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喜欢自己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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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就像一面广大的镜子,映射了五味杂陈的人生百态,每个人的生活姿态都是不同的,可别让自己置身于现代科技而忘了思考、忘了联系、忘了行动。
什么叫生活,生生不息的活在当下就叫做生活。生活还在继续,别让自己的心老去。现代文明的高速发展令人欢喜,也令人担忧。现代文明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可也使得人变得懒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变得遥远了。现代文明之于我们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关键看我们如何把握。别让现代科技成为我们生活的主角。作为一个现代人,手机、电脑必不是我们生活的主角,多思考,勤联系,常运动才是作为一个现代人该有的生活状态。
在我看来,现代科技只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工具,若太过依赖它们,人就会变得懒惰。要知道,现代科技虽然好,但太过沉迷,也只会让自己迷失而已。别让现代科技主导了你的人生,须知,自己的人生,一步一个脚印才是精彩。若是让现代科技代替,虽然省事,却也错失了那份精彩。
现在的青少年乃至小学生,一到家就整天抱着手机或电脑,对父母的辛劳视而不见,不会帮忙做一点事,这真令人心酸啊!可现代人谁不是这样呢?把自己的玩乐看得比家人比朋友更重要!就这样亲情变得薄弱了,友情变得脆弱了。难道现代文明的进步就一定要以此为代价吗?不,不是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愿意多一点时间在家人身上,而不是在手机或电脑上。别让手机或电脑成为我们生活的主角,家人、朋友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多关心父母,多爱他们一点,才是一个现代人该有的生存状态。千万别让科技产品代替了自己。
生存状态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罢了,人作为高等生物,怎么能让现代科技代替了我们自己。所以,别让科技产品主导了我们的生活。生活是自己的,完美要走出自己的精彩!别在现代文明中迷失,别让亲情冷漠。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要做的就是不要过分依赖现代文明,须知,自己种出来的的果实才是最甜的,自己拼出来的成功才是最真实的!因此,多思考,常联系,多运动,靠自己才是作为一个在待人该有的生存状态!
我们一定要活出自己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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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的宇宙中,漂浮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球,每个星球都闪亮着自己的光辉。其中有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繁多的物种,每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的化身,都有不同的风采,都像长虹一般耀眼。
但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事总让我想不通,例如在动物园里,驯兽师总教动物人类的本领,模仿人类的习性,来搏庸人们的破涕一笑,我承认自己也是其一,也不免会被逗笑,但一笑过后,总觉得有点难受;动物本有自己的可爱之处,何必要可以去模仿人类而讨人类的欢喜,不免叫人有些心酸。正如鲁迅所言:“造物者创造了一切,都是平等的,人们耍的这些小聪明,倒看来有些多事了。”
有些事真的是这样,一些很好的东西被复制多次后,反而叫人反感。
09年春晚凭借《不差钱》红遍全国一夜成名的小沈阳,多少人欣赏他,可春晚过后络绎而来的却是无数翻版的娘娘腔在各个卫视上演,让人看得发腻;当杰克逊逝世后,多少模仿杰克逊的人齐聚电视和网络来比拼谁最像一代歌王,这些也不免有些令人乏味;甚至有不少人把某个歌手的说话方式当做习惯来改变自己,结果徒留人的冷笑一声。每个人的身上有自己的闪亮点,和必要刻意模仿别人?再说,外表的浮华可以复制,气质你学的来么?
从第一部穿越剧《寻秦记》开始,各种各样的穿越戏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穿越小说也风靡一时,本来一个很好的创意被涂抹得再寻常不过了,甚至有下个剧情不看都明白的感觉,看多了穿越,上个厕所都感觉马桶像穿越洞……
有家大公司招聘,很多人慕名而来,他们看到地上有香蕉皮,旁边还坐着行乞的老人,都以为是公司的测试题,便将香蕉皮捡起,并捐款给老人,有的甚至买来吃的给老人,结果他们都未被录取。很简单,那确实是一道测试题,但他们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太社会。
如今的社会,需要学习,但更需要创新,需要寻常,但不是千篇一律,单一的复制会使人乏味,东施效颦只会惹来嘲笑,其实简简单单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我写我的文字,我抒自己的情怀,我怜世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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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老把羡慕的眼光投向别人,喜欢别人。可我喜欢的是我自己。因为我是一个有毅力的男孩。
记得那一次,我还只是一个4年级的学生,也是一个羽毛球中级班学员中的一个。我刚到球场,教练就让我们围着球场跑20圈。我跑了几圈后就感到有点体力不支了,但我不放弃,一直跑。鞋带开了,我也顾不上了,继续跑。“啊”!我突然被鞋带绊倒了,一下子撞在了一边的凳子上,腿被撞破了皮,我疼得流下了眼泪,可我还是站起来,忍着疼痛跑。我下决心一定要把这20圈跑完。我的汗珠也一滴滴的流下来。场外的天气炎热,场内却很凉爽。可我还是觉得太阳快把我烤焦了似的。我看见教练在帮我数圈数,又看见有些队员已经跑完了。我心里默默的数着,第19圈了,我也不管腿上的伤了,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冲了出去。“呵——”终于跑到了终点。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们休息了几分钟,就又开始练球了。教练让我们练高球,当我第一跳时,发现脚突然没了力气,一下子跪在了地上,膝盖上的疼痛让我无法忍受,躺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我站了起来,艰难地走向休息场。妈妈赶紧拿出创可贴贴在我的伤口,鼓励我说:“加油,儿子!”这句话就像是一种力量,我顿时忘记了痛,缓缓地走到球场,继续练习……开始接力了,我排在后面。轮到了我,棒一下子接过来,奋力向前跑,可是就在要在交接棒的时候,我又摔了下去……这次虽然输了比赛,可是队友们却没有埋怨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越来越强,球也越打越好。
我喜欢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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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只要你累了就可以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拿起一本书开始阅读,这时书就成了你的好朋友,陪伴着你一起遨游,知识的世界我十分喜爱阅读,我喜爱阅读的这份热情,还是因为那件事。
在小时候我妈妈就会拿起一本书念给我听到了幼年的时候,妈妈经常会拿起书在沙发上看,慢慢的时间长了我便认为读书是一个任务,但是我不喜欢读书,而且也不会选择读好书。
在一个暑假里的我,正在心不在焉的看着一本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很好看,但是我却不能静下心去看,一是因为我想出去玩,而是因为这本书不适合我的年龄啊,就在我正想放弃这本书的时候,妈妈走进来我的卧室,他手里拿的一本书,那本书是蓝色包装,还有一些金色十分好看,妈妈走到我的面前,拿起手中的书对我说,这本书你可以细心的看一下,十分适合你做完他就放下了书,然后悄然无声的走了,我又坐了下来,心里不禁有一点激动,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明明不想看,可是却情不自禁的拿起了这本书,书名是海底两万里。
翻开书有一些感觉到惊奇,那书没有动漫图,想了想那是当然,这不再是少年的书了,而是名著我刚开始也没有太用功,可是到了后来我越来越投入其中,书中的潜艇诺第留斯号,开始进入我的眼帘,书中的每一张故事在我的脑海里组成了一节电影在我的眼前晃动,我像一匹狼一样吸收着书中的知识,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妈妈走了进来把我从电影里拉了出来,我就会有一些不舍,还想继续阅读,我想这本书真的很适合我,我十分喜爱科技方面的知识,我明天一定要把这本书阅读完。
听过那一次的阅读后,我喜欢上了读书,也知道了怎样选择读好书读适合自己的书,妈妈是让我喜爱读书的引领者,阅读可以让人放松心情,选择一本好书则可以让人感受到阅读的好处,喜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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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条多岔的道路,太多太多的道路,太多太多的追求,于是便有坠落深渊的悔恨,迷失道路的悲愁;人生是宽阔的大海,太多太多的航向,太多太多的选择,于是便有惊涛骇浪的危险,搁浅沙滩的烦忧。
中国摇滚界“教父”级人物崔健,80年代时,自己组建乐队,又要兼顾乐团的工作,常常顾此失彼。最终,他辞去了乐团的工作,成了“一无所有”的人,一门心思做自己想做的事,取得了一番成就。
瀑布选择了悬崖,从此,它便跌宕成一首奔腾的歌;种子选择了撑裂躯壳,于是,它便成就了生命的绿;珍珠贝选择了创伤,它孕育出夺目的珍珠;雄鹰选择与风雨搏击,在蓝天翱翔,它才成为勇者与力量的化身。
“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他以杂文作为匕首和投枪进行斗争,以一种恨的方式来宣泄对民族深沉的爱。选择杂文的同时,他便选择了攻击。有人说:如果鲁迅当年选择小说,也许他就不会受到太多的非议和不公的文学待遇。可是,在国难当头的黑暗岁月中,有良心的文学家,首先是战士,今天和以后,鲁迅都不会被人忘记。
人难免要做出选择,有选择就会有困惑。是选择悬崖,还是选择后退?正如文理分科,是选择死记硬背的文科?还是选择题海般的理科?犹豫中毅然选择了理科。因为喜欢,所以选择,或许我没有聪明的脑子,或许我没有过人的天赋,但是因为兴趣,因为热爱,我选择理科。即使面临强手重重,不后悔,坚持到底。看着一个个同学从文转理,心中产生一种鄙夷,既然选择,为什么不能坚持?既然选择,为什么不为之牺牲?
如果你选择了高山,那么便无愧地做一块坚硬的岩石;如果你选择了海洋,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片洁白的浪花;如果你选择了蓝天,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朵飘逸的白云;如果你选择了森林,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片鲜嫩的绿叶。
因为喜欢,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热爱。
选择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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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信哲还在读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因歌声而小有名气了。那时的他整天痴痴迷迷地揣摸着演唱技巧,拼命地练唱功,写歌词,研究音乐教材,提高音乐修养。相比之下,反而对自己的专业付出甚少。有一天,李宗盛找到他,问道:“你缘何对音乐如何此情有独钟?”张信哲对这一问题颇不以为然地脱口而出:“因为我喜欢。”正是这句话,促使了李宗盛对张信哲的信心,加速了他们的合作与张信哲的成名。
原来,喜欢竟然是成功的阶梯和内在动力。
美国一位著名的教育家说过:“你可以把一匹马领到河边,却不能让它喝水。”学习也是如此,老师的作用只不过是把你领到一桌丰盛的宴席前,告诉你这道菜营养丰富,如何去吃,吃与不吃,吃多吃少,最终还要看学生的爱好与喜欢程度了。有一次记者问爱因斯坦“你的成功是否是因为你的天赋”时,爱因斯坦风趣地说:“有天赋的人很多,而成功与否关键看你对从事的事业的热爱与勤奋。”热爱者,喜欢的另一种表达而已。
喜欢,也是幸福的源泉。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老朋友在公园里散步,一个是州长,一个是亿万富翁。州长向老朋友抱怨说他被政务搅得心烦意乱,经常失眠,并慨叹当初要是他当作家的理想不被生活改变,该有多好。而亿万富翁则向老朋友诉说金钱使他失去了自由,并对当年一个人坐在海边看潮涨潮落、晚霞翻飞的惬意念念不忘。这时他们看到大哲学家罗尔带着孙女在草地上放风筝的愉快场景,异口同声道:“他们真幸福!”于是,州长和亿万富翁走上前求教罗尔:“幸福是如何获得的?”罗尔看了看他们说:“做你喜欢做的事!”说完,又放起了他的风筝。
你可能贫穷也可能富有,你可能平凡也可能伟大,你可能失败也可能成功,而所有这些都不是幸福的真正源泉。换句话说,不管你是腰缠万贯还是勉强口,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一介草民,只要你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只要你所做的是你所喜欢的,你就会全身心地投入,你就会体悟到其中的乐趣,从而不仅会使你走向成功,还会使你获得幸福。
人生苦短,来去匆匆,我们要想在短暂的生命之旅中有意义地存活,就必须淡泊名利,忘却世俗,脚踏实地地去做你喜欢做的事,为喜欢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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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们一直想长大,当时以为,长大只是身体和年龄在增长。而现在,我却认为心理上的长大比生理上的更重要。从儿时的挑三拣四到现在的学会喜欢,这就是一种长大
车窗外飘着雪,车内的暖气呼呼地吹着,我喜欢雪,所以有一股冲动想要打开车门,去感受那冰冷的感觉。可惜,这只是一种幻想罢了,我喜欢雪,但同时,我怕冷。就像火柴喜欢火但一旦接触就会被燃尽的感觉。每年寒假回老家是挣脱不了的命运,本身我是非常喜欢回来的,但今年我却不这么想了。这全是因为我上初中的原因。
怎么说呢,我也说不清我当初为什么会选这所初中,可能只是厌倦了每天补课到五点,回家后还得被作业淹没的感觉吧!我当时想:如果有一所学校很自由就好了!结果,那所学校就出现在了我面前。这简直比神灯还灵!而我,就这样选择了这所学校。现在说起来,我还真有点后悔了,至于为什么嘛……看下去你就知道了。
“真不知道你当初怎么想的!”“就是,你有没有想过你未来怎么办?”“唉……”“你不要说这孩子了,她也有自己的想法啊!”……我坐在一个圆桌子的某一点上,听着他们的责怪的话,心里开始后悔起来。这时,出现了一个小恶魔,他说:“如果当初你不选这个学校就好了!起码他们就不会这么啰嗦了!”突然,又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个小天使,她反驳道:“不是的!你要尊重自己的选择,他们一定会谅解的!”小恶魔和小天使在我头顶打起架来。于是,年夜饭就在一片吵闹中结束了。
开学初,雪停了,嫩绿渐渐从白色的雪堆中钻出来,而有些雪堆中还有一些未被扫去的枯叶。而我,就这样看着一片纯白渐渐被绿色取代,平静的心灵也想通了一件事。不管花儿和绿叶是选择绽开还是落下,在新的一年他们又将重生,而且比之前的更绚丽、富有生命力。我不也是这样吗?不管我选择了什么,新的一年中,我可以尽情绽放,这样,总归会有人为花儿的美丽而感到高兴的。我感觉班上的人过了这个寒假,心理上多多少少有些变化,我为此感到高兴。
不管你选择的是什么,现在怎么后悔都来不及了。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学着去喜欢吧!喜欢自己的选择,这样,总有一天会破茧成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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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天温暖的庭间,在秋天落叶的树前。我邂逅花,回忆和爱情,安静,闲适,美好如一汪水,喜欢自己看花的样子。
幼时和妈妈一起散步,春天来了,还要开满一种紫色的花,孩子手掌大,姿态是清纯动人,像贤良的妇人。跪在地上观察,好奇的眼睛里映出长而优雅的紫色上星星点点的白。问妈妈,妈妈笑着说,是鸢尾花,后来才想到妈妈拥有一件紫色的衬衣,穿上时白净端庄很是好看。
和玩伴一起欢呼在午后的庭院,望见阳光沐浴下樱桃树泛红的花瓣。哪有小女孩不喜欢花呢?却故作不在意的样子。从花边走过,看一眼,过一会儿,再看一眼。内心的欢喜满得要溢出来,樱桃花呢,粉红的呢,夏天会生出小樱桃的。唤我回家的爸爸在我大些后讲给我听,春天,他见到一个樱桃花丛中的绝美的女童。
夏天里开的花多得不得了,实际也大都是月季一类俗气的玩意,后来搬了新家,有一户邻居的门前种了一株月季树!笔直的枝干几乎比我高。月季会开得满树,香气浸染整个夏天,偷偷撕了一些花瓣放在书间。红的,粉的,黄的,自以为泡在醉人的香气里,说话做事也是芳香的。
家乡少梅花,菊花倒为了填补空白开在两个季节。夏天校园里的合欢树铺开一地好看的香月碎影,菊花叶不与她争。到了初冬合欢树耐不住寒冷,菊花才真正吐露芬芳。常见的有五瓣六瓣的小白花,然后是寿菊,大丽菊却偏不一齐开,啜了花苞稀稀落落从二月开到六月去,可算作春天的花了。我不嫌弃菊花小而卑微,香气不佳,而总是低下头去,静静与它对视。
玉兰是最有气质的美人,冬天开出淡紫色,春、夏绽放黄粉白。总忍不住驻足。踮起脚看最顶上含苞的'一枝有没有开。玉兰幽微的香气,总能让我安静,感受到灵魂深处的战栗。暗暗地想,那或许是我最好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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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体会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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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道菜……红红的肉片静静地躺在梅干菜里,那香味慢慢在屋子里散开,绝对可以用“三日绕梁不绝”来形容,上面还撒了绿色的香葱和开胃的辣椒末,那味道只能是人间第一!我先来舔一下,啊!舌头仿佛被美味融化了,贪吃的我马上想到:快!快咬一口!我“嘎嘣”咬了一口——“唉呦”,我疼得叫了一下,怎么回事?原来我在做梦,头撞了墙,我那可怜的红烧肉啊!到口的美味眼睁睁就消失了——谁叫我这么爱吃红烧肉呢?虽然我喜欢吃红烧肉,可是总也长不胖,妈妈说不知道是肚子里有虫,还是我吃的肉都被我整天上蹦下跳变为热气了,但是隔一段时间不吃红烧肉,心里就又痒又难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红烧肉,一个人一个做法,我最喜欢妈妈做的,也特别喜欢看她怎么做。先准备好用的佐料:食用油,剥好切细的大蒜,桂皮,小葱,酱油,食盐,鸡精、辣椒粉,还有切好的生姜片,红糖。一切准备好,等锅里的油半开了,就把洗好切好的五花肉一片一片放下去,然后翻来覆去烧这几片肉,肉不能多放,妈妈说,放多了就烧不好了。肉要烧的皮有点枯萎了,就稍微点几滴酱油,少放一点大蒜,把调好的红糖水倒到锅里,于是,香味就出来了,加桂皮再翻翻炒炒,然后加上大蒜啊,鸡精啊,辣椒粉就看你的胃口了,一切准备就绪,出锅,最后撒上切细的小葱段,把桂皮清走,于是一道美味佳肴就产生了。这时候,我经常围着红烧肉碟子一会偷吃一块,不等正式开饭,半个盘子的红烧肉就消失了,我够谗吧!可是到了外面做客,我看到红烧肉,只要夹一点尝一口,就发现远没有家里妈妈做的好吃,所以,每次妈妈问我她做的红烧肉好不好吃,我总是说:“妈妈的红烧肉天下第一好吃!”你们说,这是为什么呢?小时候,有一次,我一口气吃的太多,很撑很撑,家里人怕我消化不了,就强迫我喝了好几勺醋帮助消化,还警告我,一次吃太多的肉,会加重肝脏消化的负担,所以,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敞开肚皮吃过红烧肉,所以,我有时候会想,等我长大挣钱了,要好好吃一顿红烧肉。现在,我的肚子又在呱呱叫了,从教室外飘来阵阵菜香,那家在烧什么菜呢?该不会是我那亲爱的红烧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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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旁有一个猫馆,每一个周末,我都会风雨无阻前去那报到,只因那里有我的猫朋友——张金龙。这名字,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土?但事实呢?我的朋友无疑是一位外貌英俊、性格迷人、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讨人喜爱的猫。
它基因优良,属于金渐层系英短猫,长年披一身金灿灿的绒毛,阳光下闪闪发光。它的脸是圆的,眼睛是圆的,四肢也是圆的。它那呆萌的颜值,为它赢来了无数的粉丝,我就是其中之一。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它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直勾勾地打量着我,那孤傲地模样仿佛在说:哦,又是一个人类,她打算怎么引起我的注意呢?我从猫馆主人处得知,它最爱玩红绳,早有准备的我变魔术似地拿出一根红绳,高高地举到它面前。果然,刚刚还是一副淡定的模样,此刻立即变得丰富起来。它摇着它那丰硕的尾巴,在我的腿上蹭啊蹭,喉咙中发现了“咕噜咕噜”的声音,它那明亮的蓝眼睛,在我和红绳间来回跑。“喵呜——喵呜——”,见我并没有进一步举动,它急切地唤着,它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但我就是想逗逗它。“在给它绳之前,我还要考验考验它”,我心想。我把绳子放在了一个很高的猫跳板上。张金龙早不耐烦了,我刚把绳子放下,它立马一跃而起,在跳起的一刹那,它伸出自己又肥又胖的前爪,把红绳从跳板上刮了下来,紧接着一口咬住,稳稳落地,最后帅气地仰起它那肥嘟嘟的下巴,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好似在对我说:瞧,这种考验对我来说,根本小菜一碟!而我呢,只有目瞪口呆的份。
那之后,一场人与猫关于红绳的游戏,便在每一个周末上演着。很快,我们便成了好朋友。张金龙在得到红绳后,总会用它那带倒刺的、粗糙的舌舔舔我的手臂。我便用手轻轻抚摸它那柔顺的皮毛。我们都享受着对方对自己的亲昵。
每当这时,我总是想:我们人类也是地球上的生物,只不过是高级生物,要是所有的人类都能像我和我的朋友这般友好相处,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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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校要进行国标测试,因为我在跳绳这个项目上成绩很差,所以这段时间都在和爸爸练习跳绳。
刚开始练习时,由于没有掌握方法,不但跳得慢,还跳得肚子疼,一分钟下来,满头大汗,也才能跳82个,刚刚及格。爸爸以为我故意找借口说肚子疼,就气得火冒三丈,大声地训斥我:“你到底跳不跳?不跳就走!”这让我更加没有了信心,心情像石头一样沉重。
有一天,爸爸在网上找到了跳绳的学习视频,才发现是我跳绳的方法不对,导致个数极少又跳得辛苦,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爸爸一起学习正确的方法,慢慢改掉错误的动作。从这天起,爸爸的语气开始变得温和起来,他常在我练习的时候,耐心地指出跳得不对的动作,一点一点地给我纠正,我跳绳的成绩渐渐从一分钟82个增加到了96个……经过五天的练习,我竟然创造了一分钟跳117个的奇迹!我喜出望外,终于对跳绳有了信心。
不过,爸爸对我的成绩并不满意,因为国标测试中,一分钟要跳120个以上才算优秀。所以,爸爸仍然要求我每天按照新的方法努力练习。又过了一个星期,爸爸来检查我跳绳的情况。我从容不迫地站 在爸爸面前,等他拿着计时器大叫一声“开始”,我就飞快地跳起来。有一次我差点踩到了绳子,幸亏我灵巧地避开了。我一鼓作气,努力让自己跳出最好的成绩。跳着,跳着,我感觉到头昏脑胀,马上要喘不过气来了,脸也胀得通红。“唉,一分钟怎么这么漫长?怎么还没结束?”我在心里念叨着,忘了数数,机械地跳动着,跳动着……终于,爸爸喊了一声“停!——”我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汗珠一滴滴从头上掉下来。爸爸高兴地说:“你知道吗?刚刚你在一分钟内跳了127个呢!记住,这就是突破自己的感觉。”
突破自己的感觉,虽然难受,但是我收获了成功的喜悦。这一次成功,让我想起了古人的一句话:“巧干能捕雄狮,蛮干难捉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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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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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片愿望森林里,住着一群孔雀,还有一群小百灵。孔雀颜色鲜艳、美丽。百灵叫声清脆、动听。他们常常因为自身的优点,而感到自高自大。
有一天,森林里来了一个全身我黑,叫声沙哑的不速之客,他是谁呢?他就是乌鸦。
乌鸦刚来到这,就被一群自高自大的孔雀和百灵围住了。
“看啊,一只乌鸦!”那些孔雀和百灵叽叽喳喳的议论着。
孔雀们问乌鸦:“你能把你的尾巴展开,露出美丽的彩色羽毛吗?”
“我不能。”乌鸦回答。乌鸦怎么可能有美丽的羽毛呢。就算有,它也不会像孔雀一样。开屏
“你能跟我们一样,唱出优美的歌声吗?”百灵们问乌鸦。
“我不能。”乌鸦说。乌鸦唱歌老是“咿——呀;咿——呀”的,怎么会像百灵的歌声一样呢。
乌鸦突然觉得,当一只乌鸦真没意思,一点意思都没有!不能有七彩的羽毛,不能开屏,唱起歌来又很难听。
“我不想做乌鸦了!”乌鸦大声地说,“如果我只是孔雀就好了!”愿望森林之所以叫愿望森林,是因为它能实现你的愿望,只要是真正的愿望,就一定能实现!
乌鸦刚说网这句话,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了孔雀!“我多么漂亮啊!”可是,她高兴得太早了。
就在这时,他发现一个猎人盯住了它。他使劲扑翅膀,可是飞不起来,他突然想起它是一只孔雀,眼看就要被捉了,它又说:“我要变成一只百灵鸟!我要变成一只百灵鸟!”
愿望森林真是一个顶呱呱的愿望森林。转眼之间,他变成了一只百灵,很快地飞走了。“逃过一劫,”乌鸦气喘呼呼地说,“还是做一个百灵鸟好。”说完,它就睡了。
第二天,当她醒来时,发现她被关在了笼子里。它十分着急!之后,过了一会,它想起自己不是乌鸦,是只百灵!他可不想失去自由!于是,它大声地喊:“让我变回去吧!”一眨眼它就变回了乌鸦。
房子的主人一看百灵变成了乌鸦,吓得要命!加上他们家总认为乌鸦会诅咒人,马上把乌鸦放了。
乌鸦在天空边飞边想,最棒的还是我自己,因为我会飞,还可以把人吓跑。我还是喜欢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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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居住的街道》显而易见,歌曲表达的就是风居住的街道。可是,风是无形又无影的,它变幻莫测,无时无刻都在运动,风真的会停留在某一处吗?答案是不知道。
歌曲响起,立马带我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温柔的钢琴声作为开头。深秋暮时4点半,夕阳停留在水平线之上,一条水泥路曲曲折折地铺在地面,水泥路左边是一排的梧桐树,树上只有一点是绿色,地上落满枯黄地叶子,右边是一排房屋,农村地小平房,白墙绿瓦,几扇门开着。梧桐树的左边是一条通往另一个村庄的小溪,一切都是那么地静谧。
钢琴声缓缓变轻。画风一转,取而代之地是二胡,一阵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地风幽幽地荡过来,虽说不大,但依然刮下一片梧桐叶,更添一份凄凉。
舒缓地钢琴声联合着二胡慢悠悠地起奏。一个背着沉甸甸的书包的小男孩踏在梧桐叶上,刚落下来的梧桐叶还没有风干,走上去没有痕迹。小男孩无所事事地走在梧桐叶上,抬头望望红黄相映的天空,太阳还在不断下坠,天也在渐渐变暗。又来一阵风,把平整铺在地上的梧桐叶打乱,吹到街上的另一头,打个转,又吹回来。不知男孩心中所想,踮起脚,手在空中乱舞,好似想抓住什么东西,可就是抓不到。男孩嘟嘟嘴,放下了手臂,重新踩在了梧桐叶上。男孩向街一旁的房屋走去,把书包甩在小水泥台阶上,窗子上还贴着春节的“倒福”,男孩双手托下巴,凝望着梧桐树,好似在期待风的下一次来临。男孩从包里拿出一个木制口琴,望着不知是梧桐树顶还是天空,或者是风的影子,缓缓吹出琴音。凄凉的二胡声就像是男孩心里的情绪。
琴音流入空中,宛如在召唤风。吹着吹着,男孩陶醉地闭着眼睛。果真,风又来了,风这次比以往大些,把男孩额前碎发吹的往耳朵飞,男孩随风摇晃身体,嘴角不知不觉向上扬,等回过神来,风不知已经去了哪里,也不知何时回来,或者从未离开,只是等着被召唤。
歌曲结束,我还未回过神来,脑海中的画面还久久停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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