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是一种人们常见的鸟儿。它不像丹顶鹤那样珍贵,也不像孔雀绚丽多彩,而我却在百鸟中独爱它。
麻雀的确可爱,它的脑袋很小,只有栗子那么大,眼晴虽小却非常有神,它的身体小巧成蛋状流线型,放在手上只占手掌的一半。它浑身长着灰褐色羽毛,和树皮色相似,是一种保护色,它颈部和腹部的毛发白,显得很匀称,它的尾巴像半张开的小扇子。它飞得很快,也很有趣,那么一窜窜的。
麻雀是益鸟,似乎也不全是。它有时吃些小昆虫,但也有时到庄稼地去偷吃粮食。麻雀多半喜欢群居,有时为了吃些人们掉在地上的米粒,馒头渣儿,常几十只围在一起,见到有人来了,便呼地一下全飞走,它们常常在树上做窝,有时也在屋檐下或古建筑上做窝。
我爱麻雀,因为它酷爱自由,绝不屈从人们的囚禁,供人们玩耍,它有宁死不屈的可贵精神。听爷爷讲,他曾经逮过麻雀,把它放在精致的鸟笼里,像待百灵,画眉那样珍贵的鸟一样,喂它小米吃,可以说让它过不愁吃,不愁喝的生活了,可它对这些舒适的条件,不屑一顾,整天不吃不叫,几天“绝食”后,就奄奄一息了,不久,便“含恨”死去,对于麻雀这样顽强不屈的精神,我非常佩服。我想如果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有这种气节,不慕虚荣,不见异思迁,那就好了,难道我们还不如一只小小的麻雀吗?
还有一件我亲眼目睹的事,使我很受感动。我在姥姥家,看见山村的几个孩子在屋檐下掏走几只小麻雀,那些孩子欢呼着跑了。不一会儿,我看见一只麻雀从空中飞掠下来。落在了树枝上,嘴里叼着一只大青虫,它并不马上飞进窝去,却警惕地向四周张望了一下,似乎没有什么危险,然后得意地耸耸翅膀——它为捉到一只大青虫而骄傲吧。它嗖地箭也似地飞到屋檐下的窝,把头伸进窝里去喂它的小宝贝,可是很快又抽回头,四处惊奇地张望,弹起翅膀,跳到了屋檐上,然后又飞回窝伸进脑袋,又一次出来飞到屋檐上,嘴里仍然叼着那只大青虫,瞪着圆圆的小眼睛四处惊恐地寻找着,忽然,像一块石头似的落在地上,放下嘴里的虫子,大声地聒噪起来,那声音尖利而凄楚——那是为了丢失的.小麻雀而伤心吧。眼前的情景真让我动了感情,麻雀的爱子之心多么可敬啊!
貌不惊人的麻雀讨人喜欢,它热爱自己的家园,热爱自己的亲生骨肉,我喜爱麻雀。
【简评】
作者能写并不引人注目的麻雀,一定有自己独到的认识,读了本文果然不错。文章不仅做到了状物的一般要求:描写小动物的外形,生活习性,动态,静态等,而且能把见闻和感想融为一体,本文立意深刻。能以麻雀自然属性,现象特征,提炼出作者主观认识的本质特征,这种概括,目的是借物言志。表达自己的爱憎,作者所赞扬的是保持民族气节,热爱自己家园,要有骨肉之情,要不慕虚荣,有宁死不屈的精神。和当前为金钱不顾廉耻的某些人相比,这位小作者的思想认识真是非常纯真、可贵的。可见先做人再作文的重要,要有高度的思想觉悟,才能写出主题深刻的文章。
此外,本文动态描写出色,如:动词运用准确,“耸”“飞”“张望”“弹”“跳”“聒噪”等词生动地描写出麻雀由得意,欣喜到惊奇,着急到恐慌、失望,最后写麻雀为失幼子而伤心凄惨的样子。这些都是小作者细心观察和揣摩的结果,描写中也渗透了作者的同情和感受,可算是传神之笔了。
本文不足之处,为了表现中心,开头描写外形一段,似乎不必拘泥状物的模式,可一笔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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