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2018-02-20 范文大全

水政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南水水政[2009]17号

南平市水利局关于评选表彰
2005-2009年度水政水资源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
近年来,我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了一批真抓实干、典型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水政水资源工作,决定评选表彰2005--2009年度水资源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能认真、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水利方针、政策、法规,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水资源管理政策。
2、机构健全,制度健全,专职人员落实、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过硬,团结协作,工作运行得力,社会形象好、服务到位,充分发挥水行政职能。
3、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思路清晰,出色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4、创新开展水政水资源工作,按时全面完成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
5、工作扎实,有新亮点,团结协作好,水资源监督管理到位,水政执法成果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水利方针、政策、法规,思想觉悟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熟悉水政水资源管理业务,积极负责,有开拓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为水资源监管工作做出贡献。
4、热爱水政水资源监管工作,依法办事,作风端正
5、在水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取水许可监督、水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案件和调处水事纠纷、征收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方面有表现突出。
二、评选办法
各县市区结合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评选。评选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本单位的先进集休或个人,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注重实际表现和工作政绩。
三、上报时间
各县市区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将审批表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12月25日前集中上报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
附表: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ΟΟ九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水利 水政水资源 先进 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
各县市区水政水资源股(站、监察大队),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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