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2017-12-22 写人作文

我喜欢1

我喜欢跑步,也喜欢和三五好友一起去郊游,生龙活虎的我们总是玩得不亦乐乎!

我喜欢玩躲猫猫的游戏,可以你找我、我找你,大家玩得笑颜逐开好高兴!

我喜欢躲在被窝里听爸爸妈妈说故事,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梦中的世界,就像童话故事,很梦幻、很精采,但有时候也很可怕!

我喜欢画画,因为我可以把它画得栩栩如生,别人对我赞赏不已,让我很有成就感。

我喜欢在院子里溜冰,每次都玩得汗流浃背,那一刻感觉好开心、好健康!

我喜欢在绿油油的草原上滚来滚去,它让我感到无忧无虑,使我把烦恼都抛在脑后。

我喜欢我自己,因为我是世界独一无二的,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他们都好喜欢我,好疼我,我觉得我好幸福!

我喜欢2

  我们班可谓人才济济,藏龙卧虎。有学习中的战斗机—杨均策、风中的小猎豹—朱瑞涵、小小书法家—李彦霖、舞蹈达人—罗茜匀,其中我最喜欢同学是朱瑞涵。

  你看,他那黑似意大利巧克力的头上有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森林。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显示出一副机灵的模样。一双明丽的眼睛下面长着“空对地发射孔”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平时,他最喜欢穿着一身绿色的运动服,彰显他的运动魅力。

  记得在上次的学校运动会上,他参加男子50米短跑。只见参赛选手站在起跑线上,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们班住瑞涵也不甘示弱,在阳光照耀下的他显得更加的自信!当枪声一响,他反应灵敏,他的脚下像踩着风火轮,一眨眼功夫他就到达终点夺得第一名,给我们三(3)班立下了汗马功劳,取得了荣誉!

  这就是我喜欢的短跑健将—朱瑞涵,爱运动的我,平时也一定要加强锻炼迎接下一年的运动会,力争为我们班级争光!

我喜欢3

  我有一个弟弟他叫武子竣,小名叫竣竣,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像星星一样明亮的大眼睛,弯弯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特招人喜欢。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红润的小嘴巴,只要他一笑就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弟弟还有雪白的皮肤,看起来特别的好看。记得妈妈给我说过,弟弟小时候只要一推出去,见过他的都说是个小女孩,妈妈每次都要笑着给人家说:“我们是假小妞”,哈哈,好笑不。

  慢慢地我的老弟长大了,今年已经5岁半了,有了自已喜欢的东西和独立思想,而且还很调皮。他特喜欢穿奥特曼和蜘蛛侠这类的衣服,也喜欢小汽车和变形金刚。总之就是有点崇拜大英雄,正义感比较强。

  有一次妈妈带弟弟去超巿买东西,到了有玩具的地方他看看小汽车,摸一摸变形金刚,眼睛直溜溜的盯着走都走不动了。当他再去拉妈妈手的时候,回头一看是一位陌生叔叔,那位叔叔问小朋友你在干什么,找不到妈妈了么?弟弟呆在了那里,这时妈妈回过头来看到弟弟无奈的摇摇头,喊到竣竣妈妈在这里哦!然后弟弟的脸红得像一个苹果似地走向妈妈。

  还有一次弟弟自己穿衣服。穿好了让我们来看,我和爸爸妈妈看了都呵呵大笑,弟弟奇怪的说到:我不就让你们看一看我穿的衣服吗,你们笑什么?后来弟弟才知道,衣服穿反了,裤子也穿反了,连自己的鞋子也是反的,弟弟做了个小鬼脸就跑进去了。哎!小迷糊。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有时候因为他的淘气,妈妈发脾气,被吵挨罚了,哭的稀里哗啦,我心里难受跟着掉眼泪。但是我又不敢当面维护弟弟,因为我胆小也害怕妈妈生气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姐姐当的有点不合格。

  总之我喜欢我的弟弟,喜欢他的小调皮,喜欢他的小聪明,喜欢他的小霸道……。

我喜欢4

  我喜欢语文老师,因为她不仅漂亮更加有一颗温柔善良关爱学生的心。

  她是我见过笑的最美丽的人。不高不矮的个子,身材十分的苗条。白白的皮肤如剥了壳的鸡蛋,弯弯的柳叶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仿佛会说话。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就成了月牙,十分的漂亮。

  她是一位称职的好老师。如果谁上课开小差或者做小动作,她会很快就发现。一次,我的同桌上课看小人书,她边讲课边走到他的身边,定定的用眼睛看着他,示意她听课。同桌以为老师没有发现她的秘密,认真了一会后又继续看书,我真心觉得她这是作死的节奏啊。老师看她又不认真,于是喊:"李丽。”李丽从座位上站起来,老师拿来长尺子说:“把手伸出来。”李丽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脸红成了猪肝色。我们都以为老师会狠狠地打下去,可是老师高高扬起的手拿着尺子,只是轻轻的碰了一下她的手掌,然后严肃的说:“惩罚不是目的,希望你能改正。”

  老师对待学生宽容,不会体罚而是以德服人,所以深深地让我们喜欢。所以她的课我们都爱听,成绩非常优秀。希望老师永远快乐,美丽。

我喜欢5

  我爸爸是一个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我伤心时,他会逗我开心;我不听话时,他脸冷得像一块“冰淇淋”;我和爸爸玩捉迷藏时,他使出了“火眼金睛”,在我们家每个地方都能搜一遍,很快就找到我了;我找他时,他施了“隐形法”,我老是找不到他;当我做错事时,我奶奶有时是唐僧,会念“紧箍咒”,爸爸就不敢讲我了。

  爸爸有时很温柔,比如在每天上学的路上,他紧紧牵着我的手。我不会做数学题时,他让我自己动动小脑袋,我做对了,他就表扬我。

  有时爸爸很严厉,比如我不好好吃饭,不认真练钢琴等等,他就批评我。

  爸爸很帅很帅,像个超人。但他再帅,也没有我爱他的多!

我喜欢6

  我喜欢的朋友是王薛桦,他今年12岁,属牛,长得骨瘦如柴他的鼻子道嘴巴之间有一颗痣,十分滑稽。

  他对我很好,我们都在学校里吃午餐,每天他都要带下饭菜,十分美味。再加上学校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哇!这样吃一个月一定能成神仙。他带的菜如果不够的话,他宁愿不给老师吃都要给我,这点使我十分感动。

  我们两个有天壤之别,他皮肤白,而我皮肤黑,他牙齿不整齐,而我牙齿整齐,其实都还不止这些呢!真搞不懂,为什么我们两个还玩这么好,这一只是个谜。

  下午我们回家的时候,我宁愿绕路也要和他一起走,因为我们可以吹吹牛、聊聊天,我认为,这就是放松的最好办法。

  言归正传,该说学习了,我们在学习方面,半斤八两,语文方面我占优势,数学方面他占优势。

  下午,如果老师留我不作业,他就等我,老师留他补作业,我就等他,如果老师一起留,我们就互相抄、互相对、互相改。抄的感觉真爽!

  我和他基本玩的是同一个游戏,我玩什么,他玩什么,他玩什么,我玩什么。

  突然有一天,老师在换座位的.时候,刚刚说了要把我换到王薛桦的身边,一蹦三尺高,老师发现了,就立即改主意,把我换到了离他很远的地方,我们,写纸条不行,传话不行,只好专专注注地听老师讲课,只有下课了,我们才有机会到走廊上摆下龙门阵。这件事至今他都非常后悔,后悔那时不应该高兴,应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旦事成,我就和他是同桌了,想着都兴奋。

  我和他的友情,一本书也写不完。

我喜欢7

  我有一个既严肃又和蔼可亲的班主任——王老师。她既是老师又像母亲,从不轻易打学生,话里总是藏着深刻的道理,。

  王老师对我们要求很严格,许多同学看到她都有点怕,我也不例外,上课时总是乖乖地坐在那儿听课。说起王老师的严格,那可是出了名的,要是谁没有完成作业,或者改正不认真,她一定会陪着你做完不可;要是谁欺负了同学,非得让他道歉后写出检查;要是谁说谎骗老师,骗同学,那可是自讨苦吃,因为那是怎样也逃脱不了王老师那福尔摩斯般的头脑。

  王老师虽然严厉,但是在生活中却非常关心我们。有一次,我肚子突然痛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可能表现的也很痛苦吧,王老师发现了我的情况,急忙走过来问我:“是不是很痛呀,孩子。”我说:“哎呀,是。”她立即找来别的老师替她看住学生,背上我就去医院。我说:“给我妈妈打电话吧。”王老师说:“先去医院再说,你妈妈那么瘦哪能背的动你。”路上才打电话通知了我妈妈。

  王老师对每一个同学都很好。不管是学习好的还是学习不好的,她都很耐心给他们讲题,从不冷嘲热讽学生,对待每一个学生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记得有一次上完体育课,我们跑完步后,个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王老师见我们累成这样,立刻给我们提了一壶水来解渴。还有一次,有一天下午在上学的路上突然下起了阵雨,到校后,很多同学的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王老师怕我们生病,连忙拿出手机逐个给家长打电话。瞧,王老师多好!

  我喜欢我的王老师,我为生活、学习在这样一位可亲、尽责的老师的怀抱里而感到无比的高兴。王老师,您将是我成长的过程,永远不会忘怀的一个好老师。因为是您把我从一个无知的孩童,培育成一个全面发展的学生。如果没有您,就没有我今天的进步。是您,给我知识,给我力量。

  王老师,我喜欢您,永远感谢您!

我喜欢8

  我喜欢的那个人是马超。马超,个子不高,胖胖的,和刘备手下的大将马超比起来,可差的远了。马超头圆圆的,留着一段刘海,大眼睛,看上去很可爱。他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喜欢帮组别人。

  有一次,诸弘亮的脚受伤了,别说上下楼梯,就连去小便、去倒水都十分困难。马超知道了以后,立即向诸弘亮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主动帮助诸弘亮倒水、打饭。如果诸弘亮要小便了,马超便把他背在背上,背到厕所,每次都是累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但是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反而很开心。

  还有一次体育课,太阳当空,骄阳似火。同学们正无精打采的做练习题,突然,不知谁说了一声:“你的鼻子出血!”顿时,同学们的目光全部集中到了那个同学的身上。马超见了,立即用手拍拍口袋,想找到一包餐巾纸,突然,他两眼中露出惊喜,原来,他找到了一小包餐巾纸,他立刻说:“我有餐巾纸,我有。”话没说完,那包餐巾纸已经在那位同学手中了。那个同学用纸塞好鼻子,马超还主动陪同那位同学去医务室。

  从这两件事例中,我看到了马超那种热于助人的高尚品格,他的成绩虽然不好,经常被老师批评,但是,他这种热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向他学习。

我喜欢9

  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许多英雄,为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人都值得我们喜欢。有的人喜欢民族英雄林则徐;有的人喜欢抗金英雄岳飞;有的人喜欢抗倭名将戚继光;有的人喜欢……。而我却喜欢刺客荆轲。

  荆轲——一个“士为知己者死”的侠士。在燕国被秦军压境之际,毅然担负起了救国的重任,决定为太子丹洗雪旧怨,解除燕国的危机,入不测之强秦去刺杀秦王。准备充分后,在易水诀别,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后,为了大义,毅然决定为国捐躯,头也不回的消逝在瑟瑟的凉风中。因为荆轲的大义凛然,我喜欢他。

  荆轲——一个临危不惧的壮士。在人生地不熟的秦国,在戒备森严的秦王宫殿内,依然镇定自若、有条不紊的谈话,还鼓励另一个刺客秦武阳要镇定,解除因为秦武阳恐惧而让秦王以及众大臣产生的疑心。直到刺杀的前一秒,情形都在荆轲的控制之内。因为荆轲的镇定以及坦然自若,我喜欢他。

  荆轲——一个视死如归的英雄。在肃穆的秦廷上,一方是强秦的大王,一方是弱燕的请降使者,力量的对比有天壤之别。但荆轲毫不危惧。在局部上,反而是手持匕首的荆轲占了上风,吓得秦王绕柱奔逃,群臣手足无措,非常恐慌。最后,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受了八创之后,却依然能倚柱笑骂。因为他的高尚精神,我喜欢他。

  我们不去考虑“荆轲刺秦”是对是错,但站在他的立场上来看,他的所作所为都无愧于他“侠士”的称号,他是铁铮铮的汉子,我由衷的敬佩他、喜欢他。

我喜欢10

  我喜欢的语文老师是史桐老师。史老师教学有方,讲起课来生动、幽默。

  史老师有着苗条的身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讲课到生动的地方,连那双眼睛都好像会说话呢。

  有一天,史老师带领大家学习《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当讲到了鲁滨逊的模样时,史老师就从我们当中选出一位同学来当“讲解员”,让他(她)描述心中鲁滨逊的模样。大家都有兴趣,争先恐后、七嘴八舌地说起来,为了公平,史老师就用抽签的方法决定。轮到我了,有些紧张的我在描述时竟然把“围着围巾”说成了“穿着围巾”,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我有些不好意思,史老师不但没有责怪反而还鼓励我,让我放松些,慢慢来,顿时让我感觉一阵温暖。为了帮助大家记住学过的知识,让复习不会枯燥,史老师就用游戏的方式帮助我们。她让我们把文中刻画的鲁滨逊的模样画下来,一幅画完成了,同学们不仅记住了鲁滨逊的模样,还因为不同的图画让大家不由自主地笑起来,下课了,同学们还恋恋不舍地坐在位子上,真希望史老师接着上课。

  记得有一次,史老师给我们讲“鼻”这个字,要注意撇和竖不能出头时,她绘声绘色地说:“同学们注意啦,鼻子的‘鼻’,那一撇和竖不能出头的,不然的话你的鼻子就会被穿通的!”轻松、幽默的语言,惹得同学们一阵欢笑,加深了对这个字的记忆,让同学们学得很轻松。

  她的故事还不止这些,这就是我喜欢的语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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