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写完了批改的时候,改出来要求重写的字经常比错字还要多,错字订正五次,重写的要写三次,如果写得潦草的很多,那些都要重写,如果全写得难看,那么则要全部重写。爸爸对我的要求是:字写得四四方方、清爽,不写到格子外,就基本可以了,最好是写出起笔、收笔、出锋。
因为我听写都是在其它作业全部写完后写的,而因为作业多,常常要写到八点半,所以爸爸告诉我要重抄时,我的心总会“别、别”乱跳,然后咽了咽口水,才开始写的。
写周记时,他们对我草稿上的字不管,只对抄上去的字作要求,抄不好就重抄,抄不好就重抄。有次,我在把周记草稿抄到周记本上,抄了有半篇左右,爸爸过来了,他看了一下我的'周记,对我说:“把这张撕了,重写!”我一听,差点就傻那儿了。我只好重抄起来。刚抄了一点,他又说:“重抄!”我说:“你给我个标准,怎样叫好。”“字写得四四方方,就可以了。”我便照爸爸说的那样写起来。这下才完事。
正是有了我爸对我的这些要求,我的语文老师才说我的字多少有些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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