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习惯作文

2021-10-01 习惯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写习惯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写习惯作文1

  “叮铃··一”5点半,闹钟准时响了。王老师一骨碌爬了起来,穿好衣服就往外走。被他惊醒的老伴不满地说:“这么早,你又上哪儿去?”“去学校,我不去催,那伙孩子总赖在被窝里不肯去上早操。”王老师一想起那些调皮然而又惹人爱的学生们,嘴角便情不自禁地绽开一丝微笑。 “你呀,真老糊涂了,你不是从昨夭起就退休了吗?”经老伴这么一提醒,王老师才猛古丁地想起自己已经退休了。从今天起,新班主任已经走马上任了。 “咳,30多年的老习惯了,一时还真难改。”王老师拍拍光秃的脑门又道。 觉是睡不成了,那现在该干点什么呢?以往此时,他总是在学校里,精神抖擞地领着学生们跑步、做操。和那些活泼的孩子们在一起,他自己也仿佛年轻了好多。

  一直憋到7点多钟,王老师再也坐不住了。人家退休后都是去公园散步、锻炼,自己也不妨去那儿散散心吧。他心里想着,抬脚走出了大门。 唉,足有七八年光景没到公园去了,不是不想去,是没空。他这几年一直教毕业班,每天光备课、上课、改作业就够他忙的I}何况身为班主任,还要管那些学生的思想、生活问题IJ尼? 王老师早。”一声清脆的问好声打断了王老师的沉思。他习惯地笑着回答了。忽然他发现自己并不是在去公园的路上。而是鬼使神差般地又踏上了去学校的路。 唉,积习难改啊!”王老师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忽然,他又笑了,干脆将错就错,还是去学校吧。和学生们在一起,他觉得比什么灵丹妙药都强。 一进校门,“老师好”、“老师早”·····一句句问好声应接不暇,他回答着,眼角竟有些湿润。听上这么几十声,上百声,可今天。

  30年了,他几乎每天都要这声音竟听起来特别的感 上早自习了,他习惯地踱进教室,查看着每个学生的自习情况。开始他还有些局促,但一有学生向他提出疑难问题,池便把一切都抛在了脑后,详细地讲了起来。 回答完十几个问题,他直起腰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才发现新班主任正笑吟吟地看着他呢。他赶紧道歉:“我马上走,马上走,老习惯了,总想到教室转转。”新班主任一把握住他的手说:“王老师,你说这些干什么。他们都是你的学生,你的孩子嘛。连我也要向你请教一些问题呢。” “好,好。”王老师连连答应着,眼角又有些湿润了…… 晚上,清风拂面,王老师轻快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一天,池和以往的30年一样,又是在学校里和学生们一起度过的。他深切地感到,他只有和学生们在一起,才能进发出活力,才能体验出自己的价值。 明天、后天、大后天,以后还是天天要到学校去。对老伴嘛,就说是‘、积习难改,习惯成自然’咬”王老师思着,月全上绽开了愉快的微笑。

写习惯作文2

  每个母亲给予孩子爱的方式或许会不同,但她们的目的是相同的用生命诠释爱,让爱成为一种习惯。

  最痛的幸福

  有人说,人一生中最大的痛就是母亲分娩时的痛。然而,当母亲听到孩子那哇、哇的哭声时脸上洋溢的幸福,你愿意说是痛?痛并着快乐、幸福!其实,我们还没有出生就在享用着母爱,十月怀胎或许是母亲的天职,可是在那十个月中,母亲是那么小心翼翼,那么艰难,对母亲来说,这难道仅仅是十个月的时间概念?

  那盏不灭的灯

  小时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小屋里总有一盏不灭的灯。

  长大一点,该上学了,家里厨房的灯总比别人家的先亮,尽管有时只有一个荷包蛋和一点剩菜剩饭,或许还会伴随着我的埋怨,但那盏灯依旧亮的最早,为此母亲患上了失眠。农村的家庭都不富裕,小孩子能穿一件新织的毛衣就可以炫耀半天,惹的其他小孩那么羡慕。可是那样的一件毛衣花费了母亲多少个日夜啊,昏暗的灯光下,母亲疲惫的脸色,还有那些机械的动作。就是这样,还不领情,再大一点的时候,看到别人穿着买的羊毛衫,就成吵吵嚷嚷的

  再长大一点时,终于明白了,原来那盏不灭的灯就是母亲的爱,灯油便是母亲的心血。

  断了线的风筝

  凡事不能太强求,须知道控制我的是大自然的风,而不再是手中那断了的线

  青春岁月了,听到母亲的责骂时,会顶撞,有时也会恼火,总认为母亲成了自由的羁绊,限制着游戏时间,束缚着一颗渴望飞翔的心。

  终于,有一天母亲答应让我试飞,她说,不要飞的太高,否则在风雨中会被吹的支离破碎。在母亲的拌护下,终于慢慢习惯了风雨的日子,不在惧怕。而今呢,为人处世,原本方正的棱角已有些圆滑。

  断了线的风筝,越飞越远,渴望落下时才明白,控制我的已经是大自然的风

  从北方到南方远离了家,才体会到什么叫家的温暖,什么叫母爱。自从我们呱呱落地,到长大成人,这其中的坎坎坷坷,风风雨雨,有哪一点、哪一样不牵动着父母的心!又有哪一点、哪一样不连着父母的牺牲与奉献呢?一碗饭菜或许是那样的简单,可母亲竟做了一辈子,母亲的双手由白皙变的粗糙,我们认为那仅仅是岁月的痕迹。冬天,冰冷的水中依旧是母亲的双手,已经皲裂的双手,可是有几个儿女为母亲买过一双防水手套?

  今天,许多农村里依旧忽略着母亲节,平平淡淡,一如既往;城市中或许儿女都记得母亲节,会让花店的人为老人家送上一束康乃馨,可那里面有多少爱,更多的是一种社会的潮流吧?!难道我们就那么忙,陪老人家吃顿饭、说说话,或许半个小时而已啊,不是我们没有时间,而是借口、理由、应付太多。

  无论我们怎样对母亲,母亲都依旧爱着我们,或许是血浓于水吧,可是我们不要以为那是理所当然,因为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的。

  母亲节快到了,希望大家提前安排一下,在母亲节那天腾出一点时间,为母亲祝福一下。虽然母爱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但是,我们做儿女的,不要让母亲在自己的节日里失望也变成了一种习惯

写习惯作文3

  旱上打开电视看中央二台新闻报道,一则消息吸引我的视听:某二本大学本科毕业生应聘某公司职位,招聘单位已看好该生,因而面试顺利过关,接下来的次要环节便是递简历,就在自汄为志在必得、胜券在握时,一份手写400字左右的简历,竟然有多达24个错别字,从而不得不黯然失色的遗憾出局。

  一位名副其实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照理应该不会被一份自简历所难倒。而且都会精心准备,不会敷衍了事吧,况且是自己心仪的职位。不论其文章、字迹的优劣,但其错别字成堆的简历很是让人惨不忍睹、大跌眼镜。难以想象这个“天之骄子”在大学四年究竟学了些什么。

  读一篇错别字文章,使人有浑身不自在、不舒服的感觉。何况是错别字连篇的文章,而且是出自刚出大学门槛的大学士之手,真叫人瞠目结舌、贻笑大方。

  “现在都用电脑了,除了做作业和考试,基本上不用手写字。”这是一个初中生如是说。学校里没有字帖课,也没有练过钢笔字,更不用说写毛笔字了。连初中都如此,那当今大学教育可想而知,学习状况着实让人揪心、担忧。

  上了大学后似乎就可以与写字无缘。课堂笔记都是用笔记本电脑记下,有的干脆直接用U盘拷下来,所以考试也就成了唯一的动笔机会。一个大学生调侃道:“我知道自己的字名不符实。”他坦言除了小学写过信外,至今没用手书写过一封信,而写字都被短信、邮件所取代了。

  文字书写的是当代中国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能。何况是大学毕业生,初出茅庐,睥睨天下,自然是踌躇满志、豪情万丈。一份简历就叫人笑掉大牙,实在不敢恭维,怎么能担当大任,服务社会,报效父母。

  “这是我半年后的第一次面试,好不容易进入复试,结果却因为自己的失误,丢掉了工作的机会。”这位同学神态沮丧,把这个工作机会裁决为失误,也很是懊恼不已。也许是平时只埋头专业学习,疏忽了词语组合的正确书写方式,习惯了错误的词语表达和书写方式,才铸成了这次的大错。

  一份简历错别字连篇成堆,表现的仅仅是一个大学生的`瑕疵,不能以偏概全,从一定范围内有互联网时代的因素。信息社会,人们大都通过网络进行沟通,但一个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大学士来说,这种理由说不过去,总会让人觉得牵强附会、疑惑难解。

  电脑和手机的确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长期依赖电脑和手机进行交流,也会给我们带来不好的因素,最明显的是莫名其妙的让我们的文字书写能力减弱,有时耳熟能详、司空见惯的字句也会令我们措手不及而捉摸不定,更别说冷僻词语了,久而久之,渐去渐远,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敢想象和更不愿看到的。

  练习手写其实就是一种修身养性,培养一种谦逊、规范的心态,潜移默化,感同身受,提升一个人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习惯笔写,慎思邈远,同时也是对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文化传承和发扬光大。

写习惯作文4

  千百年来,地球总被认为是方的,是平的,那么那些忠于习惯的人将永远也领略不到哥伦布到达美洲,麦哲伦环航地球的豪情。同样,要是没有达尔文的数十年艰苦的探索,没有他对上帝造人的怀疑,恐怕就将在教堂中手捧《圣经》来领悟生物的起源了吧!这是一条千百年来束缚着中国人的枷锁!这是一头吞噬了亿万个生灵的猛兽!!然而,这又是为许许多多人所信仰的至理。劈开他们的头颅,清晰可见的雕刻着两个大字——习惯!读书便是“四书五经”,重病便依《本草纲目》。要出门嘛,好,老规矩,请祭祀祖宗。习惯嘛,这便是习惯,便是信条,根本不必问什么,你所供奉的祖宗是这样过的,你的祖父和父亲是这样过的,至于你自己嘛,好了,不必想了,你的早已成为一堆白骨的大仁大智的祖先已经为你安排好了,一切循例也就是了。

  自然,你会心宽体胖,这就是祖宗所赐予的福吧!也许你的祖先们俱已消散,那么,也不妨为自己保持了长久的习惯沾沾自喜:饭前一支烟,饭后百步走。办事则可以翻翻以前的记录,照这样办,是不会出错了。这样也好,可以保持旺盛的精力在牌局上施展,而大可不必学傻瓜那样,吃力不讨好,人财两空。这样的生活不知经历了多少年。如同一双魔爪,吞噬了无数人的心灵,养了一群“似太上之忘情”的废物。然而死水也不会没有波澜,总是不断的会有人对这习惯产生疑问,想冲破这以千百个“习惯”织成的巨网。无数人失败了,被吞食干净。但也终于有些人勇敢地劈开荆棘,历尽千辛万苦,他们留下的,有鲜血和泪,然而也有喜悦——开拓者的沾着眼泪的喜悦。

  千百年来,地球总被认为是方的,是平的,那么那些忠于习惯的人将永远也领略不到哥伦布到达美洲,麦哲伦环航地球的豪情。同样,要是没有达尔文的数十年艰苦的探索,没有他对上帝造人的怀疑,恐怕就将在教堂中手捧《圣经》来领悟生物的起源了吧!再设想一下,要是没有本世纪初胡适之、陈独秀、周树人、郭沫若等许许多多有志之士冲破旧中国数千年来传统的文言文的束缚,没有他们对新文化、新思想坚定的探索,现在中国的文学又会成为什么样子呢?然而要抛弃旧的习惯,就不免会有牺牲。如第一个打破人心脏禁区的塞尔维斯,一心要向人们揭示行星运行奥秘的布鲁诺,以及为了探索放射性而过早逝去的波兰的玛丽?居里,丹麦的罗兹,美国的沃森。

  但这与那些为习惯所埋葬的人们不同,这些先驱者的英名将永远长存,他们的墓碑将永不磨灭!眼前,我仿佛看见:一盘巨磨碾着一颗颗心脏,在周而复始地转着,转着;一条崎岖蜿蜒的山道,盘旋着通向山顶,两旁却尽是先人留下的鲜血。我愿保存我的心脏,以我的身去攀登,留下那血肉与先驱者相伴。我愿“习惯”这个词永不存在!

写习惯作文5

  世上“只有……才……”的事情很多,但让我印象颇深的是巴金的“只有写,你才真正会写”,这句话应当是对广大写作者的忠告吧。 巴金是说实话的人,这句话也很实在,没有华丽的装饰,就像朋友间的交流,比起那些懂很多大道理的人说出的深奥难懂、引经据典的话来不知要实用多少倍。他道出的是成功写作的真正秘笈,即实践才是硬道理。 我们常说,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尝试了,实践了,你才会向成功迈进。对于很多事情来说,很多道理大家都懂,问题是哪些人真正地去实践了,去踏实地做了。比如,我们都知道阅读对于学生各方面知识、素养、情感滋养上的作用,但真正要让他们有阅读的兴趣并为之孜孜不倦的又有多少呢?

  实践的作用不仅在于实践,而更在于它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用马克思哲学的思想来说就是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每一次实践后都有一次理论认识上的提升,然后再实践时就有了新的高度,也有了更好的实践,最后在这个回环中不断地呈螺旋式上升,达到出众的境界。 写是这个道理,其它的也如此。按时实践论的观点,我们也可以说“只有读,你才真正会读”、“只有教,你才真正会教”、“只有唱,你才真正会唱”等等,以此类推,而现实中此类现象都可以找到例证。比如一个围棋高手,他要想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棋艺,断不可缺少的是长期不懈地对弈,倘若让他不与任何人交手,只让他自己琢磨,或对着理论去研究,那么,他是很难进步的,甚至很多以前学得的东西都会渐渐淡忘。

  像老师教书,理论讲得再多,没有实践,到上课时就仍旧只能像旱鸭子下水一般不知所措,相反地,如有相当的课堂实践经验和体会,再接触有关的理论,就会有一种如数家珍的感觉,至少都会是似曾相识的味道,因为理论总还是从实践中来的。再如唱歌,现在很多人喜欢听原生态的歌曲,为什么?还是因为人家是靠唱出来的,不是靠包装出来的,他们或许没有练习过正统的发音方式、唱歌技巧,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只是在日积月累中有了自己独到的唱法,有了一副天籁般的嗓音,而正是这些在实践中得来的最纯最真的声音打动了每一个人。 巴金的话里,清楚地告诉我们“只有”的这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不论其他的天赋多么好,就算有过目不忘、三步成诗的才能,但在缺乏这个条件的基础上,也不是“真正会写”的。“会写”并不难,难的是“真正会写”,对于“真正”的理解很难说,大概那种大道自然的大师才会有这种体会,他们的“无招”“无法”才是达到了一种娴熟如闲庭散步的境界。“真正会写”的应该是超脱凡事束缚的,是驾于技巧之上的,是自由忘我的。

写习惯作文6

  幸福,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它来自哪呢?它来自亲人的关爱。

  从前的我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我只知道它是一个词语,一个使文章充满美的词语,可我读了《别样的习惯》后,我才发觉幸福不仅仅是一个字眼,它还是一个能温暖人心的东西。幸福很平常,它就在我的身边。

  《别样的习惯》这篇文章写贝贝的爷爷因为时间的增长,贝贝不能够让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从那时起,贝贝才发觉身边少了一样东西,贝贝才发现了与爷爷在一起的幸福感。也就是从这时,她就养成了一个别样的习惯放学后,喜欢垫脚在校门口看爷爷是否来接她。

  在生活中,我也有一个别样的习惯,一个从小养成的习惯在洗澡前总喜欢叫奶奶帮我拿衣服。

  奶奶,帮我拿一下衣服我要洗澡了。每当这时,奶奶便会从箱中帮我拿出衣服来。而且,衣服上总会沾有奶奶干活时的大麦香气,这种味道我特喜欢。

  我的奶奶是很牛的,她身为一个女子,却要承担起照顾一大家子的任务,她带过四个子孙,其中当然包括我。我是奶奶从小带大的,她总爱在我同学面前糗我。小时候,让我吹牛最起劲的时候,奶奶会嚅动着她那瘪嘴,说我尿床时的傻事,唠叨完了,就催促:快点做作业,牛皮吹爆了,以后咋考大学。想想不放心,还搬条小凳上守着我。我抓耳挠腮,为了摆脱尴尬,摇头晃脑的唱着:嗨呀依儿哎呀该吹牛时就吹牛啊唱得奶奶脸都绿了。

  小时的我是多么的愚蠢,总是破坏奶奶做好的事情,总是捣蛋。

  夏天,奶奶煮好了一大锅的绿豆汤,放在水池中间散热,而我,呵呵,傻到把自来水放到绿豆汤中,奶奶看见了,问:你干啥呢?我一脸认真的回答:不是要让绿豆汤冷掉吗?放冷水不就冷了吗?不就能吃了吗?这可让奶奶哭笑不得,这又害的奶奶只好再去煮一锅。

  人小时候,总会有些不懂事的,可现在我已然长大,但奶奶却要一直长眠在地下,这不禁让我后悔,后悔以前对她的不体谅,还惹她生气。她现在要是还在我身边,我一定会好好的孝敬她老人家,不再让她帮我拿衣服,我一定还会帮她拿衣服。

  少年初识悔滋味,可时间不会倒流,我心中后悔着,但眼中的泪水不能流出,因为奶奶知道了一定会伤心的。

  可奶奶就这样走了,她是带着遗憾走的。奶奶是不会舍得我的,不会舍得大家的。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让我和奶奶聊会儿天的机会,哪怕是一小会儿,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也是会愿意的。

  掩卷哀愁,贝贝与爷爷,我与奶奶的情感不禁让我觉得,幸福是会离去的,是不等人的。时间一到,温暖的亲情,也随时会从我们的身边溜走。因此,我更要在有限的时间里,让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感受到无限的幸福。我要像一把火,照亮寒冷的冬季,温暖他们的心灵。

  由此,我要感谢贝贝!是你使我变的成熟许多,是你使我不仅认识了什么是温暖,什么是亲情。而且,我更懂得了珍惜身边的人,做到百分百的对他们好,不在让自己以后深陷在因自己的不成熟而对家人的惭愧与后悔之中!

写习惯作文7

  家乡的春节虽不如老舍笔下北京春节那般隆重,从腊月初八直到正月十九历时一个多月,但是对于人们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它不但是人们劳动一年后欢喜心情的表露,更是人们对新的一年吉祥如意、心想事成的美好祝愿。

  我家的春节差不多就是从腊月三十开始的,这一天家家都是最忙的时候,很少有人闲着无事。全家人忙着洗衣服,换床单,以便在新的一年中显示出新的气象。当然了,对联、窗花、日历是必不可少的,理应在前几天完成,所以这里我不做描述。

  三十这天,重要性仅次于洗衣服的应该算是做年夜饭了,大人在一边忙活着洗菜切菜,孩子们蹦蹦跳跳,想尽办法帮个忙,却总插不上手,只有干着急罢了。年夜饭的品种照例是很丰盛的,依旧是鸡鸭鱼肉之类,但是小孩子白天中无事时吃尽了甜品,往往吃不了多少这些珍奇,只好随便选几样来一品好坏,往往遗下一大堆剩菜,让劳动一番的大人们目瞪口呆。但是无论如何大人们是不会恼的,因为剩菜剩饭此时此刻便成了年年有余的象征。

  从四面八方赶回家来的一家人合合美美地吃完年夜饭,随后便是孩子们的自由时间了,桌上摆好糖果、水果和各类糕点,想吃就吃。全家人喜气洋洋,其中当属孩子最欢喜,因为可以靠几句甜言蜜语换得鼓鼓囊囊一大包压岁钱。如果你问他们明天的愿望,应该就是多来点拜年的了。

  除夕对于我来说应该是快乐的,但守岁这一着却不是我能够接受的,听完倒计时的钟声,刚想闭上眼睛睡个好觉,窗外就“劈里啪啦”地响起了礼花声,弄得人睡意全无,却又筋疲力尽。

  正月初一的习俗近年来越发平淡了,一家人睡到太阳升的老高才起床,匆匆吃完了早饭,便上街闲逛。街上的商铺为了在新年的第一天从人们的口袋里弄到更多的进账,不惜破坏正月初一关门停业的老规矩,大张旗鼓办起了“新年大甩卖”之类的活动,虽在一定程度上为人们过年的食物储备、购买新衣提供了相当的便利,但我并不喜欢这样。总的来讲,新年里没有逛庙会之类的活动,确是可以用单调无味来形容。

  正月初一到初十四,实在是在闲得无事中闪过的,只有正月十五元宵节才有些意思。这一天是非吃元宵不可,元宵是用糯米粉做成的,从种类上分,可分为实心和带馅的两种。带馅的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有豆沙、白糖、芝麻、桂花、什锦、枣泥、果仁、麻蓉、杏仁、白果、山楂等;咸馅一般有鲜肉丁、火腿丁、虾米等。最近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种菜馅元宵,味道如何就不知了。在我的记忆中,元宵节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前几年元宵的晚上,还可以看见大人们领着小孩提着明瓦的灯笼逛游,如今却难以见了,见此情景,我不由得叹道,富有民族特殊的传统文化这正在消失啊!

  春节迎着人们的忙碌缓缓来临,却在无声无息中远去,留给人们的是深深的眷恋。无论春节那些日子是怎么过的,每当想起它,我仍不禁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而感到惊叹!

写习惯作文8

  我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亲热,永远不改掉。

  我习惯在去爸爸妈妈工作单位时,面对紧闭的自动门和门卫室,大喊一声:“开——门——!是一我——!”然后等门卫小陈叔叔急急地赶过来,看都不看地笑着说:“是阿弛啊!”黑色的皮肤随着因笑意而上扬的嘴角一皱一皱的,早已伸出的手按下按钮,然后门开了,发出“嘭”的一声,那是门发出的最好听的声音。而我则会中气十足地喊:“是!小陈叔叔好!”等待着他露出欢喜的神情,用厚厚的大手把我拽进去。

  小陈叔叔是我们一家人的好朋友,经常来我们家和我们一起吃饭,有时还会带上他的妻子。他总是和爸爸聊些树木花草石块,和妈妈说点儿打麻将的输赢和孩子未来发展的问题。都是些普通而枯燥的话题,却让我感到一缕一缕的饭香,甜到了每个人的心里。

  见门不开一声吼,是我们之间的习惯。

  我习惯在吃完晚饭的一刻,等着隔壁的小伍叔叔大大方方地“破门而入”,看着一桌子饭菜,摆出一副悲痛的表情皱眉大喊:“你们都开始吃晚饭了?我家还有两个多小时呢!不知今天是八宝粥还是方便面,我家的那位真是懒啊!”然后抚着额头做苦恼状。于是我便帅气地放下筷子,站起身,无奈地摆了摆手,“悲悯”地说:“纠正一下,是已经吃完晚饭了不是‘都开始吃晚饭了’哦。”迎接我的必然是小伍叔叔更加撕心裂肺的叫喊,伴随着我念叨着今晚都吃了什么……

  这已经成了我们每天的小插曲,由于奶奶家是棋牌室,大门理所应当地开着,若是今天饭吃得比较早,我们会故意放慢吃饭速度等待小伍叔叔的“破门而入”。小伍叔叔是大家都很欢迎的人,虽然有很强的能力和资产,却甘愿被“欺负”,只为这社会上愈见疏远的邻里关系,还留有温暖的一笔。而我也毫不客气地继续“欺负”着叔叔,反正他总会在几分钟之后端着碗在爷爷奶奶的邀请下蹭饭的。

  “欺负”与“被欺负”,是我们之间的习惯。

  我习惯在去奶奶家吃饭前,从单元楼外就开始喊:“爷爷奶奶——”,走到一楼再喊一声:“爷爷奶奶,我来了——”,等到了二楼,我的第三声“我来吃饭了——”还没说完,奶奶就已经把门打开了,站在门口笑吟吟地望着我。屋内的光柔柔地照着,奶奶的脸色也柔柔的,像一片温柔的湖。于是我蹦蹦跳跳地跑进屋内,“噌”的一下跳到耳朵不灵敏的爷爷面前,伴随着我“我来吃饭了”的大叫。爷爷必定会“哎哟”一声被我吓着,然后再用黝黑的手摸着心口,张开牙齿掉光了的大嘴,眯着小眼“呵哈哈”地笑着,微驼的背也前后摇晃,就像多年没见一样高兴极了。可明明昨天才见的。

  爷爷耳朵不好,却从不大吼大叫;奶奶腰背有毛病,却总是为来“蹭饭”的牌友或邻居准备丰盛的饭菜。人与人之间的体贴和亲热,即使是在这钢筋混凝土的都市里,也从未离开过我。

  只闻其声便知其人,是我们之间的习惯。

  人与人之间的友好亲热,是我引以为傲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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