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某同学生日,给买了本书。结果得知,人家这本书已经看过不下三遍。听到这个消息,我大吃一惊。一本书能看三遍,真了不得。
我自以为是很能看书的。不过,看过三遍的书真不多,貌似只有一本雨果的《九三年》。也有几本看过两遍的书,《培根随笔》、《名人传》、《三国演义》、《巴黎圣母院》以及正在读的《悲惨世界》。读过一遍的书不少,更多的是没读过的书。
正因为有很多书还没读,所以读书时速度极快,浏览一遍也就过去了,水过地皮湿。甚至读过一遍么印象没有。正因为如此,书才应该多读几遍。而我们只追求数量,不考虑质量,贪多嚼不烂。
第一次读《培根随笔》,只感觉作者说的很在理。不过没几天就都忘了。第二次读,我聪明了,弄了个读书笔记,好句子都记了下来。初次拜读《悲惨世界》时,我弄迷糊了。厚厚的两本书,不怎么分明主次的内容,并不悲惨的《悲惨世界》等等,正在读第二遍,我似乎明白了主旨,清理了故事内容。明白了与故事情节并不很相关的大部分废话章节的用意。才读了五百来页,已整理哲理性句段九十二条。大家就是大家,不服不行。那才是真正经典。唯一一本看过三遍的书是九年级寒假我一口气读完的。不明确的主人公,悲情的.结局,对善恶人道的诠释,雨果再一次让我为之着迷。写过一篇题为“善恶人道”的《九三年》读后感。一直没截稿。不过,这本书给了我莫大启示.,《九三年》算是雨果作品中字数最少的了,主旨是最明确的,结局是最感人的。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会再读第四遍,第五遍。遗憾的是书大多是借的,没机会再读了。
书多读几遍还是好的。读书目的不在于读完,而在于从书中得到了什么知识,它给了你哪些启示。
用《培根随笔》中的一句话结尾:急于求成是行事之大敌,因为狼吞虎咽必将导致消化不良,那将为肌体留下无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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