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在家乡的民办学校读小学、初中,有一些事终身难忘。
记得教我们初中语文的是一位复员军人,据说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他给我们讲,识字完全用不着字典,因为四川人生得尖,认字认半边(那时重庆还没直辖,属四川省),所以凡是不认识的字都可以认半边。例如,“龌龊”,他教我们读“屋足”;“翩翩起舞”,他教我们读“扁扁起舞”;“心旷神怡”,他教我们读“心广神台”;“吴刚捧出桂花酒”,他教我们读“吴刚棒出挂花酒”。
最难忘的是,他在讲历史时,说是古代有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名字叫狗子,因其名特殊,所以我们班上的同学,自今难忘。等到了大学,听大学的老师讲起,古代有位伟大的思想家叫荀子,先是诧异,以为各是一人,待明白狗子(苟子)即荀子后,不禁哑然。从此,我便不敢随便说话,因为不知什么时候我就说错了;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识字可以不用字典,因为即使四川人生得再尖,认字认半边也是靠不住的;从此,《新华字典》成了我的口袋书,每天必读;从此,我凡是不熟悉的.字或者别人的读音同我的读音不一致的字,必。从此......如果说我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语文老师,或许同我小学、初中时的语文老师不合格有很大的关系。正是他们的不合格,迫使我要去认真地学习语文。这真是: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扶。生活中的辩证法到处都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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