕国人说得话——只有舍去这次战争,才能得到百姓的安宁——只有舍,才能得。
话说我能如此了解“舍得”一次,其实是因为我亲自经历过一次“舍得”。
那时我才4年级,有一篇作文被老师拿去参加初赛。本想只是试试而已,我并没有放在心上。然而幸运女神却突然注意起我了。
十一放假前的前一天,语文老师面部扭曲的把我叫到办公室。没错,是面部扭曲!她擦满粉底的脸上堆满了一朵朵花,鼻子眼睛挤到一块儿去了;嘴巴咧开,两排不算白净的牙齿在我面前晃啊晃的。
而那时,顽皮好玩的我,眼睛眨呀眨的看着她,和她滑稽的表情。“芊芊啊,你的作文,进入决赛了!”在我以为她面部僵硬的说不出话来时,她突然开口。什么?什么作文?我惊讶的看着老师。老师已经“恢复”正常的表情了,一本正经的看着我,仿佛在谈论一件很重要的事——不过这确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哎呀,我原本以为这篇作文不会进决赛的。没想到啊!哎呀!”老师在我面前眉飞色舞的,就好像进入决赛的是她自己一样。“哎呀,对了,决赛是现场的,在十一假期的第3天。回去跟你爸爸,妈妈商量了一下,看看要不要参加。”她说完,看着我,眼眸里有着隐藏不住的激动,“最好还是参加吧,这毕竟是一次荣耀的争夺。”
说完这些后,她将我“逐”出办公室,只一人在电脑前念叨着,“这作文怎么写得这么好?怎么可以这么好?”
我回到家,一脸得瑟的看着爸爸妈妈,就如同老师当时看着我一样。我将我作文进决赛的事告诉他们,说到日期时,总感觉很奇怪,仿佛那天有什么重要的事(当然不是指决赛的)。
结果,爸爸妈妈证明了我心里的疙瘩。
“芊芊,你忘记了吗?那一天我们要去上海玩。”妈妈看着瞬间变脸的我,扶额叹息。啊!对哦,那天我要去上海玩,我怎么忘了呢?“芊芊,去上海和作文决赛一直能选其中一个。”爸爸不改凝重的表情,威严的注视着我。
我天!好艰难的选择!我该舍去哪个?那一晚,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仿佛我要抉择的是自己的生命。
第二天早上,我看着镜子里满是黑眼圈的自己,狠狠的鄙视了自己一番——有必要为一个这么“简单”的问题像一个晚上呢?哎,对于最后的选择,我觉得也挺可惜的——谁叫我天性好玩呢?
十一假期第3天,我随着一大拨人上了一辆巴士。我坐在座位上兴致勃勃的,我对自己将要做的事很感兴趣呢。
“芊芊,祝你拿个好名次!”我看着玻璃窗外的父母。玻璃的'反光使我看到了鼻尖贴着玻璃的我——没错,我舍去了去上海旅游的机会。我也不知道那是自己怎么想到,好像就是把作文比赛看成一场游戏,一场分胜负的游戏——我对这个很感兴趣呢!
后来的后来,我骄傲的站在领奖台上,金色的字体在纸上散着金光,好像赞扬我的这个选择。看着下面那么多双羡慕的眼神,我突然很有成就感——自己得到了奖章——虽然没了去旅游的机会!
现在,那张奖状还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柜里,时刻告诉我“舍得”一次的意义。
所谓舍得,有舍才有得。
一路杏花正好
我姓陈,却沉不下爱你的心,衬不出爱你的心酸。你姓周,却顾不了我的周全。她姓牛,却扭转不了悲伤的结局。大秀姓李,一天瓜田李下,优哉游哉。我不羡慕,亦不悲伤。因为你见或不见,爱在那里,不增不减。
来世,我姓苏,从爱你的梦中苏醒。你姓贺,向我违心的说祝贺。她姓刘,留住了你的心,也留住了你的爱。你们鸳鸯成对,花前月下,与大秀夫妇一起徜徉于瓜田徘徊于李下,共同奏出爱的交响曲。我在远方,独自谱着情的绝响曲。
你在什么时候已走近我的心,我不曾察觉,也不能肯定。怪只怪太早遇见,太晚发现,你我情深缘浅,双人成单。不知不觉窗外的天已变亮,我一直坐着,伴着眼前的烛光,映在墙上的是你的影子,很是虚无、飘渺。挂在空中的星星,和我一样的孤独。
天亮了,你的影子消失不见,我也从沉浸的幻想中慢慢清醒。你早已离我而去,去了能留住你心的人那里,而我却迟迟沉不下那颗爱你的心。是我痴,是我傻,是我陷入情的深渊不能自拔。是我作茧自缚,撒开情网将自己囚禁,动弹不得。
想来好笑,我是有独立思想的人,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偏偏遇上了你,一个让我变得愚蠢不堪的人。诗经中有句,吁嗟鸠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我明明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却因为你而自己骗自己,相信你我会琴瑟相和。如今,我错了,错的离谱,错的成了一个笑话。
黎明不懂我的哀伤。曙光现,黑夜尽,而我怎能忘记那段时光。你这一别,何时能再见?又或者,你根本不曾想过回头,独留我在黄昏里痴痴地等,等你这个被别人留住心的人。风漫过了窗子,乱了我的头发,而那沧桑的记忆却纹丝未动,牢牢地烙在了我的心房里。
雨,轻轻地下着,怕惊扰了还在熟睡的人们,而我的眼眶却噙满了泪水,顺着脸颊轻轻弹唱,诉说着主人的苦,主人的痛。风,刺在我的心上,疼了我的心。黎明没有让我感到温暖,感受到的是比黑夜还要寒冷的冰凉。这个世界有谁还能让我再次感受到暖?
天气的变幻让人无法揣测,事实又怎能老是一局旧棋。待重头,朝天阙!你既已投入新的温柔乡,我又何必苦苦的折磨自己,等待一具行尸走肉归来?新的一天,我要以新的面貌继续生活,笑看你们驻进彼此的心脏,扬起爱的风帆,走向你们的未来。
从此,你是泡沫,我是空气。你我都是散落的尘埃,太过微不足道,微不足道的我心太小,容不下无足分量的你,我会把多余的你从心中剔除,再也不和你共同分享笑容。我快乐,因为我高兴,和你无关。
你只需要陪她笑、逗她乐,你的一生应该是陪在她笑的左右,陪她笑着一起度过。你许不了我的一世安稳,却许了她半世陪伴。我不会为你堕落,因为你不值得我心烦意乱,不值得我为你付出一切。
你骗了我,而我搪塞不了自己的心,我读懂了你的瞳孔,再怎样难分难舍的感情对我来说都将是笑话一场,在我的琴弦中再也弹不出爱你的乐。你永远都弥补不了我的伤痛,你也藏不了爱她的心,也拾不回我和你走过的曾经。就是现在,你我同住一个地球,而你的心却扎在了一个我不知道的星球。
情梦难圆,那就重做新梦。噩梦的结束是好梦的开始,我为自己祝福!
成长的收获
时光流逝,是欢乐与悲伤的交织。沧海桑田,是历史发展的变换。当每过一分钟,便对这世界多了一份理解、多一份感受,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长大。
每走一段路,便多了一份明悟,直达内心深处。一直都很羡慕那些常常去旅行的人,羡慕他们可以亲身体验到各种生活习性,各地风俗文化;开阔的视野,让他们不再局限于小小的圈子,生活变得多姿多彩的。而我,暂时没能像他们一样,因为身份,也因条件。但是,在生活里,我却不甘于平静,常常去行走、去踏青、去闲逛。深山里,曾有我那大声的喊声回荡;小路边,曾留下我深深的脚印;街道旁,曾出现我独自的背影……这些,虽不是长途的旅行,虽没有走出本省,但也一样收获匪浅,一样的可以增长见识,一样的可以更深一点地感受生活,贴近自然。脚步永不停息,心便不断成长。
我在天涯,四海为家,我在四海,天涯作伴。
喜欢用心去感受生活的人常常会有独到的发现,或许是对生活有不一样的态度,也或是对人生有更近一步的了解。罗丹曾说过:生活需要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是的,生活是多彩的,是斑斓的,是美好的,前提是如果我们能体验得到的话。而发现美的眼睛,不仅来源于心灵的窗户→→眼睛,而且更侧重于我们的心,一颗细腻的心,平静的,淡然的;如同水一般的流过,去覆盖每一个空隙,发现隐藏的秘密,惊喜。
爱好文学,爱好它优雅或沧桑的文字,爱好它能引起彼此内心的共鸣的力量,虽无声,但更胜有声,更能动人。每个人都有两面性,一个是活泼,一个是平静。是表面的还是内心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划法。而我,平时多数是活泼开朗的,和朋友们相处也还不错,都能聊来,有话题,或者是说有口才。但是我更喜欢沉默,喜欢安静下来去思考问题,去领悟人生;喜欢面带着微笑来倾听,倾听人们的话语,倾听生活的美好;喜欢去用心发现细小的东西,发现他们不曾被人发现的一面,比如少女纯纯的微笑,比如孩子天真的戏玩,也比如老人真诚的关爱。这或许才是真正的我,一个感性的我。
成长路,旅途上,特别的风景。今年的二月二号,因为某种原因,我第一次在网上发表文章,正式地走上了文学之路,开始接触到很多的文友、作家、编辑,收获很多,也深深感受到文学这个大家庭所带给我的温暖。陌生人、游客的点评,文友们的关心,还有编辑认真的审核,都给与我支持的力量,让我坚强地走下去,用心地写下去,把我对生活的理解,对人生的感受和朋友们分享,希望能找到知己。
从小便对文学有着独特的喜爱,爱它的美,爱它的情。起初,是从儿歌里面发现文学的节奏美,那种旋律。小时候的,读唐诗背宋词,朗朗上口,不知道原因,总觉得很美,只是说不出来。长大些,学习课本知识,了解不同文人的文章,慢慢地体会到作者的那种感情,所想要表达的思想。到后来,初二,我也开始了自己写心情日记,不是简单记事那种写法,而是写对生活的感受,有悲伤的,也有开心的,有怀念的,也有畅想的。渐渐地,迷恋上了诗歌,平时喜欢读志摩和泰翁等人的诗歌,也自己就写了很多诗歌,一般不拘于格式,但也有五言七律的,有点古风味道。再后来,又喜欢上了写散文,喜欢它的形散而神不散,喜欢它自然而真诚的表达,慢慢的,接触了很多作家,萧萧老前辈和贾平凹等人都写得很好,欣赏他们的作品……就这样,我走上了文学这一条路,你若问我为什么,我会答:只因喜欢。
梦是蝴蝶的翅膀,坚持是飞翔的力量,有爱就对着天空大声呼喊。
青春,重来不了,我的成长路,慎重走好它。选择了的,我不后悔。做了的事,坦然面对。听寻心的指引,跟着感觉走,并一直为之坚持不已。
从注册会员到初级写手,再从初级写手到现在的优秀作者,这段经历很是深刻,很是值得回味。有喜悦的期盼,也有彷徨的茫然,中间夹带着情感的抒发;每一篇文章、散文,每一次日记、日志,每一首诗歌,都包含了深厚的感情,用心去写,写出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写出生活带给我的感受。
作品,是文人的孩子,得用心去关爱,去呵护。然而,有些人却不尊重作者,胡乱复制、抄袭别人的文章,不仅不知道自己这样是不对的,而且还心安理,一副貌岸然地样子,这不可为不知羞耻,简直是没有了道德,没有对文学的起码尊敬,没有对作家的一点尊重。在此,我倡议:坚持原创,打击盗版,还文人一个良好的创作环境,重新唤起文人的创作热情,让我们在新的时代里挥缏执笔,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重现古之盛况。
成长的路,如同灯光下的照片,一闪下来,便成了回忆。有些人,你记住了;有些事,你埋藏了;有些爱,你懂得了。
成长的收获,最大的不是物质上的,而是对生活的理解,心境的提升。那种淡然,那份成熟。那种理性,那份真挚。
这就是我的成长收获,很多,很多,也很重,很重;无法用金钱来估量,无法用言语来描绘,只是心里觉得很充实,很满足。
记忆中的温暖
黄瓜顶花带刺,西红柿青里透红,豆角刚长出尺把长,小茄子乍看上还是黑色的,韭菜已抽苔顶着黄绿色的苔花齐刷刷地往上冲……这是我家菜园夏日时的情景。
下午放学后,我快快写完作业,跑到菜园里。摘个黄瓜在水沟里一洗,嚼得脆生生地响,尽管还有点涩嘴巴,但是那种特有的嫩甜足以诱人。西红柿,昨天早就“瞄准”了一个,经过一天的日晒,今天该红了大半个了吧?于是,直奔目标,如愿摘下,简单洗洗后,赶紧尝鲜。吃着刚从藤架上摘下的瓜和柿子,我很知足,因为以前听妈说起过,村里还是大集体的时候,家里吃不饱,她和那些年轻的媳妇们在干活时趁人不注意,就摘个生茄子、撸把生豆角吃。茄子和豆角生吃是什么味道啊,难为她们还能咽得下去。
妈还在一片绿色之中,背着药筒给豆角打药,手扶着手把上下移动着,经过压力作用,小喷泉似的药水就洒到豆角架上了。她一看到我放学来到菜园,便开玩笑地叫我是“巡逻兵”,专门找好吃的来了。
我站在篱笆边上,看蝴蝶在紫红色的茄子花上飞。鼻子里所嗅到的是似乎还带着热气的青草的气息。眼前开始出现了小小的飞虫,一群群,一不留神,会飞到人的眼睛里。所以,此时千万不要睁大眼睛。
水沟里还有清水在流,不知是谁还在趁着有点暮凉的时候浇地?沟边茂盛的青草垂进水中,细细的草叶随着水流轻摆。我喜欢在水沟上蹦来蹦去,欢快地像只兔子。有时,把脚下穿的红色凉鞋脱下,浸在水里一阵,再穿在脚上很凉快。
夕阳渐渐沉落,天空的晚霞还有一抹绚丽。妈喊我,赶紧回家吧,该把煤炉的风门提开了,不然怎么做晚饭?我看妈的身影,似乎是贴在豆角架边。一桶农药快喷完了,因为她就要走到地的最下头了。虽然离得远,但似乎能闻得到她身上弥漫的很重的药味。这刺鼻的药味不仅裹挟着她,而且会造成她的皮肤过敏。在我年幼的心底,妈是不爱美的,头发简单处理,衣服别的村妇穿什么她也穿什么,因此对于农药的侵袭,她是不在意的,只要菜长势好就行了。
我恋恋不舍地沿着园中的小径回家,不忘摘朵牵牛花或者带刺的蒲公英。暮色渐浓,街坊邻居们都在赶往家中,有扛着锄把的,有蹬着三轮车的,彼此打着招呼。农村的早晨与傍晚是热闹的,白天大部分时间,人们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忙活,因此便会显得安静得多。妈似乎一直不闲着,即使下着雨,她也要到地里摘菜,因为她的经验是雨后的第二天菜价会比往日贵一点。碰到雷阵雨的时候,即使坐在教室里我都替妈担心,打雷多可怕呀,但愿还在地里忙活的妈没事。我们一家的生活费,几乎大部分就来自妈种下的茄子辣椒丝瓜。她的汗水滴进土里,土地的馈赠从来都是公平的,付出的多得到的多。妈那时的梦想便是等我长大了,可不要再种菜卖菜,而要抱个“铁饭碗”,成为城里人吃公粮。她的梦想渗进了我的梦想里,好好学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此学习的事从不让她操心。她的确也不过问我的成绩,我们就像各自守着自己的摊位,尽职尽责地做好应尽之事就行了。
回到家提开炉门,熬上稀饭,等着爸妈归来。有那一个西红柿和两根黄瓜在胃里垫底,不怎么感到饿了。一会儿,妈斜跨着竹篮归来,里面放着晚上要炒的青菜。菜的模样一般不怎么好,但是新鲜,妈说长得好的菜是要留着卖的。好菜孬菜都一个滋味,自己地里出的反正都是宝贝。家里开始有了饭菜的香,院里的梧桐树被风吹的飒飒有声,小黄狗不知到哪里去玩了,鸡在进窝,而此时暮色已经浓浓的了……
浓浓的暮色似已掩上了一天的门扉,第二日依然有晨曦洒进小院,而我会背起书包走进教室,妈依然要到地里锄草。但是这些情景,在现实中却难以复现,我已经走到了妈当年的年纪,每天在日出日没之时出家门回家门。一些美好的时光成了记忆中的沉淀,只有在回顾时才仿佛进入时光隧道,一直向后走,看着四壁上漂浮闪现着的影像片段,感受一点纯纯的温暖……
照进窗棂的阳光
中国人把带五、带十的数字,惯常作为一个阶段的分界。五十岁,自然是人生一个值得感慨的分水岭。
我是在病房里迎接这一天的清晨的。
住院数日,已明显感到初愈的轻松。东方欲晓的时候,我便伫立窗前,向着东方,静静地了望。
楼窗下,宽阔的公路那边,是维吾尔人的一片村舍。太阳还没有来。晨曦里,留着残雪的屋顶的上空,是一抹朦朦胧胧的雾霭,那是壁炉里冒出的烟和屋舍里透出的湿气的混合物的笼罩。屋舍后面是杨树林光秃的树稍,灰蒙蒙地挡住了一切。更远处,与桔红色朝霞相衔接的,是隐隐约约的远山。那朝霞的颜色由亮到淡,直到更辽阔的天空,淡成了散开的似有似无的白色云丝。
我想看一看我五十岁人生的未尾一天的日出。
没有失望。这一天的日出非常壮丽——远山凸凹起伏的山岫上面,是一片柔美的朝霞,那灿烂的感觉十分开阔。突然,最明亮处露出弧状的亮红,像一条弯曲的缝;刹时,亮红的缝扩张成细细的弯月,又逐渐浮升,逐渐扩大,遂成半月;上部的血红渐转金亮,半月渐渐胀为全圆;转眼间,喷薄金黄的一轮朝暾,就升腾起来了。从初露到全显,旭日升临的时间很短很短,却是那样地动人心魄!
我精神亢奋,眼眶里涌出了热热的泪花。
感慨往昔走过的坎坷和艰辛,遭遇的不幸和懊恼,有过的欢乐和成功。那一切一切,全都像眼前的霞霓一样,在心灵的天空展现开来……
临空的朝日,愈是升高,愈是璀璨。如果把五十岁当作生命的前一档,那么,又一个大年日,就是新一档生命的第一天。一定是一个好日子!除夕日壮丽的日出就是象征。
古语曰:“五十而知天命。”
天命,我体会就是从对自然,对社会,对人生的成熟体验中,所获得的一种极为宝贵的理性积累。书本上可能没有,那是你自己悟出来的,或者是客观直接对你的警示;各种事理,各种境遇,各种人物,各种成败,莫不如此。经历和见识,给了你辨析客观的人生体验。察其毫端,可知骨髓;辨其音味,可识本真;观其作为,可见忠伪;看其所能,可明虚实。这句古语,言简而意真
咀嚼古语,我心中蓦然腾起一连串滚烫的意念——希望、意志、忠诚、不懈……
我兴味盎然地拥抱又一档生命的第一个黎明。
带“春”字的这一天,我看见,初升的太阳把亮丽的光波透过窗棂,洒进雪白的病房。
病房的窗下,是一片开阔的冬眠着的绿地。照临窗棂的阳光,无遮无挡,格外明媚。
窗户是铝合金做框的那种,上部有三个竖框,中间一个固定,左右两个可以横向移动。下部则是三个方形的小框。我看见,太阳把染着霞色的红光洒进窗户的时候,玻璃上雾着一层朦朦胧胧的水气。不多功夫,红光完全变成金色,白色的病房一片辉亮。
悬挂液体瓶子的镀锌钢架挺立窗边。护士把药液瓶子倒挂在钢架的顶端横钩,然后把针头轻轻地扎进我手背的血管。我仰卧病榻,开始接受又一天的输液治疗。
新鲜而明净的阳光,洒在病房的墙壁,洒在我的身上。病房只我一人。导管里的药液,一滴一滴地向下流动。
觉得这一天与往日不一样。自然由于这一天是春节,又恰恰是我的生日。春节同生日叠合一起,给人以异样的感受。这是感情上的不一样。然而,我觉察,不一样的还有阳光。
往日,我并没有刻意关注洒进病房的阳光的角度。护士走出病房的刹那间,我突然发现,透过窗玻璃的阳光,热热地就抚摸我的面庞了——往日这个时刻,阳光是仅仅照在我的胸膛上的,我马上意识到,透进窗户的阳光的角度有了变化。
光线角度的变化,透露出了春天的脚步。春天已经越来越近。
这天是我的生日。我的生命已经走过了五十个整年。此刻,和煦的阳光这样急急地照临我,我竟然想起了五十年前的此刻……
五十年前的此刻,赤条条的我,在正对东方的一孔土窑洞里,第一次无知地感受来自太阳的光辉。那个时刻,对于阳光,我肯定是无知的。即使如此,从那一刻起,阳光就在我的无知之中,带给我一个新鲜的明亮的生机勃勃的氛围。
而现在,我对阳光的感知,却是如此地清晰和强烈。这一天的初临大地的阳光,一直令我激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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