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与作文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阅读与作文 篇1
想起似已遥远的学生时代,总把作文当小说写,一个学期比别人多买好几个作文本,高中时第一篇作文就把本子写到了最后一页。然而时过境迁,许多年过去了,自己却一步步弄起分行的文字来,以致不成器的诗歌写了一大箩筐,其余的作品杂七杂八叠加起来还不够出一本集子。
想来这么些年,阅读的作品从国内到国外,一直以小说为主,似乎只有小说能凭情节感动吸引自己长期阅读下去,以致写的诗也像叙述一个故事似的,纯粹以抒情为务的诗于我是不屑写的,七亩园学委主持朱多锦先生就说这是受了过多“小说情节”影响的缘故。
我有5年时间只看外国长篇小说,国内的一篇没看,算来读过的外国中长篇小说大致有200来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地域文化背景的隔膜,弥补了知识的裂缝,使得对西方文学作品的把握是敞亮的,对有些国家的作家写作风格是了解的;历年的阅读不但充实了内在心灵,而且益发推崇心灵自由的精神,逐渐有了怀疑主义式的思维惯性。
当然,受益更多的还是提高了语言的表述能力,“进入文学堡垒的唯一一道门就是语言(张炜语)”,乾隆写了两万多首诗,也没赢来诗人的名分,想是语言没有过关。我想诗人阅读小说肯定是大有人在,外国文学作品尽管隔着一层中文的薄膜不易体会,不易看清原作的细部纹理和光泽,但其修辞特性还是能够体现出来的,像王蒙的《雄辩症》,显然是受了阿根廷作家萨瓦托的《地道》的影响,连里面的句子也是,王蒙所写“我没说你放了毒药,而你说我说你放了毒药”,与《地道》中“我没有说你不爱他,而你自己跟我说你不像刚结婚时爱他”像电影《地道战》一样是相通的;像“总之我的行动没有任何一点值得一个做父亲的向他儿子说你刚才对我说的这番话(小仲马《茶花女》)”,像“那渐渐合拢并且最终消失的尾波当然比航船在辽阔的海面犁开的一条深谷中巨大的坟丘般的波浪向两边裂开的景色更能给人慰籍(怀特《艾伦》)”,这样的语言琥珀,国内小说几乎是见不到的,只有大手笔的作家才能把平庸的东西化为神奇。伊挚不言鼎,轮扁不语斤,语言的困惑于我倒是逐渐少了,有时我想我在外国小说阅读中进行的自我教育,将小说的叙事、视角运用到诗歌写作中,把狗腿扯到羊胯上,于今天乱糟糟的诗写作中,也未必不算是一条路子。
回顾我的创作经历,大的退步或说跌落就有两次,很大程度上都和阅读停滞有关。我从小很爱读书,小学一二年级就开始读《青春之歌》、《大刀记》、《苦菜花》、《激战无名川》这样的长篇,那都是我的几个读高中、初中的堂叔借的人家的,我每晚都过去读,磨蹭着不肯走。后来读书生字少了就更为入迷,串亲戚只要见到书就非得看几十页不可,有一年奶奶病重住了一个多月的院,三叔用地板车将她从医院拉回来,进门要上坡,我坐在门口小板凳上看书,堵着道既不知躲避也不知问候,倒是奶奶从棉被里欠起身问我好。小学我的作文都是拿第一,一直到高中都是这样,高二还瞒着父母订了半年的《小说选刊》,立志以文立身,把文学视为终身维系。但在第一阶段投稿不成功后,有心气无底气,1990年前后沉寂下来,几近搁笔,就这样持续到1994年底。这一年只身来省城济南发展,收入有限买不起书,所幸工作单位不远有一废品收购站,从那里陆陆续续淘得两纸箱旧书,算是有所弥补,尽管笔端生涩,又开始努力写起来,并又有所发表。然而好景不长,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立脚不住,妻儿到来之后生活负担加重,在窘困而又不想固穷的处境中,为混钱动千方想百计谋求富贵,一篇又一篇替人写起报告文学来,从98年到05年,又是较长一段时间的沉寂。可以说,走上搞文学创作的道路,自己是有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沉淀期”和“黑暗期”的,好在后来知道发奋,终有三落三起。
当文学素养、创作水平渐由幼齿转成熟,渐由业余转专业的时候(虽常鳞凡介,尚不至于不敢相信这点直觉),于诗,我还是虔诚的,一直也还算努力,力图掌握这门极其困难的艺术,尽管没有写出像样的作品。20xx年参加省作协15届作家班培训,20xx年参与七亩园文化沙龙建设,20xx年读山大作家班,对诗写作的认识有了不小的提高。不少关注我的老诗人、老作家也一直期望我坚持把诗写下去,写好它,先别搞其他体裁。这两年加强了对诗的阅读,我大概是最早从市图书馆借出特洛斯特罗默获诺贝尔文学奖以后新版诗集的借阅者,准备用两年的时间把省图、市图中近年来出的中外诗选看完,这样就得减少外国现代小说的的阅读量,而这于我其实是不大情愿的。在阅读国外诗歌的过程中,感到因译本不同同一首诗的差别很大,像米沃什的一首短诗,有人译成《礼物》,有人译成《天赋》,于是自己不得不抄了很多不同译者的同一译诗加以比较,大动了动笔头。
从嗜读又有读无类到坚持不懈地阅读既定作品,我是有一定说服力的受益者,打的功底还算厚实。虽说开卷有益,但一直觉得只有懂得风向的帆才能远行,要求自己不读杂书,而是读实至名归的理想之书,以免为表面的事象所困。以前曾制定每晚50页的读书计划,坚持了不少年,以致庙修好了,和尚老了。诗人王松兄曾在一场合说:“王霁良这小子没有泡吧、宵夜的时间,每晚50页书不是一时半会能读完的。”
阅读与作文 篇2
读书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只是有的人把它当成一项学习任务,而有的人把它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同样是读书,有的人通过读书只是多认识一些字而已,而有的人却可以变得出口成章,唐诗宋词样样精通。
区别在哪里?是智商么?但是智商不也是通过阅读来提升的吗?我有个朋友,她真可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十分喜爱阅读,第一眼看见她就会觉得她与众不同,气质非凡。与她交往后,就会发现她秀外慧中,情商智商都高,她与我分享了一些关于读书的方法。
首先是要选择有用的书去读,只有读有用的书,我们才能学到知识,但是怎么定义“有用”二字,这个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认为所谓“有用”就是适合自己的,从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书读起,在自己喜欢类型的书中去通过阅读吸取营养,这样,阅读时就不会那么枯燥乏味了。
其次,便是设定读书目的,目的就是,我读这本书能学到什么,或是想学到什么。带着问题去读,可以提高你读书的主动性,一个人被动读书和主动读书,效果是完全不同的。一本书最精华的东西总是那百分之几,我们读书从薄读到厚,更要学会从厚读到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以有的书我们没有必要逐字逐句的通读,有些地方可以一眼带过,遇到自己喜欢或看字生情的语句,可以在一旁做上批注或摘抄下来,这样可以提高读书的效率。
最后,是要设定读书的目标。我对它的理解是读了一本书后,要做到什么,要去实践,行动什么。所谓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学到的东西能指导实践,才有它的价值。此外我们还要学会合理安排好读书的时间,有规律的去读,读书不能凭一时兴趣,心血来潮,我们要把阅读养成一种习惯,天长日久,持之以恒,享受阅读,让阅读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目前我也还在不断探索中,希望我和阅读的'友谊能更深厚一些吧!
阅读与作文 篇3
阅读是我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直伴随我健康快乐地成长。
记得从我牙牙学语开始,每天晚上妈妈都会陪着我,把童话故事书上的故事津津有味地讲给我听。那时的我,被故事书里美丽的图画吸引着。
渐渐地,我认识了一些汉字并学会了拼音,就能独立地看书了。每拿到一本书,我就会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每个周末,爸爸、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成了习惯。每一次,我们都会精心挑选自己心爱的书,如获至宝地把它们抱回家,细细地品味。
我觉得一家人坐在一起看书是最温馨的时刻,有时看起书爸爸会捧腹大笑,妈妈会紧锁眉头,甚至悄然流泪。而我呢,也会随着故事里的情节喜怒哀乐,还不时幻想着自己成了故事里的主人公。
有一次,我幼儿园的一个同学请我到她家过生日,我爽快地答应了,可是到了那一天,姐姐带着我去看电影,我就没去参加她的生日。后来有一天,我在阅读时看到这样一句话: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让我想到了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于是及时向她道歉。现在我们仍然是好朋友。这是阅读带给我的友情。
有一段时间吃晚饭的时候,我总是挑三拣四,妈妈就唠叨我不能挑食,要好好吃饭。我觉得妈妈的话也太多了,就没有理妈妈。但是,我学了《弟子规》里面的“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就知道了我这样做是不对的,我立即改掉了坏毛病并向妈妈认错。从妈妈慈爱的眼神里,我感受到了是阅读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阅读了,只要看到好词好句,我都会用笔勾画出来,并在写作时恰当地运用,让我越来越有自信,这是阅读带给我的快乐。
阅读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友谊,学会了孝敬父母,还增长了许多知识。在我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阅读将一直伴随我成长!
阅读与作文 篇4
书是开导我们的神器,是夜空中的智慧星,更是知识的源泉。
小时候,我还不识字,就每天缠着妈妈,让她给我讲故事,什么《小红帽》、《白雪公主》、《三毛流浪记》等,我都听不懂,于是妈妈开始教我认字,写字、学拼音,用不着几天我就学会了许多字儿。
记得一次暑假,我在一本书上看了“煮书”二字心中的好奇心就被激发了,于是我拿上一本书和一口小锅,加上水放入书,再燃上火炉“煮书”开始了。不一会儿,书煮好了,我把书盛在碗中吃了起来。“呸呸呸。”我把书吐了出来,“什么嘛,那么恶心。”
这时,妈妈来了,她见我狼狈不堪的样子,再看看桌子上的书,马上就明白了。她把东西收拾干净,然后告诉我。“蒋烨,这书是不能煮着吃的,书上写的“煮书”只代表理解书的义意罢了。”听了妈妈的话,我非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从此以后,我养成了看书的习惯,学到的知识越来越丰富。
阅读与作文 篇5
沈安琪源于何时喜欢阅读已经记不清晰,只听大人说过,上幼儿园我就能够阅读书报,调皮的我一读书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一声不吭,安静极了,阅 读 与 我作文。记得曾有一次,我不愿意练琴,关上房门看《格林童话》,看得入迷,连妈妈屡次敲门的声音都没听见,她生气极了,数落了我一顿,一气之下,竟把我的书撕了。我好几天都没有同她说话,直到爷爷帮我把书补好,我对妈妈的态度才好起来。妈妈说,我对书比对她更亲密。我爱去三个地方,一是新华书店,二是植物园,三是动物园。就因为这个,我一直爱读关于动植物的书籍,直到现在也没有变。在如此多的藏书中,我最喜欢的大概是沈石溪的《狼王梦》了。
我曾无数次为母狼紫岚哀伤、快乐、气愤、惊恐、焦急……每当读完这故事时,心中便有无限愤慨:命运为何欺负柔弱无助的紫岚?让她失去黑桑,失去黑仔,失去蓝魂儿,失去双毛,失去卡鲁鲁?最后连媚媚也不要她了?紫岚为他们付出多少?是谁为了黑仔成为狼王,忍痛割爱,厚此薄彼?是谁为了蓝魂儿,放弃了优秀的卡鲁鲁,又为了蓝魂儿的尊严,亲口咬死了他?是谁为了培养双毛,折断了一条腿?又是谁为了媚媚的幸福血洒碧空?是紫岚!这匹母狼让我学会坚毅,让我学会忍耐,让我学会取舍,让我学会坚持……可以说,这篇文章扭转了我对狼的看法,教会了我很多道理,令我看待问题更客观了,小学生作文《阅 读 与 我作文》。不止这些,还有许多的书也深深影响着我。例如《退役军犬黄狐》教会我敬业;《灾之犬》教会我忠诚;《雪豹悲歌》教会我宽容;《疯羊血顶儿》教会我勇敢……这些书告诉我的东西是无法忘怀的。
如今,我已经是一名高年级的学生,作业也多了许多,平时我只能中午和晚上挤出一点儿时间来阅读,尽管如此,我仍然保持着阅读的好习惯。只要我捧上书,就像坐在扁舟上遨游在无边无际的知识海洋里。但愿好书伴随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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