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寓言二则》是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三年级上册的课文。通过课文上的寓言二则,一方面让学生掌握熟知的成语进一步提高文能力,一方面让学生从寓言中明白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和滥竽充数始早会被发现的道理。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寓言二则原文及翻译,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掩耳盗铃(一)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②钟③者。欲负④而走⑤,则⑥钟大不可负;以⑦椎⑧毁之,钟况⑨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⑩掩其耳。恶己自闻之,悖矣。
———选自《吕氏春秋.自知》
注释:
①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后被晋国的智氏、韩氏、魏氏
等贵族联合攻灭,逃往齐国。
②得:得到。
③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④负:背、驮。
⑤走:跑。
⑥则:但是。
⑦以:用。
⑧锤:(chuí)槌子或棒子。
⑨“况”(huàng)然:“况”地;况,拟声词,形容钟声。
⑩遽(jù):急速地。
原词是掩耳盗钟。
翻译
范氏灭亡了,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背不动;于是用锤子把钟砸碎,刚一砸,钟锽锽的响声很大。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耳朵紧紧捂住。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赏析
《掩耳盗铃》这则寓言,讲一个人掩着自己的耳朵去偷人家的门铃铛,当场被人发觉。故事只有5句话。先说那个人想偷人家门上的铃铛;接着说那个人知道手碰铃铛会发出声音,别人就能发觉,他便想出了掩耳朵的办法;最后说他掩着自己的耳朵去偷铃铛,立刻被人发觉了。这则寓言告诉人们:做了坏事想叫别人不知道是不可能的,自作聪明的结果是自己害自己。这种人是极可笑的,讽刺做了不该做的事,自己欺骗自己的人。
滥竽充数(二)
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辨音】耳:不能读作“ér”。
【辨形】铃:不能写作“玲”。
【辨义】掩耳盗铃和“自欺欺人”,都有“自己欺骗自己”的意思。但掩耳盗铃专指“自己欺骗自己”;而“自欺欺人”除了“自己欺骗自己”以外,还有“欺骗别人”的'意思。
翻译
齐宣王让人吹竽,一定要三百人的合奏。南郭处士请求给齐宣王吹竽,宣王对此感到很高兴,拿数百人的口粮来供养他。齐宣王去世。齐湣王继承王位,他喜欢听一个一个的演奏,南郭处士听后便逃走了。
赏析
《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来源于《韩非子·内储说上》,主要介绍了南郭先生了解到齐宣王听吹竽时爱讲排场,虽然自己不会吹,却混迹于其中,而没被发现。但齐宣王死后,他的儿子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由于没有真才实学,只得偷偷地逃走了。“滥竽充数”中滥:与真实不符,失实的,假的。竽:一种簧管乐器。充数:凑数。指没有真才实学的人混在行家里充数,或是以次充好,有时也用作自谦之辞。
课文短小,一读就懂,教学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抓住重点词语来理解人物形象。让学生通过学习课文,认识到没有真才实学的害处,教育学生学习要扎扎实实,同时也要告诫学生要在生活中锻炼自已识别真假事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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