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创卫工作方案
经过市、区(县)两级卫生局组织多轮医院创卫工作的督查,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创卫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针对目前部分医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标准掌握不严、督查整改不到位、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等问题,为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各项创卫达标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此方案:一、工作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卫冲刺年的相关决策和要求,坚持“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全面加快医院创卫整治和巩固达标工作,确保各医院创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国家专家组的暗访和技术评估工作。二、整治达标原则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医院创卫工作资料建档目录》的通知(昆卫发〔2010〕10号)要求,各级各类医院要在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医院创卫工作2010-2010年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的工作。各级各类医院涉及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除“四害”、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食堂)、医院候诊室卫生、二次供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含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感染性疾病科、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计划免疫、临床用血、艾滋病免费咨询服务)的管理工作要在2010年3月31日前全面达标并通过市级督导组的达标验收。各医院达标标准:单项分值不得低于90分。三、整治范围及重点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东川区、呈贡县,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其中盛市、区级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100张床位以上的其他医院为重点。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为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医院创卫的组织、协调、统筹、督导检查等工作,成立市、区(县)两级医院创卫工作督查组。(一)市级督查组成员:由市卫生局创卫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血液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和省市各医院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全市医院创卫的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对重点医院的创卫工作进行督导、抽查、通报。(二)各区(县)级督查组各区(县)卫生局按照职责分工,成立以区(县)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的督查组,成员由辖区内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三个开发(度假)区按照实体化管理要求,组长由社会事业局局长担任,相关成员可由辖区的专业人员组成,也可聘请市、区(县)督查组成员参与督导检查。各区(县)督查组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督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并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各自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将医院创卫整治达标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三)各级各类医院自查组各医院要加强和完善医院创卫工作的领导,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自查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市、区两级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积极整改到位。五、工作步骤为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创卫冲刺阶段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明确职责,对照标准,自查自纠(从即日起至2010年1月30日)1.市、区(县)两级联合督查组对五区一县28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100张床位以上的其他医院进行创卫工作督导检查,督查组由辖区卫生局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市、区(县)相关人员参与。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时整改到位。各区(县)督查组即后召开辖区各级各类医院创卫冲刺攻坚动员会,将医院创卫督查工作扩大至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2.市级督查组对各区(县)辖区的各医院创卫工作进行暗访抽查,重点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医院候诊大厅、医疗废物处置、控烟措施、健康教育及创卫宣传等工作的影像资料进行采集,并及时反馈给各区(县)督查组,督促各医院限期整改落实。3.各医院根据市、区(县)两级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期限,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照本方案的评分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综合分值在90分以上的医院须向所在区(县)的督查组申请验收,并将2010至2010创卫工作资料完成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二)第二阶段:强化督导,限期整改,达标验收,实施责任追究制(2010年2月1日—2010年3月31日)各区(县)督查组对在第一阶段督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医院加强指导,进行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自评达标的各医院组织区(县)督查组进行初评,并将通过初评确认达标的医院名单上报至市卫生局创卫办,由市级督查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达标验收。通过达标验收医院的创卫工作资料,按照统一式样进行装订成册。3月31日前未向所在辖区申报的医院,则视为创卫工作不达标。各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和)预检分诊点建设必须在2月28日前达标并通过验收。为确保各区(县)各级各类医院3月31日前100%通过达标验收,将对逾期未按要求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四)第三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2010年4月1日起直至通过国家专家组的技术评估)1.各区(县)督查组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各医院实施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整改与巩固相结合,确保通过省级、国家专家组的暗访和技术评估工作。2.各医院重点针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医院候诊大厅、预检分诊点、医疗废物处置、控烟措施、健康教育及创卫宣传等暗访指标的工作进行严防死守,巩固整治成果,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县)卫生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及各级各类医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实行局长(院长)负责制,认真组织落实,完善机构,明确责任,狠抓督查指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给予保证。市与区之间、区与院之间、院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严格标准,加强督导医院创卫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区(县)卫生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及各级各类医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评分标准,在督导检查或自检自查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做到指导到位、措施到位、查处到位、验收到位,确保医院各项创卫工作圆满完成。(三)跟踪问效,实行行政问责市卫生局创卫办对医院创卫冲刺阶段工作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医院创卫工作中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进度迟滞、严重影响全市医院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并上报市创卫指挥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全力推进医院创卫冲刺阶段的各项工作。geq禾苗祝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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