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2018-03-13 小学生作文

我喜欢1

我喜欢蓝色,我的书包是蓝色的,笔也是蓝色的,我的衣服也是蓝色的,本子也是蓝色的。有时候,穿蓝色的衣服去学校,老师会说:“这件衣服的颜色还不错!”得到表扬后我越来越喜欢蓝色了,我认为蓝色像天空的颜色,最好看!

我喜欢画画,最喜欢画卡通画,尤其是画幻想人物。每次画完一张,老师都会过来看一下,点点头说:“还不错!” 虽然我不是美术社团的,但老师已经知道我有那种水平了,我最喜欢画画了。

我喜欢2

  文章中一对聋哑父母,为了生活,他们吃尽了苦也受尽了别人的礼遇。为了儿子能好好上学读书,父母的心都放在他身上,给他发明最好的条件,从不让他受一点屈。儿子到远方上大学,也把父母呼吸的声音录下来并带在身上,每晚在被窝里听磁带,有几回还哭出了声。

  我为这对聋哑人的儿子而欣慰,由于它占有了世界上最博大忘我的父母之爱,我更为这对聋哑夫妇而快慰,因为他们真正领有了一个理崩溃谅他们,让他们引认为豪的儿子三彩连衣裙,“可怜天下父母心”!

  而破之年的我,为母亲的朽迈而伤感,无形中会回忆起儿时与母亲生活的往事。那时候,乡村前提差,刚能解决饥寒问题,只有不饿着冻着,母亲就释怀了,对学习的事件很少过问,她还冲着你挺神气地笑哩,所以我的童年在疯跑中渡过。家里没有书,又不爱读书,因而到初中后语文成绩很不幻想。当时的老师在学法上很少指点,对语文学习不知从何处下手。到了高中,我十分爱好数学,在兴致的领导下,数学侵犯了大批学语文的时光,语文成绩又一次滑向了深渊。高考失败,使其在教师的带领下有条不紊地学习呢,上了一个很个别的师专,运气似乎成心部署,在大学里居然学了中文专业。师专生活无比短暂,感到还不怎么过就已经毕业了。

  踏上工作岗位,一干就是15年,今天,我逐步探索出学习语文的规律,读背写。只有多读多背多写,才干学好语言。

  我领导学生按此法则学习,成果获得了可喜的成就。我的语文素养也得到了进步,以前我很少动笔写作,当初我把读写当成我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一局部。回到家里,看到母亲tbw淘宝网女装,看到老家里的所有,不禁得勾起了我对旧事的回想,写作的激动激发了我创作的热忱。写给母亲的文章让我对母亲的情感得到了酣畅淋漓地表白,心坎的惆怅在一行行文字中得到了抒发,我心释然。这些作品将成为我永恒的记忆。

  渗透亲情的文字是世间最动人的歌声,也是世间最美的声音。每当夜深人静,单独在灯下浏览以前写给母亲的文章,心灵就会得到一次浸礼,这种最美的声音时刻激荡着我的灵魂。

我喜欢3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里的大头儿子。他有大大的头,大大的眼睛,小小的手。它很聪明,说话声音也很大。

  有一次大头儿子看见了一只受伤的小鸽子,大头儿子把它抱回家,在小头爸爸的帮助下,每天都很细心地照顾着小鸽子。给它喂食、喂水,没过多长时间小鸽子的病全好了,能飞了。大头儿子高兴地跳了起来。

  大头儿子很有爱心,这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今天,晚上七点半准时播出的《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又开始了,这是我最喜欢的动画片之一,我马上跑到楼下厨房间拿来薯片和可乐,如果你们问我我最喜欢里面的那一个人,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他:“当然是大头儿子啦!”

  你瞧,大头儿子闪亮登场啦!只要大头儿子一出场,我就会非常高兴,有时候也让我觉得非常的好笑,因为他的想法让我觉得很幼稚,但这正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因为他的鬼点子很多,所以我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机灵鬼”,唉——真是拿他没办法啊,不信你看:他为了不让天空下雨,画太阳,挂风娃娃;帮爸爸搬东西用小汽车;给妈妈送信用气球飞上去;用废瓶子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把剩下的布料做成口罩;自己做冰棍;用自己的智慧把别人借了不还的东西要了回来;给妈妈做了一件新围裙……

  尽管大头儿子有时候在帮倒忙,但是他也是为了别人好,并且他做错事勇于承认,这大概就是我喜欢大头儿子的主要原因吧!好了,我也不多说了,我还要继续看呢!

我喜欢4

  有人喜欢养花种草,因为可以美化环境;有人喜欢踢足球,因为可以强健体魄;有人喜欢下棋,因为可以锻炼思维;而我最喜欢画画,因为可以陶冶性情。

  我刚开始画画的时候总是画不好。记得有一次,我照常去美术班,老师看我们都坐好了,便说:“今天咱们学习画小猫。”说完,她就领着我们一笔一笔地画了起来,我非常高兴,心想:太好了,终于学到画小动物了!但是高兴归高兴,这小猫脑袋的圆儿我可不太会画。所以,当老师来检查我们画得如何时,发现我还在改小猫的头,老师问我:“你怎么还在改呀?哪里画不好,我看看。”我说:“老师,我总是画不好小猫的头。”老师听了,便从我的笔袋里拿出两枝铅笔,把其中一枝立在纸上,另一枝贴着它,然后又把这两枝笔一转,呀,一个圆形画出来了!我高兴极了,立即给圆添上了眼睛、鼻子和嘴巴,再把被橡皮擦掉的部分补一补,哈哈,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猫画好了!它睁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翘着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好像在一边跳一边说:“谢谢你把我画出来了!”

  画画是我的最爱,因为我从中感受到了它给我带来的无限快乐,我很喜欢我交上的这个“朋友”!以后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地练习画画,我要用我的画笔勾绘出我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5

  盼望着,盼望着,春天终于来了!

  春天带着生命和希望,步覆轻盈地来了。她跃过高山,飞过河流,千里迢迢地赶来了。她很辛苦,可她一刻也不顾得歇,便迫不及待地飞跃在高高的山川上,宽阔的平原上……所过之处,无不显出蓬勃的'生机。

  我爱春——爱那寒意犹存而不乏温馨的初春的风。是春轻轻把银白色的被子掀开,吹抚着睡眠了一冬的大地。

  我爱春——爱那绵绵的细雨,雨点欢快地在地上跳起舞来,为什么呢?原来是在开演唱会,有的唱假音,有的在弹琴,有的唱歌,还有在跳舞。

  我爱春——爱那春天的鸟叫,那一声声,多么的动听,如果你倾听,一定会觉得那是一首首优美的曲子,鸟在五线谱上唱歌,多么的幸福!

  再看,太阳岛的沙滩上空,高高飞翔着风筝。春风没有腿,没有手,竟把他送的好远!渐渐融入了淡蓝的天空里。

  春常常引起我的思索:为什么我们儿童少年被称为祖国的春天呢?在这样美丽的春天,我们应勤奋学习,因为,我们是祖国的生命和希望!

我喜欢6

  富兰克林说: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这句话没错,想要交谈就要思考,想要思考就要读书,所以读书是非常重要的。

  就拿我来说,我很喜欢读书,在暑假里妈妈和我约定每天看书2个小时,可我因无法抵挡书对我的诱惑,总是半天半天地看书,有时甚至看得连吃饭都忘记了。我的阅读面很广,几乎什么都读:世界名着、中国古代名着、科幻小说等等。

  我对书的迷恋使于四年级,那时爸爸给我买了一套连环画的《三国演义》,书中的那些英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爱不释手。从此,我就渐渐地迷上了书。到了五年级,由于我的阅读和理解水平都提高了,妈妈就给我买了些世界名着。世界名着和我以前看的有所不同,精彩的描写中蕴含着许多深刻的内涵。我先后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书籍。书中主人公曲折的经历、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深深地震撼了我,让我深受启迪,也让我真正体会了书是精神食粮这句话。现在我又开始阅读《说岳全传》、《史记经典故事》、《说唐全传》等中国古典名着。从中我感受到了我国古代人民的伟大精神,了解了我国漫长辉煌的历史以及每个时代不同的时代精神和时代风貌。

  读书使我了解世界,使我扩展见识,使我明了事理,使我增长才干。正如培根所说:知识就是力量。想要有知识,定要多读书。让我们一起来吸收这份精神食粮吧。

我喜欢7

  我喜欢动物的声音。当小狗“汪汪”地向我问好时,我会送给它一个微笑;当小猫“喵喵”地向我打招呼时,我会轻轻地摸一摸它的毛;当小鸡“叽叽”地向我亲昵时,我会轻轻的抱抱它。

  我喜欢风的声音。当微风轻轻拂过我的面颊,我会微笑着对风说“谢谢你,风!”。当我热的时候,凉风送爽,我会开心地对着天空说:“谢谢你,风!是你给我送来了凉爽!”

  我喜欢生活的声音。当火苗“呼呼”地舔着锅底,仿佛在说:“你炒的菜真好吃!”当电饭煲“砰”的一声跳闸,我问它“我做的饭怎么样?”它说:“你做的饭不仅香软可口,还有很多维生素B1呢!”

  我喜欢爱的声音。当我的小拳头“砰砰”地落在爸爸的肩头,爸爸夸我说:“真是一个孝顺的孩子!看到爸爸累了,给爸爸捶背。”每次当我晚上蹬开被子,是妈妈一次又一次地为我重新盖上。这虽然是无声的,但在睡梦中的我,仿佛听到了母爱的声音。

我喜欢8

  我的课外生活丰富多彩,画画、下棋、跳绳……没有一个不是我喜欢的。但跑步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项运动。

  每天,我早早地起了床,洗完脸,就沿着小区的大路跑两圈。这天,我从家里出来,太阳公公刚露出小脸。“早上好,太阳公公,又是新的一天了。”说完,就伸伸脖子,弯弯腰,甩甩脚,做起准备活动来了。

  “三、二、一,起跑!”我在心里默默念道。“艘”地一声,我像一阵风一样跑了出去,一口气跑出了一百多米。开始,我跑得很轻松,一点也不觉得累。过了一会儿,我的能量好像要用完了,气喘吁吁,大颗大颗的汗珠从我脸上滚落下来,腿上像绑了两块大石头,迈不开脚了。呼吸也变得非常急促,心跳得也非常厉害,我真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一阵微风吹过,身边的小树、小草随风飘舞,好像都在为我“加油”似的。我鼓足劲,放慢脚步,任凭豌豆般的汗珠从后背落下。坚持就是胜利!

  早上晨跑的时间结束了,回到家,吃着妈妈做的香喷喷的早餐,心里可高兴了。

我喜欢9

  我的兴趣爱好是绘画、唱歌和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唱歌。记得有一天,我在家里一边写作业一边听音乐,我听着听着就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可是弟弟跑来说:“姐姐,姐姐你都唱跑调了还唱呀?”我听我弟弟说的话就更加努力的唱歌了。这时,妈妈对我说:“吃饭了。”我听了就把手机也拿过去了。可是,妈妈看见我把手机也带过来了,就对我说:“吃饭的时候不要把手机带过来,听见了吗?”我说:“听见了。”妈妈说:“那你还不把手机放在房间里?”我听见了只好把手机放在房间里了。

  等我吃完饭以后,我立刻跑到房间里开始听音乐,可是没过一会儿,妈妈却对我说:“快点去睡觉!知道了吧!”我说:“哦!知道了,我马上去睡觉。”说完,妈妈便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睡觉了。我见妈妈走后,偷偷地拿出了手机,躲在被子里面,轻轻地跟着音乐哼唱着。看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唱歌的小女孩。

我喜欢10

  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班转来了一位新老师,听说是个男老师,我们班的同学都议论纷纷。

  “肯定是个高富帅吧!”大家都迫不及待的想会会这个“高富帅”,安安静静的坐在教室里,等待着铃声的到来,后来铃声响了……

  “啊!怎……怎么……会是个胖子呀!”我们全班都目瞪口呆啦!

  而且他的样子看起来还傻呼呼的,脑袋肥的像个球儿,两串眉毛浓得很,似乎连在了一起成了个“一”字,让我想起了电视里的“一”眉道长。鼻子还很翘,嘴巴厚得像两根香肠。大家都叫他“香肠嘴!”

  他上的课可搞笑了,指手画脚的。因为他的唾沫横飞,坐在第一排的同学都说看到彩虹啦!并且,他讲课的时候,刚开始讲普通话,中间普通话带点儿赤水话,后来就是地地道道的赤水话,把我肚子都笑疼了。

  但我不得不说他是一个亲切的好老师。人嘛!有缺点就有优点呀!他关心我们班的每一个人。如果有同学请假了或者生病了,他会打无数个电话去慰问。

  而且,下课的时候,他不会像其他老师一样跑进办公室休息,而是留在教室和同学们互动。他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和他开个玩笑呀什么的,他都不会介意,在这方面他是给了我们很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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