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2021-03-11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要说我最喜爱的书有哪些,哈哈!那可多了:《岳飞传》、《冒险小虎队》、《第七条猎狗》……说得远了,还是切入正题吧,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国演义》这本书。

  喜爱《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原因有三:

  一、封面精美。关羽骑着赤兔马、手抡青龙刀,张飞手握八丈蛇矛、骑一匹高头大马,刘备手拿双股剑,骑黄骠马。

  二、内容丰富。从“桃园三结义”到“关羽斩华雄”又到“刘备三顾茅庐”……前前后后共有三十多个大章,一百多个小章,人物错综复杂,内容丰富多彩,描写气势磅礴。

  三、图片精美。书中图片印刷精美、栩栩如生,好看好看。

  虽然有这三点证明《三国演义》很好看,但我心中还有一个疑团,三国时期,谁是好人?堂哥堂弟说:“当然是刘备。”我说:“不见得,刘备曾被吕布救过,最后却又命人斩了他,那刘备能是好人吗?”他们听了无话可说。爸爸妈妈说:“曹操是好人。”我反对:“曹操阴险毒辣,杀人如麻,想出来很多坏计谋,他能算好人吗?”关羽、张飞和诸葛亮应该算是好人吧?对!他们是好人!关羽和张飞都忠于刘备,跟随刘备南征北战、奋勇杀敌,立下赫赫战功;诸葛亮聪明过人、足智多谋,帮助刘备出谋划策,打下一个有一个胜仗。

  在我看来《三国演义》中,好人不多,坏人不少,这究竟是为什么?这还有待于我们思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它能使我感受到莫大的快乐,获得有益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男子汉成长的秘密》,它写了调皮的马小跳,也写了乐于助人的梅小雅。这一段时间,我看到许多同学都买了那本书,而且看地津津有味,我便苦苦哀求妈妈也帮我买一本。一段时间后,妈妈终于把书买过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欢”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麦冬娜姐姐,她是个“冷美人”,但是最后还是被马小跳的善良给变温柔了。与此同时,她也是个狗狗服装设计师,她给她的狗设计了一套衣服,而且还给够套上了一副墨镜,帅呆了。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芭蕾公主的梦想是跳芭蕾,可是有一天地震了,把她的左腿给压断了,她差点放弃梦想,但是在马小跳的帮助下,终于她可以表演了,马小跳请来了芭蕾王子,芭蕾王子陪她一起跳,她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我也懂了,做任何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有一天晚上,妈妈还没回来,于是我拿出我喜爱的书《小男子汉成长的秘密》看了起来,一转眼,已经八点半了,我早已沉浸在故事之中,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人物。妈妈回来了,我都没听到。妈妈催我:“乖乖,快点睡。”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书。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知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向导,帮你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件衣服,在你寒冷的时候为你保暖。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三国》,这本书讲述的是在刘邦建立汉朝不久,朝庭发生了许多腐败现象,接着引发了蜀、吴、魏三个国家的战争。最后,司马炎统治了中国,把国家改成了“晋朝”。《三国》是我们中国智慧的结晶,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三国》是对我们儿童有益的读物。

  我在读《三国》时,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我读到后半部分,敬佩诸葛亮的才华,赞叹张飞的勇猛,更佩服的就是刘备的宽宏大量,《三国》里也有许多千古名句,比如:“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周瑜被诸葛亮气死时发出的悲叹。当然,《三国》里的情节也十分夺人眼球,我在看董卓进京时,就十分忧心地想:董卓进了京,那人们不就完了吗?仿佛我也是老百姓的一份子。在读三英战吕布时,激动地想:“刘备,关羽,张飞加油,一定要把吕布打得落花流水!仿佛我也是将士。在读关羽走麦城被杀时,我甚至气愤地要叫起来了:“孙权你个大坏蛋,连关羽都敢杀!”我就这样在快乐的时光中把《三国》读完了。可我觉得只学到了皮毛,根本没有学到底,所以又读了好几遍。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刘备的仁德和大度,诸葛亮的聪明和好学,还有关羽的义气,才能成为大家都喜欢的人。

  喜爱一本书,就是喜爱生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家喻户晓的书——《三国演义》。它的情节生动有趣,还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末清初的罗贯中。书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点。从这些个性不同的人物中,我懂得了性格决定命运这个道理。在这些人物中,最值得我敬佩的人物是关羽。他不但武艺高强,而且为人忠义,从不背信弃义。

  当关羽被曹操生擒,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能向曹操投降。虽说关羽投奔了曹操,但他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告诉曹操,只要一有刘备的消息,就会马上带着刘备的家眷去找他。他在投奔曹操期间,也帮助曹操斩余颜良,解白马之围等。后来知道刘备在袁绍处,他就毫不犹豫地带着刘备的家眷,骑着那匹赤兔马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回到刘备的身边。尽管曹操非常欣赏关羽,一再挽留,但都被关羽给拒绝了。

  关羽回到刘备身边后,汉军与曹军展开了一场大战,那就是赫赫有名的赤壁之战。在那场战斗中,关羽被指派去华容道阻断曹操的后路。但是当关羽活捉曹操时,却也感念曹操当年对他的礼遇之恩,就义释了曹操。为此,关羽还差点被送上了断头台。因为他很忠义,所以后人尊称他为“关公”,他成了人人敬仰的英雄人物。

  书中还有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多疑的曹操,阴险又警惕的司马懿,“多智而近妖”的诸葛亮,豪爽仗义的鲁肃,忌才妒能的周瑜……这些大大小小、各有特点的人物串联起来,组成了精彩无比的三国时代。

  书中还描写了多次战争,并根据每次战争的特点,各有侧重对其进行描写。如描写在赤壁之战前孙、刘两家的合作,诸葛亮、周瑜之间的矛盾,曹操的试探,孙、刘联军诱敌深入的准备等。这使得场面张弛有度、引人入胜。

  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而且情节精彩动人,让我爱不释手,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本书都像一颗灿烂夺目的珍珠,一朵芳香四溢的鲜花。而我最喜爱的就是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史记》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囊括了从黄帝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让人读罢不禁拍手叫绝。

  《史记》为二十四史之首,它是中华民族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古之绝作。初读《史记》,也许只是冲着它的名气,渐渐地,我被书中的人物吸引: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老奸巨滑的刘邦,统一中国的秦始皇……历代君王在我脑海中闪现。

  还有那大将军的风采:英勇善战的卫青,誓灭匈奴的霍去病,戎马一生的李广,不禁使我由衷赞叹。再读《史记》,才发觉它的博大精深,也钦佩史学泰斗司马迁的文采,字里行间无不展现华夏文明,段落中渗透了多少血汗,语言如此简练,三千年的灿烂文化竟被一本书表现的淋漓尽致,真是一本不朽的巨著啊!书中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书中的历史故事给了我许多启示,古人的教训使我铭记在心,而历史也似乎喜欢开玩笑,若不是晋国的一分为三,就没有了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若不是汉武帝信服奸臣,就没有后来冤死数千人的巫蛊之祸。而原因只是在那一念之差。

  书中有一个人物使我铭记在心,他是一位光明磊落具有巨大价格魅力的千古义士;他是一位襟怀坦荡失败得令人扼腕叹息的本色英雄;他就是项羽,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他最终失败了,是因为优柔寡断,但他在人们心中仍是一位壮士,一位英雄。他大起大落的人生也告诉我:不能儿女情长,要有足够的计谋。历史上的`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使我们回味无穷。捧起《史记》,午后的温暖阳光照射在充满墨香的书页上,我的思绪也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史记》,你是我的一生至爱!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很奇怪吧!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童话小说吗?但我就喜欢《国学启蒙》这本书,因为里面有很多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的经典故事和人物事迹,它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感悟。

  例如书中《孝子蔡邕》的故事就带给了我许多感动。故事讲述了东汉文学家蔡邕对父母十分孝顺的事迹。由于他母亲得了重病,在病床一躺就是三年,蔡邕不分昼夜,日日在病床前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母亲下葬时,蔡邕在母亲坟前哀伤痛哭,还在母亲墓前搭了间小屋,在那里为母亲守孝,以此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之情。

  这个故事让我不由地想起了我妈妈与我的外婆、爷爷。我的外婆在二十几年前身体就出现不适,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二十几年。而我的爷爷由于胃癌,全年都住在医院养病,直到去世也有七八年时间。这么多年来,不管风吹日晒、刮风下雪,我妈妈都悉心照顾着两位老人家。直到两位老人家双双去世,我妈妈依旧伤心欲绝,苦痛流涕。

  蔡邕是古时候的孝子,而我妈妈便是现代的孝女。在妈妈的带领下,我也时常去医院陪爷爷,回老家看外婆,帮助妈妈一起照顾老人。有一次看着妈妈照顾外婆,我情不自禁地对妈妈说:“妈妈,当你老了,走不动,我也会像你照顾外婆一样,有太阳的时候推你出来晒太阳,帮你洗衣服、洗澡,好好照顾你。我一定要做一个像妈妈一样的孝女。”妈妈听了我的话,感动得都哭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郯子鹿乳奉亲”的孝道,看到了“王尚书拒调女婿”的清廉正直,看到了“兄弟争死”的手足之情,看到了“孔子不耻下问”的好学精神……

  读书,让我懂事,明理。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好书是有味道的,它的香在你认真品读之后会自动进入你的脑海。因为这本书,我学会了坚强。

  在一次偶然中,我看到一本书,当时只是觉得书名很好,就随意看了一下。后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被作者的坚强勇敢所折服。作者田维病故后,她的亲友把她生前的博客文章和心情随笔整理成一本厚厚的书,这就是《花田半亩》。

  田维小时候被确认为白血病,但她的妈妈从小把她当做正常小孩来培养,告诉她,她很好,会比任何人都活得出彩。

  稍长大以后,她发现自己与其他同学不同,不能剧烈运动,易生病,抵抗力弱。妈妈哽咽的告诉她,她很优秀,她永远是最棒的。

  田维考上大学后病情恶化,她每天用纸笔或电脑记录自己的心情。她以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发布在网上的文章很快得到了追捧,大家都很好奇,是一个怎样纯洁善良的女孩会写出这么深入人心的文字。

  书中有许多经历都是非常人肯以忍受的,化疗抽血被这个女孩用平常语言描述出来。从那些掺杂着血与泪的文字中,我学会了坚强忍耐,学会了要为他人着想,学会了一个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即使生活有一千个理由让你哭,也要拼尽全力找到一个理由让自己笑,以为世界上最美的便是笑容。

  田维安静地离开了,世界上从此少了一张笑脸,千万人为她惋惜难过。她的文字是她来过的最好的证明,著名作家梁晓声为《花田半亩》作序,评价田维是一个蝴蝶般的女孩。《花田半亩》不是情节曲折的小说,却有动人心魄的力量;不是抒情散文,却让人止不住伤悲;它也不算是自传,却给人勇敢,催人进步。

  活在当下,尽你最大的努力,去面对生活的困难,这就是《花田半亩》让我感悟到的人生道理,从而不断成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书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 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毎一页。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书能给我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但要说最喜爱的一本书,就只有这一本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一个寒风彻骨的冬天,动物冬眠,鱼儿也被冻结在寒冰下,北方人在原始森林的冬天寻求生存的故事。小主人公布莱恩仅仅13岁,一个人生活了三个月,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呀!其他季节还好对付,可是到了冬天,布莱恩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没有防寒的衣服,没有温暖的房屋,他的生存陷入了绝境。然而,他却对自已说:“积极应对,做自已能做的一些事。”正是靠这句话,布莱恩才搭起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才躲过狼群,黑熊突袭,布莱恩在艰苦环境中慢慢地成长。回味故事,真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布莱恩与驼鹿的殊死过博斗。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天空,时有几颗星星不停得闪烁着。突然,一个巨大的声响惊醒了沉睡的布莱恩,他立即左手抓石头箭矢,右手拿着小刀,他走了出去,有一只公驼鹿正向他飞奔过来。布莱恩脑袋一片空白,他想到了石头箭矢,猛得向驼鹿扔去,没想到,驼鹿竟然一躲,躲了过去,它仿佛跑得更快了!布莱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小刀向驼鹿刺去,接着就被驼鹿踩在脚下,昏倒在地上!……他醒来时,驼鹿死了!是他的勇敢救了自己!我们在成长中也会遇到许多风风雨雨,不能总是依赖大人的力量,我们也要培养自己独立的生存能力。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冬天》,它教会我许多的知识,给我无限的启发。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请你看看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我一看书名,是《十万个为什么》,便自言自语道:“这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什么童话故事。”可随手一翻,我却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打那以后,看这本书成了我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这本书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刺猬最怕谁?”。我一直认为,刺猬是一种浑身长满刺的小动物,当它遇到敌人时,能把身体卷成一个小刺球,就是“森林之王”老虎也奈何不了,称得上是天下无敌。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刺猬竞最怕动物界毫不起眼的黄鼠狼。因为它总能找到刺猬用来呼吸的缝隙,找到之后,对着它就是一个威力无比的臭屁,把刺猬熏昏过去,使它的身体自动松散开来,然后,将它一口咬死。看来,黄鼠狼还是一个生物武器专家呢!看了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许多动物界的趣事,还掌握了不少植物知识,如“怎样知道树的年龄”、“花儿为什么有各种各样的颜色?”等等。举个小例子吧,我们经常吃卷心菜,可你知道卷心菜会开花吗?这本书告诉我,卷心菜是开花的,但为什么大家都不见它开花呢?原来,卷心菜不开花时最好吃,还没等卷心菜开花,菜农就把它收割了。这样做的结果是,虽然饱了我们的口福,却也使我们少了许多眼福。其实,我向大家介绍的这点知识,不过是这本书的冰山一角。打开这本书,我们就像进入了知识的宫殿,里面不仅有变化万千的动物世界、生机盎然的植物王国,还有博大精深的天文地理、包罗万象的生活知识以及神奇有趣的人体奥秘,引领我们打开一扇又一扇未知的大门。听我这么一说,你是不是也想买一本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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