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那些事作文

2021-03-03 六年级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那些事作文(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那些事作文1

  “我盗,我盗,我盗盗。”你以为我还在背读书三到诀吗?(眼到,嘴到,心到)哈哈!那你就大错特错啦!我是在背“背书三盗诀”。

  所谓“背书三盗诀”,是指班上众生自己创造的著名要诀。其主要内容是,眼盗,耳盗,心盗,其主要目的就是老师那个红艳艳的“背”字,以下,便是正确使用方式。

  早上,讲台下的同学依依呀呀地背书,这使“背书盗贼”们有机可趁。比如,这位同学吧。咦?“落木千山天远大”下一句是什么?哎呀,别让老师发现了。于是这位同学立马压低声,说一连串的“火星语言”,等台下哪位同学读到这,他才光明磊落地背了起来,老师丝毫感觉不到,一个红艳艳的背字,就这样跃然纸上。这可让后面的同学占了便宜,因为就在他翻书的一瞬间,火眼金睛已像雷达一样扫描了,并牢牢“锁”进了心里。(当然,等一背完,这内容也会瞬间释放了)

  这位看了书的同学,语速会突然加速,生怕时间一长,就忘了。因为人多,老师看不出破绽,便会自然地签下“背”字。人在江湖,技多不压身。因此,便有了第三盗——嘴盗。哎呀,又背不来了,怎么办?喔,对面那位仁兄好像跟我背同一句哟,可听不到,那就一起做口型吧,此时无声胜有声呀,老师没听到声音,自然回头来看,感觉嘴型差不多,可能是早读的声音把他压住了吧,于是“背”字又落在了书上。

  这就是我们班的“背书三盗诀”了,你们是不是也有什么秘诀呢,也讲出来分享一下吧。

  读书那些事作文2

  在中国各个王朝历程中,有着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第一个属于农民开创的时代——明朝。一轮明月,遥想当年!当年明月带我们走进了明朝那些年!在那个蒙古铁骑衰弱的年代,出现了一批批的不甘于平庸的少年。朱元璋,是当中的最亮眼的明星!由他开创的大明帝国,一直在中华大地上扬立了两百多年。

  当然,要了解一段历史,史书是有着相当重要地位的!但是,乏味的古文无疑会让人们望而生畏,这个时候。我遇见了《明朝那些事》,这部由当年明月创作的历史小说,以其独特的写作方式,幽默诙谐的现代话语言,并组织了对话语言方式,既使其通俗易懂,又不过于偏离正史。当然,这部书花费了作者相当多的精力,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部书一问世,就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这部书以历史进程为主线,以人物事件为中心,巧妙地为我们展现了明朝从开创到盛世,又从盛世到衰亡的两百多年历史!朱元璋的深谋远虑;朱允炆的重情柔弱;朱棣的刚断果毅……嘉靖皇帝的治世之才,神宗的骄逸淫奢!明朝历史上的皇帝,各有千秋,各有特色!皇帝这个职业,对于帝王来说,是苦与乐的交织!当年明月在书中生动形象地为我们描绘的淋漓尽致。让我们深深地爱上了明朝。它不是一部史书,可它却有着独特的引人之处。

  《明朝那些事》篇幅虽长,却并没有因此吓退读者。相反,由它开创的乐读历史时代,一直激励着我们这些历史爱好者去了解历史,评味历史,欣赏历史!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重温历史,我们更应该从中获得一些历史经验,更要珍惜今日的美好生活!

  读一本书,是心与书的交流!是自由遐想的天地!《明朝那些事》值得你欣赏。

  读书那些事作文3

  《明朝那些事》的作者本名石悦,这本书XX年3月在天涯社区首次发表,XX年3月21日连载完毕,边写作边集结成书出版发行,一共7本。

  从朱元璋出生讲起,到崇祯天子自缢明朝灭亡。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进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评判。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历史原来不难理解,实在也很有趣。通过这本书,我全面地了解了明朝的历史,明白了很多历史谜团,比如对于袁崇焕的评价。当我看到明朝强大,非洲国家都来进贡,所有国王都乐不思蜀,每次进贡至少在明朝住一个月,有4位国王甚至在明朝往世并葬在明朝,明朝对所有国家都很友好,还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小国纷争,不像后来的西方人,我为中国感到骄傲;当我读到严党乱政,大xxx臣九千九百岁魏忠贤时,我义愤填膺,恨不得飞到那个时代把他们千刀万剐;当我看到天子不理朝政时,我恨不得提醒他一下;当我看到忠臣为国鞠躬尽瘁时,我感到由衷的敬佩,敬佩他的勇气和能力。我要学习忠臣为国为民的精神,以祸国殃民的xxx臣警示自己,做一个优秀的人!

  读书那些事作文4

  以往读专业书籍,都是读一些教学方法之类的,从未曾涉及此类读物,这次工作室为我精心挑选了这本读物,我利用暑假的时间细心品读,从中受益良多。

  《学学名师那些事》是名师工程的系列丛书,也是教师成长读本。由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书中详细介绍了24位名师的课堂故事。丛书的编写采用了案例解读的形式,引用了名师的几个课堂教学的范例,结合了“延伸与思考”环节,最后的总结与借鉴篇,想来是引发读者思考的。细细读来,收获不少。

  书中的名师,有中学,有小学,有语文、数学,也有其他学科的。虽然没有音乐学科的,但是通过举一反三,对我们音乐老师还是大有帮助的。

  窦桂梅老师的“情感体验课堂来自激情教学”。一语中的,道出了窦老师的课堂特点:充满激情。的确,凡是听过窦老师的语文课,总是能被富有情感的窦老师深深感染。窦老师告诉我们,课堂上,教师都没有情绪讲课,又怎么能怪学生“沉睡呢”,要知道伟大的教师一定是有激情的老师!说得真好!音乐课更是如此,如果老师不是满怀激情的去教唱,同学们又怎能感同身受呢?

  同样地,特级教师孙建峰老师的对话教学,也曾经在不同的语文教学杂志上学习过,阅读此书中的《对话教学,简单方法教出不简单的学生》一文,再次聆听孙老师的教诲:对话教学中,让学生享有“话语权”固然重要,让学生真正“有话可说”才是关键,否则学生缺乏“谈资”,又有什么和老师“沟通”的呢?由此,我们教师必须设法为学生对话做好“牵线搭桥”的准备。

  数学特级教师黄爱华“让学生爱上课堂的融汇教学法”一文,为我们揭示了黄老师课堂的无穷智慧。文章中,为我们展示了他的经典课《循环小数》《万以内数的大小比较》教学片断。本节数学课看似安排了简单的一场数学游戏,实则把抽象的数字与具体的操作有效链接起来,把动脑与动手结合起来,也把数的大小比较的策略暗藏其中,以教师的智慧激活学生灵动的思考。游戏的背后是学生有效的数学学习和进行的一系列有效的数学思考过程。这样的数学课凸现了“学生在课堂上不仅仅是为了获取一份知识的行囊,而是为了变得更加聪明”,真正体现了黄爱华教师所追求的“引导学生进入真正的思考的创造境界”。这种创新的课堂正是我们需要学习和传承的!

  我以为,这些特级教师都有鲜明的课堂教学主张:有容乃大、民主、智慧、情智、融错……,他们都褒有一颗童心,站在儿童的视角来研究教学,来研究课堂。正是这一博大的情怀,使他们拥有自己的教学理念,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站得高,走得远。

  当然,所谓的名师、特级,还有一个优点是勇于创新。他们敢于探索新方法,研究新思路,他们往往走一条不同于寻常的路,于是,他们形成了自己的课堂教学特色,喊出了自己的口号,亮出了自己的绝活,才能这样引人关注和羡慕。

  名师的肺腑之言,让我们醍醐灌顶;名师的专业引领,让我们如饮甘霖。

  《学学名师那些事》,学之习之,敞亮视角,扎根课堂,关注细节,提升素养,做真正的自己!

  读书那些事作文5

  《学学名师那些事》这本书放在枕边已经有两年了,每每躺在床上都会翻开看看里面精彩的老师如何精彩的教育学生。在这本书里,通过一个个范例,让我走进一位位名师的课堂,让我领略到他们高操的教学艺术和高尚的育人情怀。他们的教学教学风格值得每一位老师细细品味。

  窦桂梅老师:情感体验课堂来自激情教学。她的课堂总能激发学生情绪,让学生不由自主地被吸引着走入教学内容中,而且很多时候连听公开课的教师都会被感染。授课过程由此也就变成了情感体验过程。学生之所以喜欢窦老师是因为她的眼睛里有光、有韵、有神,她的眼光能“抓人”。窦老师还提醒年轻教师:激情不要表现在动作上的张牙舞爪和姿势上的“孔雀开屏”。因为学生注意的是我们的眼睛,手势不过是起到辅助作用,不能喧宾夺主。

  于永正老师:开点儿幽默,让课堂快乐起来。他的课堂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他的幽默简直是屡试不爽:学生注意力集中、情绪高昂,思维和老师高度合拍,课堂学习效果惊人。于永正老师告诉我们:运用幽默一要把握好时间,二要把握好分寸,课堂上老是笑着看学生,学生就会笑着看老师,只有笑着看学生,才会有幽默的心境。

  魏书生老师:赏识,让星光灿烂。在他的心里压根就没有差生这个字眼儿。很难想象,一些令很多老师头痛不已的“差生”,被他纳入麾下之后,竟都“脱胎换骨”,成了优秀生。魏老师说:“当班主任就是为学生服务,要发现每个学生人性中最美的地方,启发激励他让他成才。”他的成功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好教师,第一要树立正确的育人思想,第二要有耐心、爱心、信心,第三要以激励为手段,以转化为目的。

  仅仅是前三位名教师,我们学习的就有很多很多,学习他们的激情,学习他们的幽默,学习他们的赏识,最后转化称自己的力量,用于我们的教学活动中。

  读书那些事作文6

  读书生活,真的值得回忆。那时的调皮,开心,胡闹……现在想来都好笑。前不久,与几个老同学相聚,我们聊到读书的那段日子,大家都觉得年轻了好几岁。

  (一)这个而写得最好

  我是学校文学社的主席,校长邀请我去看学校举办的墨香校园书法展。我对书法是一窍不通,所以并不想去。

  但校长一再相邀,我拒绝不了,只好勉为其难地陪校长大人去参观参观,以壮声势。

  在一副巨大的草书作品前面,校长停住了,欣赏良久,回过头笑着问我:小水啊,你觉得这幅作品,哪几个字整得最好?

  我一看,是我们班张大冰的作品。大冰是我们学校有名的书法家,尤其是他的草书,校长都佩服三分。这副作品是我陪着大冰完成的,当时我就没看出个所以然。

  到底哪几个字最好呢?我真的说不上来,对于草书作品,我是茫然无知。

  我回头一看,张大冰他们一伙书法协会的,居然都齐刷刷地站在我和校长的后面,全都一副诡笑他们知道我不懂书法,都等着看我出洋相呢。尤其是张大冰,笑得更鬼了。

  我转头一看,校长还在等我的答案呢。

  于是,我指着那个而字对校长说:校长,我觉得这个而写得最好。

  校长一听,先一愣,接着大笑道:这个而写得好,哈哈,这个而写得好,哈哈……

  我又回头一看,他们书法协会的个个气得脸色铁青,像要把我吃了一样。特别是大冰,一脸憋红他知道我是在损他,但也没办法,有校长在。否则,按惯例,早就冲过来了,把我撵得团团转了。

  (二)男同学就爬

  星期天,男生寝室B区。

  104的张宏,有同学来找门卫大声地喊着,没人答应。

  104的张宏,有同学来找门卫又大声地喊道。

  406的小刘正在背《出师表》,他已经背了三天了。老师说星期一再背错,就罚他抄50遍。天哪,50遍啊,吓得小刘这个星期天都不敢外出去耍。

  104的张宏,听见没有,有同学来找门卫还在大声地喊着。

  小刘一听就烦,于是他吼了起来:喊啥子喊,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门卫还来不及回答。

  是女同学就喊她上来,是男同学就喊他爬。小刘吼道。

  门卫室一下子安静了,再也没有声音了。小刘就又开始安安心心地背着《出师表》。

  (三)愚人节

  我们的班长是个爱开玩笑的人。愚人节那天,他兴冲冲地跑到教室里宣布:同学们,班主任今天过生,我们放假一天。

  哦哦哦

  全班同学们都兴奋极了。

  于是大家就纷纷冲出教室,要到外面去耍。

  班长见情况不妙,赶忙阻止大家,并道歉说:刚才是开玩笑的,今天是愚人节,我跟大家闹着玩,大家快回教室上课。

  同学们又呵呵笑道:哦,班长还用连环计。

  我们才不上当呢。

  说着,笑着,同学们都出了教室。

  第一节是班主任的课,她让我们在操场上练了一节课的篮球,目的是为了在当天的比赛中能顺利地拿下三班我们班就是全校的冠军了。直到下课时,班主任才发现一个问题:今天你们的班长咋缺席了呢?

  班长一个人在教室里上语文课,今天是愚人节。同学们笑着答道。

  (四)情书

  龙民对张梅有点哪个意思,可他老是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儿。

  阿春有天在图书馆发现了一封情书,写得十分动人。于是他就带回寝室朗读。阿春的声音特难听,阴阳怪气的,听了就使人难受。

  龙民觉得这么好的情书让阿春这样朗读,简直就是一种犯罪。

  于是众人就极力邀请龙民朗读,龙民推辞不过,于是就声情并茂地朗读了起来。

  鼓掌,全寝室同学都为龙民的精彩朗读鼓掌。

  第二天,教室里就在播放龙民朗诵的《情书》,也不知是谁,居然在后面加了一句献给我亲爱的张梅。

  鼓掌,全班同学都为龙民的勇气鼓掌。

  张梅则红着脸跑出了教室。

  读书那些事作文7

  我喜欢读书,书就像朋友,陪伴在我身边。

  放书

  新开学,发新书,新书封面总是很滑,很新,可惜我没时间买书套,便总是小心翼翼地翻书,生怕弄坏了新书。

  “杯具”总是在这时候发生——

  一天放学到家,回家的路上,我顺便买回了书套,我正准备把新书拿出来,套上书套,可是,我拿岀书时,发现书角被折了,折的角很大。我一看,愣了好一会儿,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

  “呜呜呜呜”地哭,我在一旁埋怨自己:“为什么我自己不提前买好书套啊?这样就不会有折角啦啊!”

  护书

  我在网上订购的新书到了,第二天便喜滋滋地把书拿到学校去看。

  “雪!你看我在网上购的书!”

  “哇!是学漫画的耶!”

  “嘻嘻,要不要我把它看完就借给你?”

  “不行,我先看嘛!”

  “啊?不行的啦!不要着急啊!”我朝朋友挥挥手。

  “不要啊!”朋友一听到这句话,就忍不住了,马上扑过来,还好躲得快,让她扑了个空。我赶紧抱紧书,向安全之所——厕所跑去!

  “哼!算了,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先放过你!”听到这句话时,我才敢出来。

  买书

  今天“金钱大放送”,老爸给了我50元去书店买书。我边看边选,最后选择了一本沈石溪的书、两本阳光姐姐的书,我仔细计算过了,还剩下10元。我纠结了,这个10元,我应该买新岀的漫画书,还是买本日记本呢?“姵!”我的同学来了,我赶紧跑去问:“嘿!我还剩10元,你说我应该买新岀的漫画,还是买日记本呢?”

  “新岀的漫画我有了,看完可以借你啊!”我一听,心里兴奋极了,便拿起日记本,付钱去了。

  读书那些事,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阙跳跃着欢乐音符的乐章!

  读书那些事作文8

  我是一名护士,除了深深地爱着被人称作“天使”的这份职业,还特别喜欢另外一件事——读书。喜欢上读书,和我家三奶奶有很大关系。

  三奶奶是我乡下老家的邻居,家里总是整洁干净,三奶奶的衣服也永远清爽平整,头发也很少弄乱,这对于一个乡下的妇人来说真是个奇迹,尤其,那还是一个刚刚顾上温饱的年代。在我童真的眼里,三奶奶就是一个我猜不透的谜。

  一个偶然的机会,刚上三年级的我没经允许,就冒冒失失地闯进了三奶奶家的那间南厢房。那是三奶奶儿子的卧房,平日经常关着,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个什么样子。我睁大了惊奇的眼睛环视着屋里的一切,因为我在这里看见了从未见过的太多的书籍,《十月》、《收获》、《山东文学》、长篇小说《奇袭》……条几上,书桌上,铺着蓝白花格床单的床头上,都是书。我想都没想,就跪在椅子上看了起来,那种专注和沉迷,是在课堂上所不曾有过的,累了,就换个姿势继续看。

  三奶奶什么时候进来的我不知道,当听到她轻声说:不可用指头蘸着唾沫翻书哦!我才如梦初醒。三奶奶没有责怪的意思,微笑着对我说,愿意看就每天过来,别弄脏了就行,否则你小叔不愿意。小叔是三奶奶的小儿子,他的大儿子是部队上的一名军人,听说是一名优秀的军医。

  从此,每天放学后,我会沉醉在三奶奶家那间神秘而又新鲜的南屋里,我就像一条河沟里的小鱼突然被大海拥抱,每天面对那么多书籍,兴奋,流连,痴迷,陶醉,常常要在三奶奶的再三提醒下才回家向母亲报道,当然招来的是母亲的责备,因为母亲实在搞不清一向放学准时回家的女儿为什么突然总是晚归,母亲甚至想当然地以为,自己的女儿是为了逃避繁杂的家务活而故意磨蹭回家的点儿,因此每每责备的话语里总是很多的严厉。

  当然,无论受多大的委屈,我是万万不能告诉母亲真相的,因为我恪守着对三奶奶的承诺,绝不告诉任何人;而且,我也生恐母亲知道了会说小孩看什么闲书,在家干点家务比什么都要强些。

  感谢三奶奶的包容,从此,让我爱上读书。至今想起来,让我最温暖也最常常记起的童年最美好的事,就是在三奶奶家偷偷读书的日子。也是因为那些岁月,让我后来的文笔变得流畅清新,让我的识字能力突飞猛进,进步之大让老师也一再称奇。

  一旦爱上,就一发不可收拾。我曾因为沉迷于看书忘了母亲的叮嘱致使稀饭熬干,把好端端的一个锅判了死刑;曾在亲戚家一头扎进书堆里看书忘了吃饭,致使大家走街串巷找我以为我出去玩找不到回家的路;曾因为在太阳底下长时间看一本残旧不堪的叫做《西厢记》的大部头,母亲一喊,我猛然惊醒跑进屋子,眼前发黑撞到了墙上竟然毫无知觉。

  母亲说我真是有些痴了,没见过这样的孩子。

  但是我喜欢读书。我喜欢捧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让自己沉下心,与作者亲密交谈,就像看得见作者就在眼前娓娓道来;我喜欢听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喜欢听林黛玉吟咏的葬花词,我喜欢跟着三毛在撒哈拉大沙漠看长天落日,喜欢听张爱玲历数那些沉香屑第一炉香的陈年旧事,更不用说于丹娓娓道来的解读论语,让我更加清楚地感知,在大千世界,如何更准确地定位社会和自己。在阅读间,体味行者无疆;在阅读间,陶冶自己高雅的情趣;在阅读间,静静地思考那些关于人生、关于道德、关于善良、关于正直的道理。

  有人说,喜欢阅读的人,是感性的,也是容易感伤的。其实,这没什么不好。感性的人,容易被感动,感伤的人容易关注生命。如果每个人因为阅读对生命更加珍惜,对生存环境更加重视,对互助友爱更加感动,对真理更加执着地坚持,那么生活也一定变得阳光灿烂,因为毕竟我们不需要板着脸过日子。

  因为喜欢读书,也就很自然地喜欢写作。我把学习生活中那些喜怒哀乐,也把春夏秋冬四季变化带来的新鲜和感动,用日记一一记录下来,闲暇时拿出来读上一二,时时品味岁月勾陈遗留下的欢乐亦或忧伤,荡涤世间多少纷纷扰扰。

  因为喜欢读书,便就喜欢上了博客,因为喜欢博客,码些自己喜欢的文字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迄今为止,陆续有多篇散文被淄博晚报、天津城市快报、今日周村报、旱码头杂志刊用,同时也被淄博市作协吸收为会员。

  读书,绝不仅仅为了写作,而喜欢写作,却真的因为读书多而水到渠成。想读就读,想写就写,一个人的生活就此与众不同。即使不写作,想想看,但凡有些空闲,或坐或卧,或行或止,手执一卷,静静品读,怡然自得,雅态可掬,那将是一幅人生之美、不过如此的绝好画面。

  前几日,我到元宝湾社区敬老院为老人们义诊,认识了一位九十六岁的奶奶。奶奶干净清矍,虽老迈而不愚钝,谈笑间耳聪目明,思敏语健,不由人叹为观止。再看其枕边,竟放有红楼梦、西厢记等各类书籍。惊问奶奶如此高龄能看得清这样的蝇头小字吗?奶奶笑答:放大镜是我的第二双眼睛啊。

  奶奶与年龄不符的年轻态和活力,让我突然与当年清秀文雅的三奶奶联系在一起。在那些耄耋老人中,她们正是因为有了书的熏陶,身上才散发出独特的魅力和气质。也由此深切地感悟,读书可以使人年轻,再多的化妆品也难与之抗衡。衰老我们无法拒绝,但是,就让自己在书香墨宝中不慌不忙、优雅地老去吧,当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除了亲人,我们还有那些可爱的书籍相伴,在阅读中历尽岁月沧桑,在阅读中静享春华秋实,这应该是人生最幸福也最浪漫的事。

  读书那些事作文9

  一

  我想不到,今天,我竟然可以在新买的书还没有读完的时候,又在书店里买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让书躺在书橱里静静地等待,在我想起的时候再打开阅读。

  像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许多同龄人一样,我从五岁就进入学校读书(那时候家里大人要在农业社里挣工分,主要是可以让孩子在学校有人带—————————相当于城里孩子上托儿所),那大部分都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每一篇都要先领读生字,再读课文。在分段,又分段解读。最后一般都要总结中心思想、段落大意。有的优美的文章,还会写一段写作特色。我至今都反对这样读文章,毕竟,被分割的文章就不再具有美感。这样下来,一篇优美的文章便被认为地划分成一块一块,这就像登临风景秀丽的黄山,却要只看山中的一棵树一块石头,说这一棵树一块石头有多么美,又或者是把某位漂亮的女影星只取了一只鼻子、一只耳朵拿在手中说:你看,这只鼻子、耳朵多美!(想一想都没有丝毫美感可言)。当年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愚笨的我根本没有学到怎么样写文章。却使我的同学费尽心机投机,例如有时候老师要求学生自己总结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的时候,就有同学总结的很精练。往往受到老师的表扬!后来才知道,那是他们找到了教学参考书抄写的。

  所以,在上小学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认为读书不是一件什么好事。让我真正喜欢读书是接触到课外书,连环画,少年文艺,中学生,语文报、新村杂志。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在本村信用社工作的邻居订的有故事会,就想办法借到,抽空看完,有赶快给还给,为的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读故事会,二00四年到县电视台当记者之后,我一直保持着从报刊亭买故事会的习惯。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的同学从家乡小学转到县城读书,在每次回家的时候,就会带上一些连环画与我们几个小伙伴分享,有一次,他回家来带了一本新村杂志,里面连载的有武当山传奇,看完一期,我们就经常盼望下一期,几乎就是苦苦的等待又等待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在一本《通俗歌曲》上看到王洛宾写给三毛的一首歌里看到“你在橄榄树下等待再等待,我却在遥远的地方俳徊再徘徊”的时候,产生强烈共鸣,感动不已。

  我的第一本书是叫《天外归来》的科幻小说。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才参加工作不久的二哥,在寒假里,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到县城办什么事情。结束后,他带我到书店,他自己买了一些学英语的书,然后让我也挑一本书,我看到这本书之后,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他就为我买下了这本书。

  后来上初中,父亲给我从家中找出了《西游记》让我在假期阅读。慢慢的,养成了喜欢读书的好习惯。在初三临毕业的那年,为了让我专心学习,当教师的哥哥将我保存的一纸箱小人书、小说和杂志倒进了白水江,此后我才收心发奋苦读,在哥哥的耐心辅导下,我也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继续刻苦学习之余,在学校办了借书证,经常就会借一些书籍来看。有一次放假回家路过地区书店,看到路遥著作《平凡的`世界》,三本要二十多元钱,带的钱不够,我向同行的老乡借了钱,才买下一套三本大部头作品,当年暑假我就乘着在瓜地里看西瓜的时间,一个假期我就读完了。(可惜的是,这部作品后来被人借去,没有归还而遗失了。这大概是许多爱书、藏书的人都遇到过的事情吧,别人借书,本是好事情,但是不归还,多少令人痛惜)

  在上中专期间,有一件事可以说是创了我读书的记录。那时候,在成县大街上,有专门拉着架子车满载着书(大部分是流行小说)在县城转悠着供人们选择租赁,一天两角钱租金。有一天,下早操之后,在从宿舍到教室的路上,碰见成县籍的同学王小波(不幸的是这位同学已经在前几天因病去世,令人惋惜,在此悼念!)拿了一本金庸名著《鹿鼎记》,这是我早就想读的,而且王小波跟我一个老乡是好朋友,与我也认识。开口借阅,居然同意,但是限定一天,次日要归还,全天400多页的书居然就看完了。但也落下了一些课程,好几天才赶上。

  二

  参加工作先是在一所农村中心小学当教师,一方面是工作太忙,另一方面是农村不太方便买书来读。后来工作顺手了,就借一些书来读,有一些书甚至连封面都没有,还有一些书还会差几页,但这都不会影响我阅读的兴趣。当时有一位家在县城的教师,有时候会带一些书来读,发现之后,我也就会常常向他借来看。那个时候,读书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我一反不喜欢读外国小说的习惯,读了诸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位日本作家写的《武则天》等等。后来,在离职进修的道路走不通后,我和几位同事参加了自学考试,有了自学考试教材阅读,读闲书时间相对少了,但还是保持了比较旺盛的阅读兴趣。每次考试都要去书店看看,如果有好书,就要买一本两本。但不敢多买,当时工资少,又要考试,还要养家,养孩子。更多的时候是站在书店里粗略的阅读一些自己感兴趣的片段,再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放回书架,惆怅满怀地离开书店,心里想着:什么时候再来书店看这本书,下次来的时候,这本书还在这里吗?书籍的价钱也很快贵了起来,书籍成了奢侈品,买书就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好在后来我发现了一家报纸《旧书信息报》,就经常通过邮购旧书阅读。有一段时间,我还加入了上海的贝塔斯曼书友会,为的是可以用会员价购买书,但是,后来终于由于经济拮据,不能履行每一季度购买一本书的规定承诺而退出了书友会。

  没有新书,我就会将以前买的书找出来,重新读一遍。有时候会向别人借书看,甚至包括学生拿的当时流行的武侠小说也会被我借来阅读。

  但是,毕竟还是不能满足我对书籍的阅读需求。经常会幻想,什么时候才会有闲钱购买书籍,让我不再为读书发愁?

  三

  终于,在考过了司法考试之后,通过面向社会招考乡镇司法所长,进入到城关镇司法所工作,经过努力,现在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经常会进行法律援助,每次援助一个案子,可以获得政府补贴的几百块钱。每当援助一个案子,领到补贴款的时候,我就会拿出几十元,到书店购买早就看上而没钱购买的书。刚开始,案子比较少,购买的书也就比较少。现在,我的案子渐渐增加了,比以前更忙了,但是,办的案子获得的补贴也比以前多一些了,我就定了一个规矩,每次办一件案子,从补贴中抽出来买一本书的钱,到书店买一本书,一是犒劳自己,二是让自己保持对书籍的兴趣,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购买的书之中,有一些是法律法规,有一些是文学作品,有时我还会带上已经上高中一年级的儿子一起到书店选购。为儿子购买学习辅导资料。

  对儿子购买书籍的要求也能够尽自己的能力,大部分能够满足他的愿望。有时我也会自己嘲笑自己:以前有读书人是卖文买书,而我,没有写文章发表挣稿费的能力,但是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买回自己喜欢的书来读,也算是效法前人了吧。昨天,又领了一笔援助费,第一件事就是到书店花了三十八元钱买下好几天之前就看下但无钱购买的余秋雨先生的《新版文化苦旅》一书。想起在一九九五年,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一部电视专题片专门讲余秋雨的历史大散文《一个王朝的背影》,很想读,但是却找不到。一直到九七年暑假,到遥远的辽宁省一个城市看望大哥和四哥,在书店看见《秋雨散文》,是四哥看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他出钱为我买下了这本书,带回家后才真正阅读了《一个王朝的背影》,被书中的历史知识和秋雨先生独到的见解折服,一连读了几遍。后来,被同事们辗转借阅,最后也不知所踪了。

  前几天回家后才发现今年已经买了门罗的《逃离》、《西窗法雨》、《曾国藩》和《白门柳》还只是看了几页,加上故事会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也有好几本都来不及阅读。突然,我就有了一种很满足的感觉,尤其是想到以前没有书可读的日子里,想尽一切办法找书读的时候的艰辛,更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

  刚才和朋友谈到古人读书,说到古人每次读书之前,都要净手,焚香,态度之虔诚无以复加,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说法。当然,这种读书态度上的形式,是以家庭经济基础为前提的,所以古代供读书一般家庭是做不到的。李叔同大师在一次看到读书的小学生将写有字的纸张乱扔的时候,他把这些纸张认真地捡起来集中后烧掉了,并且,写了一张“敬惜字纸”的纸条来提醒小学生们,这些小学生也就养成了珍惜写有字的废纸的好习惯。而我,在看了这个故事之后,也不乱扔废纸了。

  四

  文化的普及,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书籍的普及。我总认为,书籍价钱太高,不是好事情,对读书人来讲是这样,对作者也是这样,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是一样。要普及文化知识,继承文化遗产,传播文明成果,都离不开书籍这种载体。如果书籍贵到读书人买不起,或者读书人为了买书而千方百计想办法,读书先要解决买书困难,这样怎么让书籍传播开来?又怎么能让书籍完成传播文化的重任?

  记得听到过一件事,有一个有钱人,买了许多书,摆在办公室的书橱里,压根就没有读过,书籍到他们手里就成了装饰品,买书不读书,书籍也就丧失了它的价值。而正真读书的人却为了一本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徘徊又徘徊,宁愿委屈自己站在书店里粗略的看一下书中的精华部分,却下不了决心从口袋里有限的人民币中掏出几十元来购买。

  我很庆幸,我有书读。有书读的日子真好,有书在书橱里静静地等着我阅读的日子,我很满足。

  现在,我坐到书桌前,泡上了一杯清茶,翻开《新版文化苦旅》,跟随余秋雨先生开始一次文化旅行。

  读书那些事作文10

  翻开吴念真的《这些人,那些事》,每读一个故事都会不由得掩起书卷,静静的坐一会,那片刻的心境是未有过的满怀慈悲。

  记忆中父亲柠檬香皂的气息和台北的最后一场电影;在“我”的婚礼上,母亲穿着一辈子没穿过几次的旗袍和高跟鞋坚持跪拜一百下以至几乎站不起来,只为还愿“我”可以平安长大;弟弟不堪生活的重压自杀,留下的遗书几个字就写满了整张纸,那句“不过,当你的弟弟妹妹,也很辛苦”,才知儿时相命师说过的“长大以后,这个弟弟是要替哥哥提皮包的”,他们同时记住,同时回避,却终是一语成戟……这些人,那些事,吴念真的从容中,人间世事,情谊深浅就都在文字间,举重若轻,读之似不甚用力,而力已透十分。

  这是第一次读吴念真的书,得来偶尔。同事在当当上买技术书,可以报销,拉着我也买一本,我玩笑说那我也买一本可以报的吧,看到吴念真的这本《这些人,那些事》,我说好,可称人事类。因为没有特别期待,所以到了也没急着看。这晚只是万般无聊,看小说太累,于是信手拿起。我曾戏语,找中国的文化怕是只能去台湾了。此时读到吴念真,心中沾沾。

  吴念真是说故事的高手,寥寥数笔,文字看似毫无锋机,却在掩书的刹那,如中了传说中的化骨绵掌,寒气从手心开始缕缕往上行,最后到达心窝,无可救药。只是此时不是寒气,是携裹着那些潜伏在卑微人群之中的善与痴,那一切于琐碎之处而蕴含的绵绵温情,在血液中汩汩而行。

  “若非这些曲折,好像就不会在人生的岔路上遇见别人可能求之亦不得的人与事;而这些人、那些事在经过时间的筛滤之后,几乎都只剩下笑与泪与感动和温暖,曾经的怨与恨与屈辱和不满仿佛都已云消雾散。”回忆的东西,若是赤裸裸的拿起来就说,难免不会夹杂着个人的私念,说得不好就成了闲话,所以年青的时候不善回忆,而到六十岁若无吴念真这般笔力和心境只怕是也道不明生命中曾承受之重。

  有一次姐姐戏言,我们离五十也就十几年的光景了,当时顿感后背冰凉,不敢回头看,亦没有勇气往前看,参不透的贪、嗔、痴,悟不出的戒、定、慧,又怕是遑遑中十几年的光景刹那过,哪敢再忆?有如“重逢”中,他事业失败,开计程车又怕碰到熟人,只好躲在机场,以为会碰上前妻也可看到孩子,哪知偏是邂逅昔日的恋人,当时只想他不被认出,又纠结着是否要打个招呼,最后是什么不敢,默然开车,而她在路途中一个接一个电话,打给家人,给公司,给朋友,车到终点,他依然不知如何,没想到女人忽然开口,“我都已经告诉你我所有的状况……家庭、工作、孩子,告诉你现在的心情、告诉你对过去同事的思念……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而你连一声hello都不肯跟我说?”生活似这般地转承起伏间,能忘的掉未必放得下,不能忘的又未必放不下。

  书才读到第四辑,就耐下住提起了笔,何是才能不得浮燥,不得失意,不得辗转,能如《这些人,那些事》般去除浮华的表象,唯留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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