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在笼子里翻跟头的八哥,眼睛宛若红色宝石、体形圆圆滚滚白白胖胖神似汤圆的白兔,水中游弋尾鳍似纱的金鱼,钻来钻去爱在嘴巴里藏东西的仓鼠......
都是可爱的小动物,让我恨不得一辈子都看着它们。
当然,以上列举的都不是我养的,我马马虎虎的性格根本不适合养宠物,好似那句话说的',别人家养金鱼,几天换一次水,我们家养金鱼,几天换一次鱼。我不忍心看着那些鲜活的生命在我手中逝去——所以就算我非常热爱它们,我也绝对不会养它们。
可是,在我心里,一直心心念念着这样一只宠物,我发誓我会好好照顾它,可以为了它改掉我的性格——这就是宠物狗。
所有品种的狗狗我都很喜欢,咖啡色的泰迪憨态可掬,白色的博美好像一团雪,阿拉斯加和哈士奇让我想到在雪地里游荡的孤傲的狼,但我最喜欢的,是金毛。
喜欢金毛的基因大概是我妈妈传给我的,或者是她给我耳濡目染使我潜移默化了吧——在我妈妈小时候,家里就有一条金毛,非常听话,总是在早上送我妈妈、舅舅和小姨去上学,一定要看到他们安全走近校门之后才会放心地回家。这么可爱这么听话的狗狗,谁会不喜欢呢?后来那只金毛殒命枪下,被打去吃掉了,我妈妈为此流了好几个星期的眼泪,直到现在提起这件事,还是会止不住地叹息。所以我在不停暗示她再买只狗狗,不过她好像没有读懂我的暗示。
后来知道了,原来金毛是导盲犬的一种,非常聪明,我就更想要养只狗狗了。更听说别人家的狗狗上了厕所还会冲掉,甚至会做算数,会认出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且狗狗会用一生陪主人爱主人呢。
我多想要养只狗狗啊。
那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花鸟市场,人很多,很挤,但我还是拼尽全力想找到一个缝隙,能够钻过去看一眼我最喜欢的卖宠物狗的地方。
也许是缘分吧,就在我挤过去的时候,刚好看见一只金毛幼犬趴在架子上,四处张望着。
“妈妈,我能不能去摸摸它?”我一下子就被这只狗狗吸引了注意力,赶快问道。
得到妈妈的许可之后,我便伸出手摸了摸它的头,毛很软,很顺,还是温热的。
就在这个时候,那只狗狗突然朝前一扑,两只爪子刚好抓住我的口袋,就像是一个要抱抱的小孩子,正在撒娇呢。
我有点受宠若惊,赶快伸出两只手握住了它的小爪子。狗狗的爪子上也有肉垫,摸着比猫咪的要厚实一点,粗糙一点,但也很软,肉乎乎的。
狗狗的嘴在我的两只手上蹭来蹭去,还舔了舔我的手背,我感觉湿漉漉的,整颗心都快化了。
然而我还是不能买它,妈妈说,它很可爱,所以我应该等有机会的时候再去养它,家里太小,还不得不在长寿和大渡口两头跑,没有时间养。我只好对它依依不舍地说了再见,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我多想要养只狗狗啊。
后来我妈妈也给了我一个机会——不论学科,只要我考50个满分,她就给我买只金毛。
哎,虽然艰难了点,但也不是不可能呢——所以为了狗狗,我拼了!
诶,我多想养只狗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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