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八岁生日的.第二天,我穿好衣服,洗脸、刷牙完毕以后,准备吃饭。我想:现在刚六点三十分,反正八点之前到校就行了。于是我就看起《格林童话》来了。那时,我完全被书中的情节给迷住了:当王后要一个仆人杀死白雪公主时,我非常担心白雪公主的生命......当王后跑进树林,饿死的时候,我为此而特别高兴......;当小红帽被大灰狼吃进肚子里的时候,我忧心忡忡......当猎人赶来,救出小红帽和她的奶奶,并杀死可恶的大灰狼时,我为此而高兴地拍手......;当我读到鞋匠挖去裁缝的双眼并给他一根棍子让他在绞架下等着时,我为鞋匠不守信用而愤怒......,当我读到鞋匠被赶到森林里饿死时,我觉得大快人心,除掉了一个祸害。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妈妈对我说:“刘博谦,你怎么不去上学,还不吃饭?都八点十分了!”
我一看表,果然八点十分了。我匆忙扒了几口饭,就往学校跑。到校后,我迟到了,被老师说了一顿。
同学们,你们可千万不要学我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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