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2018-01-30 初三作文

我喜欢1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书法,喜欢手有墨香的男孩;喜欢书籍,尤其喜欢线装书,握着它就像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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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2

  有两种人,一种是知道许嵩的人,一种是不知道许嵩的人。知道许嵩的基本上都是些青年,不知道许嵩的应该都是些长辈吧!

  “许嵩”一个网络歌手已深深被我们人们接受,原本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中,坚持不懈,努力奋进,终于在20xx年红遍整个媒体网络。

  我欣赏你,许嵩。你触琴生曲,落笔成诗,你的每一首歌曲都有独特的魅力,你的词有诗一样的情意。你已深深走向了我们地生活。你说:“什么流行我就唱什么”。你的作品“微博控”证实了我们新世纪的生活,你的作品也如诗如画的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窗头初晓,日照西桥云自摇”我们的生活已经不容与你分割。

  我欣赏你,许嵩。在你走向音乐道路的途中,不知有多少虚荣心极强的XX在网上多你的讽刺和吵骂,然而你对这点表示很无所谓,在你的作品《安徒生不后悔》里说到“我做的自己的事,我写自己的字,简简单单的喜欢不需要那么多的评论;我坐在观众席笑看尔等的愚笨”你这样的精神是何等的伟大。作为你粉丝的一员,我理解你,同情你,欣赏你,更加支持你。

  我欣赏你,许嵩。你刻苦努力,独创音乐,终于在20xx年获得年度最佳受欢迎奖,也获得新世纪“音乐鬼才”的称号。

  你的作品里告诉我们“造物之伟大,贝多芬算老几?每个人都是一张大牌,生命在燃烧人人都是奇迹等待释放”你让我找到了自我,深深的领悟到“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意思。只要坚持梦想,终究也会成为一张大牌。

  许嵩,我欣赏你的魅力,你的作品,你的精神,你的所有故事都告诉我们,梦就在,就在不遥远的地方。

我喜欢3

  复古的小巷街,街角上破旧的铜铃在风中摇曳着,清脆的撞击声响彻在笼罩着阳光的小街道。乌小七穿着一件宽大的白T恤搭配一条紧身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干净的白布帆鞋,一头秀发扎成了一条马尾辫,整个人看起来干练清爽。

  这条复古小街早就无人居住了,所以整条小街都极其的安静,只有偶尔几声鸟叫声和铜铃的碰击声。虽然这条街很破旧,但却不失韵味,所以一直未被拆除,也得到许多摄影爱好者的青睐。

  乌小七特别喜欢拍照,她不喜欢拘束的生活,喜欢到各地去旅游拍照,所以即使当初在选择摄影这个行业受到父母强烈的反对,她也仍没放弃。父母一直希望她学门技术,以后找份稳定的工作,不用到处乱跑。可是偏偏她喜欢各地跑,做自己喜欢的事。因此无论父母怎样苦口婆心地劝她,也没能把她劝动。说她是个倔女孩,她却并不这样认为,她只觉得她只是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而已。所以如今她满世界的跑,也并不觉得累。

  坐了一个小时的公车和步行了二十分钟的路程后,乌小七终于到达目的地,一同来的还有乌小七的闺蜜卫七七。两个人一到就喜欢上了这条复古韵味的小街,也不枉一路的颠簸。乌小七很有雅兴地拍了好几组照片,卫小小则识趣地不打扰她,自己拿了手机照了一些,毕竟她不是专业的,只是陪乌小七来而已。乌小七在拍照,她认真工作的样子真的很迷人,当初她执意选择这个专业,家里人都反对,只有卫小小支持她。如果当年没有卫小小的支持,或许乌小七就会放弃,还好生命中总有个陪伴自己的人,才让她乌小七坚持了下来,现在的她在摄影界小有名气。

  卫小小看着这个认真工作的闺蜜,不由发自内心地笑了。谁都知道摄影界有个叫乌小七的人很厉害,可却没有人知道她吃了多少苦头。在刚开始读书的时候,家里人并没有给她交学费,用这种极端的方法逼迫她放弃,可是她乌小七哪那么容易放弃,跟好几个同学借了一些钱才勉强凑了一笔学费,之后边读书边兼职,一天兼了好几份,每天累得一贴床就能睡着。拼死拼活才把钱还清。后来即使父母同意了,也会拿钱给她交学费,可是她都拒绝了,她相信自己能够独立。事实证明,她做到了,依靠自己的专业赚钱,学费生活费都自己解决,毕业出来能刻苦到现在事业也有所成。

  两个人漫步在小街上,都默契地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观看一路的景色。卫小小突然开口道:“小七,我真的挺羡慕你的。”

  乌小七不明地望着她。卫小小继续淡淡地说道:“很羡慕你能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而我却没有这份勇气。从小呢,我就喜欢画画,我希望能去学画画,以后自己创办一个画室,干自己喜欢的事,说不定自己还能办画展。”说到这里,卫小小的眼睛里闪烁着光,对于梦想的那份的憧憬和热切。

  “可是父母说画画这条路不好走,没有那么容易成功,以后说不定连份稳定工作都没有,坚决不同意也说没有那么多钱供我学画画。”她的眸色渐渐黯淡下来,继续补充道:“后来我就真的放弃了,我想我是不是没有那么喜欢画画才能这么容易放弃。可我发现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很懦弱的没有这份勇气,要是我当时再那么坚持一下,即使没有那么多钱,我可以像你一样边读书边学习,可是我却连一点努力都没有就放弃了。”她的语气有自责,有遗憾。

  乌小七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不过好在后来我找了一份虽然没有比画画更让我感兴趣的,可是至少我还是很喜欢的。羡慕你能坚持自己喜欢的,但至少我能和你一样继续努力做自己喜欢的事。”卫小小的工作是幼师,偶尔还能教教小朋友学画画,她虽然没学过,但对画画还是很有天赋的,所以她也挺喜欢自己的工作的。

  “其实当初我能坚持下来也是有你的支持,不然我也早该放弃了吧。不管怎么样,现在我们都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了,能为自己喜欢的事去努力,这是最快乐的一件事。”乌小七知道卫小小很遗憾没有为当初的.梦想而努力,虽然没能实现,可是现在也有自己喜欢做的事,这是很庆幸的事。

  “嗯,至少我们都在做自己喜欢的事。”卫小小感叹道。

  并不是所有的梦想都能够实现,当梦想不能实现时,也不该放弃自己,至少要寻找另一种让自己喜欢的。

  你也许觉得彩色很好看,可是有时候你会发现其实白色比彩色更好。所以当你发现彩色不适合你的时候,你可以选择白色。

  街上风铃还在响,乌小七踏着只属于她的彩色道路,卫小小踩着白色的道路,她们沿着的都是自己喜欢的路。

我喜欢4

  我喜欢秋天,秋天的田野里有乐呵呵的农民伯伯,有为迎接秋天到来而盛开的菊花,有金黄饱满的稻谷,还有徐徐的秋风。

  秋天的脚步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留下了足迹.在黄如真金而又饱满的稻谷里,在白如云朵而又膨胀的棉花里,在冷如冬季而又温情的早晨里,在小如米粒儿又强势的风雨里。秋风拂过我的脸颊,一些结着丰硕稻谷的稻杆,在秋风的吹拂下乐弯了腰.秋风为树叶换了一身全新的衣服,如镜子般平静的水面,在秋风的抚摸下,荡起层层涟漪.树叶随着秋风翩翩起舞,慢慢地从空中旋转掉落.秋天,百花凋谢,唯有菊花一枝独秀.在小路旁,静静的躺在草丛中,晶莹的露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如一颗颗钻石,发射出耀眼的光芒.金黄的秋天常常给我一种美好的希望,令我在这天高气爽,硕果累累的季节中流连忘返。

我喜欢5

  每一个人都在初中的时候或多或少有一些自己喜欢的人可是大家都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呢!我上初中时喜欢上一个女生她叫张赢,刚开始时自己和他接触的很近。事先声明我没有告诉他我自己喜欢她,就这样过了一个学期,之后像他表白后他开始渐渐疏远我。当时自己很迷茫,要他的手机号,QQ号和她聊天,时间久了发现她不愿意搭理我最后我和她说话她竟然说很烦我,说实话当时那种心情谁也不能理解真的特别难受。之后一个学期都没理我,就在我想问问他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的QQ号被封了就自己解开看看一看才知道别人盗了我的号,竟然散播SEQING信息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我迅速看了看空间结果张赢已经来过了看了SEQING信息给了句评论恶心,当时我就好想给他打电话像他解释可是每次打电话都通话中,后来才知道因为他吧我删除黑名单了哎!后来在学校又不好意思说,就又僵持了一个学期,还有一个和我作对的男生和我抢张赢,也算是嫉妒我吧,每次他都去挑逗他心里看着很难受很想揍他可是揍完谁弄啊:过了半个学期又逐渐的和我说话了但是瞅我的眼神还是那么的不对,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谁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同学们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去告诉她你喜欢她,以为这样会破坏你们之间醇厚的友谊当你说出你喜欢她的时候那么你和她的友谊就已经濒临,破裂的边缘我教大家一招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在他周围默默的帮助她或者她难过的时候,哄哄她只要不说喜欢她就行。或者有一天她提出来了你也可以考虑考虑之后再做答复,顺便接上一段谁能帮帮我啊!

我喜欢6

  世间万物都在向前,骏马奔腾跃进,小河奔流不息,雄鹰搏击长空……我喜欢世间所有前进的事物,也喜欢前进的自己。

  可过去的我从未认识到前进的美好。那时我刚刚五年级,每天除了按部就班地完成老师留的作业外,没有一点自主学习的意识,全靠老师费力地“拖”着走。所以我那时一直成绩平平,却依然不肯放弃玩乐的时间。

  妈妈看不下去,希望我能快点长大懂事,批评我也无济于事,于是她偷偷为我报名参加了一个英语补习班,找更多的学校和老师来约束我。当我得知时已经到了补习的时间,我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

  我的英语水平十分低,可去补习班的时候刚好赶上全省的英语大赛,初赛时老师要求全员参与,我竟莫名其妙地成功进入复赛。

  复赛包括笔试和演讲赛两部分,其中演讲赛分数所占比值大,老师要求进入复赛的我三周之内排练好一切。这代表着要牺牲我许多娱乐时间!学校那边也临近期末,越来越重的压力令我颓废的喘不过气来。

  我开始耍小脾气,心里想着:“我就不排练又能怎样?”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离比赛只剩一周的时间。想到如果不准备就只能自己尴尬地站在台上不知所措。我突然紧张起来……

  我开始抓紧时间准备演讲稿,排练动作,练习发音。那一周的时间,我起早贪黑,在镜子前不断练习。连吃饭时都将稿子摆在一旁默背……

  在评委的目光下,我紧张地登上了台,像在家练习一样尽量冷静地演讲着。演讲结束,我看到评委赞赏的目光,家长骄傲的笑容和老师欣慰的掌声。我的心中突然被拼搏前进后的喜悦果实塞得满满当当。

  自那之后,我不再甘于颓废、不再甘于平凡。如今初三的我,面临即将到来的中考,更要努力拼搏,一路前进,做我最喜欢的那个不断前进的自己。

我喜欢7

  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 ——题记

  每个人在生命中都是一颗颗不断滴落的小水珠,我也是。人生的路上,总会有无数石头阻挡着小水珠的滴落。

  一直,我都是一个天真的如那水滴一样纯洁的女孩,每天与朋友一起玩闹,与学习一起作战。这种放松的心态,也一直致使我取得着不错的成绩,人生的大路上,小水珠一直在滴落,因为前方没有阻挡,没有黑暗。

  初三了,我仍旧保持着这种宽愉的心态,我依然在那里,如同千年古树般呆愣着,停滞不前。却没有看到其他的小水滴们早已加速冲刺。“第十九名”。我急切的心情顿时如同滴入了低谷。缓缓的站起,眼前却一黑。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好像早已缺氧,进入了濒死的边缘,不知是怎样走上去的,我低着头,用颤抖的手接过卷子,却似乎看到老师失望的目光。

  小水滴遇到了有生之年最大的一块巨石。我不知所措。回到家后,将自己关进洗手间,看着镜子中脸色惨白的自己慢慢变得模糊,泪,竟然无声的从双颊流落。心灵经过泪水的洗涤后,竟出现了另一种声音:别放弃,你还有机会!小水滴感觉自己更加尖锐,也似乎看到了那巨石后面明媚的阳光。

  那日,我忽的发觉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宽松。我开始严格的要求自己,进入初三的真正生活。日复一日,日复一日。我的手不停地在写着,我的眼中也不再出现泪水。安静的我变得更加安静,心中的柔软却又多了一丝坚硬。那次,我用那有着粗糙的茧的手再次接过成绩单。刹那间,我笑着哭了。小水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撞在巨石上,它不怕痛,终于看到了一丝巨石后明媚的阳光。

  “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我默默呢喃着,这条成语我喜欢。

我喜欢8

  我喜欢梅花,我赞美梅花。

  冬季,这是一个童话般的纯白色的世界。站在高处放眼望去能看见的花花草草寥寥无几。

  那纤细的杨柳早就经不住严寒的折磨,漂光;那粉嫩脸蛋的桃树,也抵不住岁月的流失,变得"树老珠黄"了。这也很正常,如果要是冬季还花红柳绿就不叫冬季了。眼前除了白的就是更白了,要是这白色的大地上冒出个异样的什么来,该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你无意间要是看见了一株梅花,那可真的就是异样的一番景致了。你肯定会眼前发出惊奇的光,一直盯着它看。它毫无规律的伸展那早就想要展开的枝干,它的枝干像阳光一样伸展着,永远的向上长。仔细察看它的树皮比老人的手还粗糙,可开的花是那么的傲然绽放,绽放出傲气,那正是惹我注目并且喜欢的地方。

  梅花竟然能独树一棵在这么寒冬腊月将花开的这么傲气,是冬的寒冷锻打了它的傲骨。它在跟严寒冰雪作斗争,积蓄着一种"你不让我活,我偏要活的好好的,活的超群"的气势。由此情不自禁的想到王安石的《梅》"墙角树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未有暗香来。"我明白了:涌动"暗香"的背后是怎样的傲气冲天。

  梅花仅仅只是植物,在这么恶劣的严寒下毫无顾忌的开花,它得感谢严寒对它的"折磨"因为严寒的"折磨"给了它成长的营养,赋予了它生命一个特殊的意义。

  作为高级动物的人,在生活中也要有像梅一样不怕困难,愈压愈强的精神,将困难当成磨练自己毅力的机会,做生活中强中强壮的独立个体。

  我喜欢梅花,我赞美梅花。因为我在梅花的身上获得了精神支柱。

我喜欢9

  我喜欢梅花,喜欢梅花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

  更喜欢她脸上甜甜的笑。

  我喜欢梅花,但同时我又感叹于她的悲惨处境,一年又一年的寒冬里,她总是独自一个默默在冰天雪地里孤单的承受风暴,就哪么孤立,就那么清高,不需要别人帮助,更不要别人的怜悯,就那么孤寂,就那么高傲。

  梅花,凡事不要敏强,承受着非人的孤独时,不必用你那带着看破世俗的笑,我懂得你的美好,也懂得你的孤独,懂得你所有不可说的密秘。

  别人说你要是低头那就是倒霉,为了打破这种世俗之见,你独自的那气质,总被世人认为是清高。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同‘梅有傲骨’,生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承受没日没夜的折磨,想来也不是你想要的。

  人们都用你那不屈服于磨难‘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精神来激励自己的孩子克服困难,这是真理。

  但是没有人发现你的笑也有很大的震慑力,他们总是过于关注你的外表,你的精神,你的气质,没有发现你的笑。

  每次遭受到苦难时,你就用一抹淡淡的笑来掩饰内心的苦痛,开出妖娆的花朵时,你就用一抹靓丽的笑来表示喜悦,当花开花落,你又扬起一抹淡淡的笑,给人一种凄凉的美,也许大家都以为那是梅花伤心了,但我不这么认为,那一抹淡淡的笑不仅说出了梅花的悲伤,更诉尽了梅花的不舍与喜悦,不舍的是离开了梅树妈妈,喜悦的是你终于被寒风带走,看到了全世界,在你终于与春泥融为一体,你再次扬起一抹更淡的笑,看起来那么唯美那么洒脱那么满足,你庆幸在离开时还能看看这个世界,没有遗憾了。

  是梅花你与众不同的笑带你走过困难,飞过五彩缤纷的一生。

  我喜欢梅花的清香,喜欢梅花的气质,喜欢梅花的精神,但我更喜欢梅花的内在,更喜欢梅花那什么也不怕的笑,喜欢梅花的那清雅的笑。

我喜欢10

  在寒冷的冬季,人们都穿着大棉袄在家烤火,路上的行人一眼望去白雪凯凯,雪花飘落在地上为大地披上一件新衣。然而,就是在这么寒冷的冬季,依然有一种树,它笔直地屹立在路旁,溪流旁,像个士兵一样,想想,它的生命力是多么地顽强啊!它就是――梅。

  梅,我想大家都很熟悉它的名字,但是,大家真的都会在它盛开的季节去用心观看它的美吗?我想,世界这么大,这样的人应该是数不胜数,每个地方都会有,大家都知道。但是,一当我问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错了,不是每个人都会去认真观看梅。甚至连那些种梅的人家都不见得会去看。所以,我一直觉得梅还没有桃惹人爱。

  但是,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了它。那天下着小雪,我去我家后面的山上帮妈妈摘菜,我来到田里,那些菜都被一些塑料袋盖着,妈妈特地嘱咐我,菜要选好的,冻坏了的不要。我一直在田中找,一个个地揭开看,终于选好了菜,可我也走到了田尽头,我正打算往回走,我突然发现在前面有一株小小的,花还是含苞欲放的梅树。

  它屹立在那,用它那小而细的枝干与小小的,薄薄的树叶接住从天而降的天使。天使们在它身上越积越多,可它的枝干就是那么细而有力,硬是稳稳的接住了雪花,就算真的承受不住了,凭借自己的柔韧性,也可以让它们优雅地落地。总而言之,梅树还是雪花的护花使者。

  再仔细点看,我看到几朵梅花已经开花了,我虽然不知道它是什么种类的,但是我看到它的颜色是外圈淡黄,内圈花瓣有紫色斑纹,很美。也许它是不想太孤独,想用自己的美来吸引一些昆虫来与它做伴吧!这么冷的天,它一定很孤独,也许上天给它安排的命运就是终身做一个隐逸者吧!

  但上天也给了这位隐逸者许多优良的品质:顽强、坚韧挺拔,不畏严寒,傲立霜雪……

  是啊!我们应该像坚韧挺拔的腊梅一样,既然不能改变命运,为何不顺其自然,相信自己是美的,只是别人还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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