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这就是我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就是我作文1
嗨,你们认识我么?在20xx年2月7日的上午,有一个小生命降临到这个美丽的世界,那个小生命就是我――赵雯潇!
我,浓眉毛,小眼睛,低鼻梁,小嘴巴,虽然不是什么美女,但是,至少能看过去。 我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儿,也有一颗爱美的心。我经常趁爸爸妈妈不在家,换上妈妈的漂亮裙子,穿上高跟鞋,涂上口红指甲油,在镜子前照来照去,再拍上几张照片。只要一听到楼下有妈妈的说话声,就赶紧褪下这些“装备”,坐到书桌前写作业。我先来说说我的家庭吧。我家里有四名成员,爸爸,妈妈,妹妹和我。我的老爸长的挺帅气的,每天早上我起床后,总能在厨房找到他的身影,老爸每天都会给我做好吃的。不过那是以前,现在他因为工作原因,白天不能在家。她,就是我的老妈。爱臭美,爱自拍,每次出门或者上班,总是要在梳妆台前忙活上半个小时,在干什么?那还用说,肯定是在化妆打扮呗。不过,她非常勤快,只要有空就干家务。我非常的爱她。看,这个酷酷的霸气小姑娘就是我妹妹!她今年2岁,是和我最亲密的人。别看她小,可机灵着呢!有一次,她没穿鞋就在地上跑,妈妈在厨房里没看到,突然,她将手背在身后,跑到厨房门口,老妈看到她没穿鞋,大怒,刚想说她几句,只见,她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扔,原来是她的鞋,说:“妈妈给我穿上啊!”震惊,两岁小屁孩儿竟然这么聪明,我也是感到惊奇啊!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唱歌,跳舞,画画。不过,我最大的爱好还是读书。小的时候,我不喜欢读书,想让我静下心来读是很不容易的,我每次看到那些长篇文章就跟头痛。但是,自从我读了沈石溪的书后,我立马喜欢上了他的动物小说。要说我最喜欢的,还得是他写的《狼王梦》和《王妃黑叶》。读书,总是使我感到快乐!要说我的理想吗,嗯,我的理想是当一个老师。我觉得,老师是一个伟大的职业,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这是一个值得任何人尊敬的职业!但是,我听妈妈说,教师非常难考,所以,我以后要好好学习,积累更多的知识,长大后做一个老师,教会别人更多的做人道理,照亮别人!
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是我的闺蜜,她叫李晨宇。我们两个在同一个班级。我经常和她呆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在我伤心时,她会和我一起伤心,在我开心时,她会和我一起神经,在我做题不会,跑去问她时,她也会耐心的教我,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她也会陪伴我,为我出谋划策。她就像是我的姐姐。说到六年级吗,在六年级,我要好好学习,制定一个好的学习计划,晚上回家后先干什么,再干什么,把所有的时间都利用起来,并让老妈监督每天晚上背书里的内容,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作文2
翻开语文书,我猛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书云》。舅舅以前不是给我讲过这首诗吗?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见过舅舅了。我笑了笑,这倒也不奇怪,我舅舅的两大爱好就是文学与旅行了。此刻他没准正在阿拉斯加看北冰洋上的浮冰呢!
不要看舅舅现在是风光的编辑,隔三差五出门周游世界,就以为他从小一路畅通、前程似锦了,他也曾有过人生的灰暗时期。舅舅小时候由于成绩优秀,被保送入了北京某著名中学第一实验班。然而这之后,因为缺少家长的管教,以及他自己得意忘形,结交了一些对他成长没有好处的朋友,有时甚至逃课去网吧……结果成绩一路下滑,高考时只考上了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四流大学。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那之后,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开始发奋图强,在大学里自学了古典诗词,甚至还开始尝试自己创作诗词。一开始他创作了一首《玉蝴蝶》词,在网上发表了,而那时他还只知道一句几个字,哪句要押韵,这样粗浅的基础知识,只能生搬硬套。而身边对此有造诣的师长和朋友,给了他不少中肯的修改意见,他也全部虚心接受。就这样在与一个个前辈的交流之中,他的文化功底也越积越厚了。到了后来,他还与同伴合作创办了一个诗社,交到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直到现在仍与他们关系十分密切呢!正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当然,他能有现在的文化功底,与他对文学的由衷热爱也是分不开的。我到现在还记得去年一同去云南旅游时,舅舅每逢有空闲就拉着我讲诗词格律和文学常识。记得那次坐在湖边的亭子中,我听着舅舅给我讲述纳兰性德的饮水词与他的生平,我心里真是既愉快又充满了对他的崇拜与羡慕!舅舅还是个爱书如痴的人,我每次看到他家里的书架都是一尘不染,装着一部部心爱的小说与诗词集。一本同样的书,他甚至要收藏各个不同版本的。我翻看他的书时,连在书页上沾了一个指纹印,他都会数落我半天!
舅舅的第二大爱好就是旅行。我认为他就是那种“永远在路上”的人。对于他来说,旅行并非吃喝玩乐,走大街小巷逛商店,悠闲的泡温泉,那是旅游;而是不惜通过艰难跋涉,只为欣赏到不一样的风景,深入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是一场人生的修行!最近他从四川骑车到西藏,连日不眠不休,挑战人体极限。在去往喜马拉雅山的路上,当他乘坐的汽车熄火了,他甚至在雨中推车行进了两天!看他的朋友圈照片时,虽然人是黑了瘦了,冲风衣上也全都是泥,但是他脸上那灿烂的笑容和明亮的眼神却让我向往不已。
舅舅在误入歧途后能够悬崖勒马,发奋自学,最终走上正道,令我十分崇敬与钦佩。我希望我也可以像他一样,找到自己人生的方向。
这就是我的舅舅,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文艺青年!
这就是我作文3
自我介绍一下:我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两条细长清晰的小眉毛,一张红润润的小嘴,小巧的鼻子,脸蛋儿圆圆的、红扑扑的,还有一头乌黑的长头发,我长的有些胖,笑眯眯的很可爱,我生下来就个儿大,有10斤重哪,现在在班里也是个大号的,嘿嘿!猜猜我是谁?
春天,我一般穿着鲜艳的毛衣和牛仔裤,像含苞待放的小花朵;夏天来了,我一般穿背心和短群,像翩翩起舞的蝴蝶;秋天和春天的气候差不多,我的穿着也和春天差不多;冬天到了,我毛衣外面加上了臃肿暖和的羽绒服,像一只憨态可鞠的小企鹅。
我的性格一直比较外向,举个例子吧:我上幼儿园第一天时,其他孩子因为爸爸妈妈的离开都哇哇哭做一团,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快快乐乐的玩玩具,还一个劲儿的给身边的小朋友说:别哭了,幼儿园也是家,老师就是妈妈。由于我的表现,从幼儿园起,我就是班里的小干部,老师的小帮手,我很乐意为同学们服务。平时在班里,我和同学们都能友好相处,大家在一起聊一些有趣的话题,非常融洽。
我的优点是:活泼、活跃、学习成绩还不错,作为班干部对工作很负责,但是,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缺点,我的不足我也很清楚:平时有时粗心大意、大大咧咧,作为纪律委员在管理方法上还欠缺方法,这些,我会一步步改正的,请相信我!
我的特长是:弹电子琴,我是从5岁开始学的,我平时晚饭后就开始练琴,一般1小时,现在我正在练全国考级8级的曲子,争取今年夏天拿到8级证书,对了,今年班里的元旦联欢会上我还带去了琴,在班里表演了节目哪,我弹《歌声与微笑》的时候,我感觉全班同学都在跟着音乐唱,那种感觉好爽啊!我还有一个特长是游泳,每周末,爸爸都会带我去体育中心游泳馆去锻炼,我会蛙泳和仰泳,是那里的教练教会我的,爸爸说,在游泳池里,我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因为我游的很快,有好些大人都比不过我,都夸我是个运动员的苗子,我觉得当运动员太苦了,只要身体好就行啊,你说呢?
我有很多爱好:象看书,溜旱冰,看动画片,交朋友,爬山、旅游,还有现在爱上的写博客,有动有静,生活丰富多彩。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我一看起来,连要吃饭睡觉都忘记了,书中告诉了我很多道理:象美不在表面,而在于心灵;象腹有诗书气自华;象书中自有黄金屋;当然书中还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告诉我很多生活的奥秘,在读书中我慢慢长大,读书愉悦心灵,好书伴我成长。
好了,介绍完了,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作文4
略长的脸,不大的眼睛,偶尔画个淡妆,喜欢身着深色衣服。她的目光中闪烁着智慧、言语中展露着才气、举止中透露着干练,这就是我妈。
妈妈对我教育有方,并且宽容大度。上初中以来,学习压力增大,很多家长对于孩子的态度往往是“恨铁不成钢”。而我妈给予我最多的则是鼓励和谅解。学习低谷时,母亲不会大声嚷嚷着说:“你看看自己这样怎样在社会立足?”考试失利时,母亲不会对我吼着说:“你这成绩怎样让我面对同事和朋友?”母亲在这方面给我很大的宽容,这才使我有面对一次次挫折的勇气及努力向上的自信。生活中,无论是晚上放在桌前的一盆水果、早上起床的刷牙洗脸水、临走时的一句叮嘱还是早晚丰富的饭菜……无一不流露者母亲对我的爱,这就是我妈。我妈是一个极其孝顺的人,她对外公外婆的好我全看在眼里。记得她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无论我生活再艰难、再困苦,只要我爸妈有需要,我会尽我所能,哪怕生命。”这些年来,只要母亲回外公外婆家,都要买上他们喜欢吃的食品水果,一年四季换季的新衣,也都及时备好送回家。天气降温时,母亲嘱咐他们俩加厚衣服;刮大风时,母亲担忧地告诉他们俩不要出门;空气有污染时,母亲买了口罩,再亲自送给他们;他们身体不适时,母亲第一时间买好药品送回去……母亲对于父母的孝敬,使我深受感动。除此之外,他对所有的长辈都是极尽的关爱,所以,全家上下,亲戚邻里,无一不夸她,这就是我妈。
母亲对朋友很是真诚热情。对于身边的朋友,母亲总是笑脸相迎,出去吃饭时也是她抢着买单;遇到朋友有困难,她也是竭尽所能的去帮忙;若是有人冒犯了她,她也是一笑而过,并不放在心上。就是因为母亲这种坦诚真诚的性格,许多人都想和她交朋友,所以,她的朋友很多。甚至有朋友开玩笑地说我妈:“你若是生在古代,就是行走江湖的女侠!”看,这就是我妈。
除此之外,母亲特别爱干净,她经常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凡是到我家里来做客的人都无不夸赞说家里很是整洁,让人舒服。她很有爱心,特别喜欢小动物,我家的金毛狗狗“米修”被她养的健硕可爱,人见人爱。路上遇到流浪狗、流浪猫之类的,妈妈也都忍不住的拿食物来喂它们,有时甚至要抱回家喂养它们的冲动,只是种种原因,喂养它们的条件不允许而作罢,但妈妈常为那些可怜的猫猫狗狗扼腕叹息。母亲还正义感十足,遇见不公平的一些社会现象,她第一个打抱不平,大有冲上前去伸张正义……
没错,这就是我妈,全世界只有一个这样的妈!
这就是我作文5
我的外公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医生。他个子不高,身材微胖,满头银发,精神矍铄,常常在看书看报时戴着一副老花眼镜。作为一名医生他医德高尚、救死扶伤,具有专业精神。他 虽然年逾七十却感于接受新鲜事物。是个与时俱进、永不落伍的老人。
我的幼年时期是在外公家度过的。在我的记忆中外公每天都是非常忙碌的。即使是在家中休息的时候也时常被找上门来的患者打扰:有时外公正在吃饭,还有时是深夜已经入睡。不管任何时候,只要患者找上家门,心系病人安危的外公都会以及其敬业的专业态度为病人排忧解难。记得那是六年前一个冬天的夜晚,窗外雷闪电鸣,下着瓢泼大雨,我们一家已经进入了酣甜的梦乡。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原来是一位误食毒药的病人需要急救。外公二话不说,披上外套急匆匆地就出了门。直到凌晨四五点钟我才迷迷糊糊听见外公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了家。
20xx年,退休后的外公并没有悠闲下来。他开办了一家个人诊所,继续为病人服务。因为外公处处为患者着想,医术也十分精湛,所以他的诊所里经常挤满了来找他看病的人。
有一天,诊所里来了一位衣衫褴褛的的病人,外公以多年的从医经验判断这位病人一定家境贫寒。果真,看完病后,这位病人摸摸索索地从裤兜里掏出仅有的一张皱巴巴的十元钞票,小心翼翼地说:“我只有十元钱。”当外公告诉他只需要两元钱药费时,他感动的泪水顿时夺眶而出。这样的例子在外公诊所里不计其数。许多经过外公治疗后痊愈的病人为了表达他们对外公的感谢之情,常常给外公送来自己家地里种的一把青菜,几颗蒜头……外公认为这就是对他最高的褒奖。他非常珍惜这样的荣誉。
为了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医龄已长达五十年的外公仍然孜孜不倦地学习。他报名参加了老年大学。在那里,他学会了使用电脑。这样他就能够在互联网上学习到更多更先进的医学知识。他每天还坚持亲自把病人的病历档案输入电脑中存档,他打字的速度甚至比有些年青人还要快呢!不仅如此,他还努力地学习英语,现在他已经可以阅读英文医学杂志了!外公还坚持每天练习硬笔书法,他的书法作品甚至达到了可以与名家字帖相媲美的境界。这是一位多么有毅力的老人呀!
这就是我的外公,一位受人尊敬,被人爱戴的老医生。他是我的榜样,我敬佩他!将来我也要像外公那样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好医生。
这就是我作文6
“哈哈哈……”“唉!这家伙整天在笑,有什么好笑的?难道笑少了会肚子饿吗?”这位同学所叹息的人就是我!一个爱笑的男孩。
我呢,个性十分豪爽,爱搞笑。每当朋友听了我的笑话后开怀大笑,我也会十分高兴。有时候,有一两个因为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争吵不休,我会及时过去制止,给他们讲一个笑话,听了以后,一定会破涕而笑,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也都给抹消了。我想:只有笑才会有这种神奇的魔力吧!至于豪爽,我的豪气可是无人能敌的。正是这种豪爽的个性,才使同学们能够信任我,与我成为朋友。
说起五岁的我,可不是豪气十足了,而是稚气十足!记得那时候,妈妈用冰淇淋粉给我做冰淇淋吃,十分美味。第二天去幼儿园上课,看见厕所里有一桶白色的粉,我以为这是一桶冰淇淋粉。于是,我用水杯放进了一大杯白色的粉,去水龙头那里加了点水,准备开始制作冰淇淋。但是,还缺一样工具啊!我记得妈妈在制作时是手里有一根棒子在杯子里转来转去的。正愁没工具的时候,忽然我看见不知道是谁放在厕所置物架上的一支铅笔。心中大喜,这下需要的都有了!抓起铅笔直往杯子里捣。我兴高采烈的走到班里大喊:“哈哈,冰淇淋大王要来给大家做冰淇淋了!”这时,老师刚好走进来,看见我的水杯里的东西,不由得惊呼:“龙艺仁,看你干的好事!”““嘻嘻,老师,我在制作冰淇淋,你哟啊不要也来一份?”我一边捣着杯子一边说。“小笨蛋!这是幼儿园新买的清洁剂啊!”老师走过来拿走了我的水杯说。最后,我们用这些清洁剂搞了一次卫生,好事做不成,还得了一个“清洁小标兵”的称号!
九岁的我,没有了稚气,但也没有那些豪气,反而多了一个马虎。四年级时平均数连错17次,一直没有人打破我的记录(拜托!这有什么可骄傲的?)我十分懊恼,决心一定要改正马虎。经过了一番奋斗,我终于改正了!可是——,更悲剧的在后面。教我四年级数学的梁老师把我的“陈年往事”告诉了我五年级的数学老师。那时,上课动不动就提起我的“陈年往事”,弄得我很没面子。又不率领八路打鬼子,有那么值得去提起吗?
十二岁了,我已经是中学生了。十二岁,让我学会了笑,学会了保持愉快的心情。十二岁,让我有了远大的理想,就是当一名机械工程师。我相信,只要努力,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一定会当上机械工程师的!
这就是我,一个爱笑的男孩!
这就是我作文7
浩瀚璀灿的星空中,有着许许多多颗闪烁的星星,也许其中的一颗闪着丝丝荧光的无名的小星星就是我,但我也有自己的特色。
坐爱盘珍馐
我的家人和朋友都喜欢称呼我为“包子”,说实在话,这个绰号真是名副其实,他们还说我早晚会成为真正的包子,为什么这样说呢?当然是贪吃的缘故了。
那天,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天边,我正坐在客厅看书,忽然一股肉香扑面而来,惊得我立马从沙发上蹦起来,抬头望向香味的源头,两眼如同饿狼般紧紧盯着妈妈手里的.那盘可乐鸡翅,要知道,那可是我最喜欢吃可乐鸡翅了,我的魂儿一下子全被它勾走了。
像是等了千百年,妈妈终于把它放在餐桌上,又转身回到厨房了。我瞅准机会,蹑手蹑脚地走到桌子旁边,赶紧抓了一个鸡翅,一股脑儿塞进嘴里,捂住嘴巴狼吞虎咽地嚼了起来。三下五除二,一个鸡翅全溜进了我的肚皮。可我觉得连牙缝都没塞满,只好又一次伸出“罪恶的双手”,一边抬起双眼死盯着厨房门口,一边争分夺秒的消灭“赃物”。唉!我正吃得不亦乐乎时,突然,耳旁传来一声炸雷:“你偷吃够了吗?”原来,妈妈早就站在我身边,我尴尬的看着盘里硕果仅存的几个可怜兮兮的鸡翅。
这样的镜头在过去的日子中不断上演着。于是乎,我就渐渐地变成了一颗白白胖胖的大包子了。虽然我有时对自己的包子身材有些不满,但每当看见好吃的,那坐爱盘珍馐的习惯总是改不了。
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一直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可爸妈的眼中我却是名副其实的“啃书虫”。爱看书的我,什么书都不放过,小说、散文、报纸、杂志,对漫画也情有独钟,百看不厌。在书的世界里,有时我会变成善战的将军,在波光诡谲的战场上驰骋;有时变成了科学家,在实验室探索未知的奥秘;有时又成了演员,在舞台上给大家送上欢声笑语。也许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遨游世界,但是我却有自己的秘密武器,书可以带我去天涯海角。我可以一眨眼跑到非洲和狮子嬉戏;下一秒又可以轻轻落在沙滩上,感受浪花拍打着海岸;一转眼,又飞到了清香四溢的荷花池畔……
琴棋书画样样通
虽然我不能说是一个琴棋书画样样通的人,但能说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上至天文地理下到风土人情,在各个领域都有我的的兴趣。我爱地理,经常去探索新的风情;我喜欢科学,经常亲验证理论的正确性;我喜欢音乐……闲暇时,电子游戏更是我最好的选择我。未来,我相信在我的兴趣会越来越多,而我会继续坚持我的兴趣,让它给我的生活带来快乐!
这就是我作文8
在茫茫人海中,我只是一颗不起眼的种子,孤立无援。
在父母眼中,我是一颗小树,正随风飘荡,努力成长。
在老师眼中,我是一颗萌芽,需要汲取知识和营养。
曾有一封辞职信里写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觉得她一定和我有一样的梦想吧!
我也有一个遥远而辽阔的梦想那就是走遍天涯海角,看遍秀丽山河,惊涛骇浪。我喜欢旅行,同时也喜欢记下旅行的风景。所以我特别喜欢摄影与画画。总的来说,我喜欢旅行。每一个不起眼的地方都可以被我变成一幅美丽的风景照。或许是一朵野花、一棵野草、一条小溪、一片树叶
美国摄影家曼雷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拍我不希望画的,画我不能拍的”。所以画画与摄影也是这样被结合起来了!
旅行不仅能让人开拓眼界,也能学到更多的自然知识和生活经验。曾经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随州大洪山游玩,游玩过程中,我拿着妈妈的手机到处抓拍风景和游玩过程中的趣事。我看见一条小溪,溪流很急但又清澈见底,我拿着手机开心的跑过去左拍拍右照照,顺着小溪一路向上,把手机伸到水面上、石头缝、花丛中、树林里,拍出了一幅美丽而又清澈的风景照,等我拍累了,打开相册,看着一幅幅漂亮的照片,我开心的叫着:“妈妈,快过来看看我拍的漂亮不漂亮?”可是我只听到悠远的回声。我回头一看四周,发现我找不到爸爸妈妈,边上只有几个陌生人,和几只吃草的小牛,原来我和爸爸妈妈走散了。我吓坏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边哭变沿着小溪往回走,走了一段路程,突然远处传来了喊声:“蓝兮”,我听出是妈妈的声音。我开心极了,朝着声音跑过去。原来是我照照片,玩的太专注了,跑太远了,妈妈在照顾妹妹没发现,没及时跟上来。妈妈教育我,在外面,距离父母要保持不要太远,安全距离等等。
每个人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也一样。做事不够专心,不够有耐心,这些缺点也给我在旅行中带来了许多困扰,例如,在一个不感兴趣的地方,呆不了半个小时,特别容易不耐烦。通过一次次的旅行,我慢慢的改变自己,不仅学会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起来。
喜欢旅行的我,画了很多旅行中的景色,也照了很多漂亮的照片,虽然不是什么名作,但已经足够记录我旅行的景色了。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旅行,喜欢画画,又有些大意马虎的我。
这就是我作文9
我,戴着副300度的眼镜,个子中等,扎着我们初一(2)班“独一无二”,限量版的麻花辫。
我,初一(2)班的临时班长,做事却马马虎虎,钥匙门牌随手放在讲台上,孰不知这是信任的力量!
我,眼镜经常标志性地扶一扶,创下两节课扶70多次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我,从小学被旁人看作乖乖女,了解我的人却都说我是“文明的女混混头”。
我,从小时候被封为“最会玩的书呆子”。都说爱看书的人最文静,可我就是个例外。虽然读的书不少,可除了上课,无论何时何地,我就常像放野鸭子一样,瞅准机会就悄悄地玩。
说到书,我最爱的就是新华书店。妈 妈上班和我去书店同一小段路,我去书店时,她就“护卫”我一程。有一次到了分手的岔路口,我且“目送”她消失在视野的尽头无影无踪时,迅速把自行车调头,向同学家骑去,还不忘买杯奶茶。到了奶茶店,我照例先点了一杯蓝莓奶茶,然后把手往毫无整洁而言、鼓鼓囊囊一团乱麻的书包里掏钱。嗯?出状况了!我把所有的书掏出来,倒着抖,钥匙、链子、废纸......像楼下大爷大妈倒垃圾似的。终于从废纸堆里觅出了一张皱巴巴的10元钱,递给对我和我的习惯早已习以为常的奶茶店店主。
我这个人的确有点“不拘小节”,性子又急。一打下课铃,不管什么东西都往书包里一塞,这一下可乱了套:课本该卷角的卷角,笔啊,橡皮啊,铅笔盒里都不见了踪影,全在书包的某几个角落里“销声匿迹”,漏水漏了一书包也毫不知情,本子也被折腾得脱了页,一团团废纸在书包里撒泼雄踞。。。只有你想不到的乱,没有我做不到的乱呵呵呵呵。。。老妈曾多次提醒我是一个女的,一个女的,BUT我总会严肃的望着她说,这叫不拘小节。然后沉静的看着她笑喷饭。
五分钟后,我和同学去吃肯德基。走到半路,我发现一个无比严重的问题----我,把钱我落在同学家了。上帝有眼,让钱骑着车来吧!圣经里说:如果山不向我走来,那么我就走向山。如果钱不骑着车来,那么......你懂的。
折腾了半天,还得回去。回就回呗,我天生乐天派,心情过于舒畅,那么就会伸开不算短的双臂,迎着过于灿烂的朝阳,不,应该是艳阳!吹着不算“微”的风......从自行车上摔下去,双“爪”着地,还迫使某出租车紧急转弯,这险得......玄乎!!
其后,我们折腾了半天,才坐到肯德基里,并确定我没有马虎到没到嘴巴。虽说我挺马虎的,对吃可好不马虎。善待自己的胃,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
好,反正这就是我,一个被老师评为“热情、泼辣且马虎”的人。
这就是我作文10
瞧瞧镜子里那个其貌不扬的女孩子:大饼脸,两眼无神,塌鼻梁又是那么显眼,肥胖的脸蛋上堆着几颗褐色的雀斑,整个像早餐店里卖不出去的“豆沙包”。
虽然我深知自己长得并不可爱,但是,我仍旧不害怕,也不自卑,还是要为自己竖起大拇指!
第一幕——勇敢的我
以前我从不敢想象自己能和”勇敢“这个神圣的字眼沾上边,但是经过那一次,我相信了。
那是一个周末,我从图书馆看完书,正准备回家,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对面马路上站着一个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小男孩,他身边没有一个大人,自己就一个人准备横穿马路。这可把我吓坏了,我看着两边来来往往的车辆,来不及多想,找准一个缝隙一个箭步跨过去,紧握着拳头飞奔到小男孩身边,紧紧地将他护在怀中,然后,把他带到了安全的地方。围观的几个叔叔阿姨看见了我的壮义之举,都向我竖起大拇指夸奖道:“真是个勇敢的乖小囡!”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
第二幕——乐于助人的我
我不仅勇敢,而且也十分乐于助人。记得刚开始进入五班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朋友,可是就凭着一颗热情的乐于助人的心,我就收获了很多很多。每当周围有同学找不到笔的时候,我都会慷慨地把自己的笔借给他们用;当有同学忙着去做值日的时候,我也会挺身而出帮他们抄好一天的作业,帮他们收拾书包;当有好闺蜜有求于我的时候,不管再苦再难,只要我能办得到,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他们完成任务。
记得那一次,小丽的一本练习册丢了,恰好那天我做值日,硬是在教室和图书馆前前后后找了一个多小时才帮她找回了练习册。所以,大家都说我是只乐于助人的小蜜蜂。
第三幕——诚实的我
其实小时候,我也是一个爱说谎的孩子,可是经过了爸爸妈妈的深刻教育,我发誓,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乖小囡。
记得那一天,我不小心把邻居家的弟弟撞倒在了地上,他大哭起来,恰好这时候,小弟弟的爸爸回来了,他怒气冲冲地问小弟弟是谁把他撞到的。看到叔叔那么生气的样子,我很害怕,可是,我还是决定站出去,说出了真相。“叔叔,是……是我不小心把小弟弟撞到了……对不起。”叔叔听完,并没有怎么责怪我,相反,他还欣赏我的诚实呢!
哎,果然还是应了一句话“傻人有傻福。”没办法,谁叫我这么厉害,总能靠智慧化险为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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