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苏苏州中考作文题目:请以“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写一篇文章。
晨风习习,琼枝带露,啊,又是一个大雾天。家乡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厚、那样秀,也没有黄山的雾那般奇丽渺远、变幻莫测,但我最欣赏的还是家乡的雾。
我的家乡位于崇山峻岭之中的会稽山麓,这里层峦叠嶂,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里的雾有它独特的魅力。
家乡的雾白得美,白得朴素。像瑞雪一样的白吗?它没有。它白中略灰,白里泛青,比白雪美多了。可不是,浓雾沉睡在青山秀水之间,汲取了山间草木的灵气,不要打扮得更秀美了吗?这样的白雾只配乡村才拥有,任何丹青高手,也很难调得出来吧?家乡的雾白得自然,白得真诚,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甚至拥它入怀,把它点染在画纸上,不时地欣赏它。www.T262.coM
家乡的雾浓得深,浓得纯,丝毫没有城市中的雾那般含有油烟味。它很可爱,尽管行人相隔几步时,只能闻声,而不能见人,吸入一丝雾气,清凉清凉的。我们背着书包上学堂,浓雾飘上了我的前额,和我亲吻,我没法回避,这个多情的女子啊,你是在渲染你的热情和好客吗?望望四周,雾茫茫的'一片。或许有人会感到憋闷,看不到连绵逶迤的群峰,看不到苍翠茂盛的竹木,可我不在乎。
浓雾变幻着,一会儿化做了凉风,一会儿变成了小露珠,沾在我的发梢上,沾到我的睫毛上。我轻轻合上眼,清凉的感觉使人心旷神怡,经雾水的洗礼,我似乎明眸含“泪”了。
家乡的雾柔得真美。它韧如白云,剪不断扯不断。它轻轻敷在小草上,草也真爱雾姐姐,尽情地吮吸着甘汁。
太阳渐渐升起,雾渐渐地变淡了。一轮红红的圆日高悬在半空中,高山、峰峦、树木渐渐露出了轮廓,经雾水洗涤的山川大地,充满着勃勃的生机。那奄奄一息的枯木似乎也滋润了,有了洒脱的生命。
家乡的雾亲切、热情,我爱家乡的雾,它真让人思念。
【点评】
用“精美”来形容本文是比较合适的:一是结构精美,文章先写了雾白、雾浓、雾变、雾柔的独特魅力,最后用“真让人思念”作结,显得精干利落。二是语言精美,整齐上口的短句的使用,让本文更适宜朗诵,一遍遍地吟诵着这些文字,觉得自己也成了有灵魂的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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