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宣传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着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全市干部群众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把力量凝聚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上来,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努力把东营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的现代文明城市。
二、总体要求及工作重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市民素质、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大局,整合全市宣传、文化、教育等各方力量,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一是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新闻宣传,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市内各新闻单位,特别是市直主要新闻单位,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做好创建工作的动态报道、典型报道和专题报道;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入报道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情,宣传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的情况;宣传市委、市政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的各项安排部署;配合以引导市民革除陋习、倡树新风,争当文明东营人和恪守职业道德、遵从社会公德为重点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新颖、题材鲜活的深度报道;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成效,宣传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突出媒体与市民的互动性,组织市内新闻单位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对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以及不文明行为,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市外宣传,树立我市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的现代化文明城市新形象。
二是围绕以引导市民革除陋习、倡树新风,争当文明东营人和恪守职业道德、遵从社会公德为重点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利用各自的宣传文化教育阵地,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标志牌、宣传品,在系统、行业、部门、单位及与部门工作相关联的大众群体中,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与系统、行业、部门、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化大宣传的格局,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形成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群众性主题形势教育活动、社会宣传、理论宣传、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干部职工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包括对学生的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包括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文明修养,提高市民遵守“东营市民十不守则”的自觉性;结合弘扬民族精神,深入开展“和谐、诚信、创新、卓越”的东营精神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中心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引导区域文化发展,不断培养和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
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各部门、单位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总抓手,积极参与创城工作。市委宣传部将按照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对文明单位的管理要求,在今年对市级文明单位进行重新评定。社区要充分发挥其管理优势,以创建文明社区为载体,积极动员社区内各方面的力量,整合社区内的资源,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同时,要以“四进社区”(科教、文化、卫生、法律)活动为重点,组织好对社区居民的综合培训教育工作。社区内的各部门、单位也要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创城活动,不断丰富创城的内容。“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要继续深化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
三、实施步骤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4月24日——5月10日)。根据《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和标准,制定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召开协调会议,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工,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劲造势,在全社会营造起全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5月11日——10月31日)。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的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要求,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序进行。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11月1日——12月31日)。组织各责任单位开展全方位、大容量、高密度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为迎接检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改。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规范整理有关文字、图片和图像等档案资料,迎接上级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文明城市,是我市加快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是牵动全局的系统工程。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对顺利实现创建目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宣传教育组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强化措施,全力以赴,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宣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将宣传、发动、教育的各项任务具体体现在各自的创城工作方案中。要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督查调度,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四个环节工作法”的要求,把宣传教育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要建立搞好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保持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
(三)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已纳入全市党务政务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市“双十”工程统一调度。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要实行周上报、月调度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通报制度,以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目标责任制进行督查考核,落实奖惩,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拖拉,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把握导向,注重实效。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善于用群众语言和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拿不准的要请示,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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