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欣赏他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欣赏他作文1
内马尔·达·席尔瓦,足坛冉冉升起的一位巨星,也是我的偶像。
棕色皮肤,身体算不上强壮。但能从他的双眼中看出他的坚强,以及对胜利的渴求。
20xx年,内马尔从家乡巴西的球队桑托斯转会西甲豪门巴塞罗那。这次转会惊动了全世界,人们开始认识这个青涩的巴西男孩,并对他抱有极大的希望。那年,他二十一岁。
事实证明,巴西天才并没有辜负外界的期望。在球场上,你总会看到这样的画面:内马尔拿球,时而虚晃;时而做出眼花缭乱的技巧;时而急速奔跑,用惊人的速度撕扯对方的防线。他是后卫的梦魇,总能带球如入无人之境。带球在场上穿针引线,迷乱的步伐似激情的桑巴,仿佛带着鼓点的节奏。若将球场比作一幅色彩鲜艳的油画,那么内马尔就是大片绿色中最靓丽的红色,吸引着成千上万双艳羡的眼球,不禁让人直呼过瘾。我欣赏他的球技,他总是绿茵场上最特别的一个,令人耳目一新。
内马尔一时间便名声大振,他与梅西、苏亚雷斯的锋线组合MSN更是极具攻击性,带领巴萨横扫欧罗巴大陆。
在巴塞罗那,内马尔荣誉加身,三年,赢得了一座欧冠奖杯,西甲冠军以及其他杯赛冠军,这时多少球员仰慕的成就啊!但是,他还差属于自己的个人奖项,一座金球奖。但无论他表现得如何抢眼,踢得如何卖力,都无法超越更强大的队友梅西。
这,或许就是匆匆离去的理由。
回眸望去,少年飞奔的身影已是过去;伸手触摸,想尽力挽回,却只抓到一缕残影。人已离去。
结束,何尝不是崭新的开始?
20xx年,内马尔2.2亿欧元天价转会巴黎圣日耳曼。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获得金球奖,而不是在众星云集的巴塞罗那甘作陪衬鲜花的绿叶。
你可以说,他长大了,想要挣脱巴萨的臂膀,叛逆了,想自己闯荡;也可以说,他蜕变了,想要为了心中至高的理想奋斗。相比于他华丽的球技,我更加欣赏内马尔为了实现梦想而放手一搏的品质。
祝他在巴黎闯出一番名堂。
这就是内马尔,我最新赏的人,我所敬的人,那个敢于追逐心中梦想的人。
我欣赏他作文2
他,是学校一等一的好学生,老师眼里的好孩子,家长心目中的小骄傲,同学眼中的学霸!他们欣赏他溢于言表的才华,然而我却欣赏他平时的小幽默,风趣!
他,上课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眼睛随老师的移动而移动,生怕自己的一不留神而错过老师讲的重点内容。记得他刚来我们的时候,因为从来都不熟知他是什么样的人,以为他跟书呆子没有什么区别,了解他后我才发现我一开始的认知是错误的,因为他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
窗外,阳光明媚,风和日丽,微微吹来的清风把树叶吹得莎莎作响。坐在教室里的我们,正在谈笑风声,一点都没有么临考的紧张感。我们讨论一些比较有趣的见闻,来放松一下上午紧张的考试。原本在复习的他,听到我们这笑声一片,抬起头,微微皱起了他清秀的眉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看到他抬起头,心想:不会使我们的欢闹声吵到这个好学生了吧。我们的谈笑声放低了,但还是被他听到。他听到我们的谈话,突然眼前一亮,然后放下手里的资料,走了过来,坐在了我们旁边。
像是对我们的谈话很感兴趣一样,然后我就说“要一起吗?”他嫣然一笑说“好啊!”本以为他是象征性的加入,听听我们再谈一些什么。他却说的比我们都多。我想,肯定是他平时的压力太大,所以让他本该有的一面给掩藏起来了,现在看到他这样子,莫名的松了一口气。平时的他让我感觉我和他之间有很大的距离感,但是看到他这样,之前的感觉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我欣赏他的幽默,风趣,是因为他表面的形象已经给了他太多的压力,让他把自己原本的一面给隐藏了,努力让自己成为老师,家长,同学心目中的样子。现在他这样的样子让人有一种想要亲近他的感觉,更多的了解他,成为他的朋友。我欣赏的是这样的一个人的内在,他们呢?
我欣赏他作文3
形单影只不代表内心孤零。——题记
在人生的旅程中,有些人孤身奋斗却内心强大,有些人娇生惯养却畏惧面对,我最欣赏你的背影,一个用强大的内心而博得敬重的背影。
那是无意间看到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位男子背着大包小包的运动用品在全场静肃的目光中坚定地走出羽毛球赛场。这是一场国际的羽毛球赛,可迎接那位男子的没有队友的嘘寒问暖,没有满眼希冀的教练,甚至环视全场,没有一面为他而挂的国旗。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受到如此冷清的待遇?他失败了?太多问号纷至沓来,太多疑虑从心底油然而升,这一切充斥着我的大脑。再看向那男子,头也不回,没有一丝迟疑,不舍,只是漠视他人自顾自地走出赛场。
后来了解到,图片中的男子是伊拉克发球队的唯一队员。由于长期战乱,伊拉克人们已饱受战火的煎熬,连生存都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更别提组建一支完美的发球队了。所以,他没有教练,没有队友,没有职业医师,只有远渡重洋十几小时后仅上场的26分钟,虽然他的名字可能未被人们铭记,他的相貌还很陌生,但他一手撑起了全国人民的希望,一肩提起了祖国的荣誉,他以6:2败下阵来,却使世界为之动容!他的技艺还不够精湛,他的技术还不够成熟,但他坚定的背影与一个人单打独斗的26分钟却震撼着在场每一个人,这才是奥林匹克精神,不畏孤独,通往直前的精神!
照片很快在短暂的凝视后被悄然翻过,却给我留下了深沉的思索。还是一个人,毫无顾虑,踏上回国的班机。多么强大的内心!失败后失控的表情,满眼的泪水,记者的专访他都是没有的。是啊,人生有时就是一场孤注一掷的旅行,渐行渐远,唯一会陪伴你走到终点的便是你的心。无论何时,都要敢于勇敢地面对前方未知的挑战,敢于在风雨中不断锤炼自己的内心。形单影只或许并不代表不够坚强。
照片中男子的姓名已淡忘,这貌也已记得模糊不清,可那图片中男子的背影被我深深铭记。
我最欣赏你的背影,一个真实而充满力量的背影。
我欣赏他作文4
我与他从未谋面,我只在电视上见过他,但他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永远记得他那硬邦邦的拳头,记得他那身肌肉,记得他那怪吼,记得他打着赤膊,昂着头,拍着胸脯对外国人说:“我们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的情景。他就是武术界赫赫有名的李小龙。
曾记得他刚到美国时就说:“我要把中国功夫写在英语词典里。”他果然说到做到,不只让中国功夫在美国甚至全世界家喻户晓,更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中国人身上永不服输的斗志。
在挑战三界拳王,因为报名时间的限制,他失去了比赛资格,他对负责登记的人说:“你这是在拒绝本界拳赛的冠军!”在与霍夫曼对决的过程中,他被打倒过,但是他再次爬起来,以他的怪吼分散对手的注意力,最终,实力相当的对手成了他的手下败将。先跌倒,再爬起来,凭着一定打败对手的信念爬起来。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信,才使他击败了一个个实力相当的对手。
在拍《龙争虎斗》时,当时的香港电影业并不景气,他对自己拍出好电影充满信心。他自己既是导演又是主演还是编剧,他曾说:“我的这部电影票房将会超过五百万,我要将中国功夫融进我的电影,让好莱坞后悔没有启用我是他们的损失,这部电影一定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后来,他果然做到了,票房远远超过500万,他成了众所周知的武打明星。我想,他之前所说,一定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抱着必胜的信念去做一件大事,投入的就是他的全部精力和智慧,这是他成功的关键。
有朋友问他为什么在挑战对手为什么总是那么自信能行,他说:“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赢,但我首先要有打败对手的信念,这很重要。”事实上,他又是个十分真诚的人,每次与对手切磋,总是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绝招教给对方。他对武术的痴迷终于让他吸取众家之长,自创“截拳道”,笑傲武林。
李小龙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奇迹,从一位被人称为“烂仔”的常打架的“小混混”,成为一名武学大师和影视巨星。他的一生虽是短暂的,但却是辉煌的。他如一颗流星划过天空,却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像他一样对自己充满自信,才会有辉煌的人生!
我欣赏他作文5
他,个子矮小,身材瘦削,皮肤黝黑。他走起路来小心翼翼,生怕踩死了蚂蚁。
同学们都爱请他帮忙跑腿买零食。每当他买好东西,便一一分发到同学们手中,看到同学们吃得开心,他就在一旁乐呵呵地笑着。我在一旁看着,心想:真是个傻瓜,别人把他当佣人使唤,他还在那儿傻乐。这样爱讨好别人的人,我不要搭理他。
有一天,我突然呼吸急促,全身无力,头上直冒汗,头也晕乎乎的。同学们都围过来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有气无力的说:“可能是早上没吃早餐,血糖低了。”
有个同学说:“快!谁去给她买个面包来?”话音刚落,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我去。”我抬头一看,是那个我平时不爱搭理的傻同学。他拿起我的卡,飞奔出了教室。不到两分钟,他气喘吁吁地跑到我身边,把面包递给我。亲切地说:“快吃吧!”我接过面包的那一刹那,心里像塞了棉团似的,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说了一句:“谢谢你!”
我吃了几口面包,感觉好多了。他又问:“你的杯子呢?我帮你接热水去。”他又是一阵飞跑,回来在一旁乐呵呵地看着我吃东西,喝水。
我喝着热水,心里很温暖。我终于明白,他不是傻,也不是讨好别人。他就是这样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同学啊!
一个周五的中午,天气有些燥热。午睡时,有同学讲小话吵醒了我,我也不自觉地参与其中。值日生向老师汇报了情况。老师很生气,严肃地说:“午觉纪律是高压线,谁敢触碰,严惩不贷。”同学们都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我也在心里打着小算盘,要不要主动承认错误呢?老师正在气头上,还是不要承认,凶多吉少啊!
这时,有人站了出去。我一看,居然是他!走路怕踩死蚂蚁的他!他很坦然地说:“老师,对不起,我没管住自己,讲话影响了大家……”说完,伸出左手,让老师打手心。
老师紧皱的眉头舒展了一些,拿起竹鞭打了他手心五下。然后说:“李灵鑫勇敢认错,了不起!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有的人还在包庇自己,纵容自己。”
随后,我们违纪的同学都自发地站了出去,主动接受惩罚。
那一刻,心中不禁特别佩服、欣赏那个矮小的、不起眼的他。
我欣赏他作文6
那是一个被风无情刮着的秋夜,地面上落叶都卷了起来,马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冷冷清清的,只有街旁的灯光还能带来些许温暖。
每天晚上从店里回家,学校是我的必经之路,下了车一阵冷风吹来,我打了一个哆嗦,快速地向前跑着。路过学校,“终于到学校了!”我自言自语道。突然我看见从学校保安室出来的一个人,我走近一瞧,原来是一位保安巡逻去了。黑色的棉大衣紧紧地裹着他,一手拿着手电筒,另一手拿着电棒。忽然,手电筒照到了我,顿时刺得我的眼睛睁不开。
保安一眼就认出来我来,他大步地走到我的眼前,关切地问道:“小同学,这么晚了,回学校有什么事吗?”“我要回家,经过这儿,看见你在巡逻,想过来看一下。”我摸着头不好意思地回答,接着又问他,“叔叔这么大的风你不冷吗?”这位保安微微一笑:“习惯了呀,多穿点没事的,你快回家吧,天黑了,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仔细看这微笑,突然发现这位保安,我认识……
前两天,我的脖子扭伤,到保安室等家长时,就是这位保安在值班。当他看到我时,就知道我是脖子扭伤,于是他就让我往侧边坐,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是我照办了。忽然,一阵舒服的感觉从脖子涌向心头,原来,是这位保安叔叔在给我按摩。我问保安叔叔:“叔叔,你会按摩吗?”叔叔也是微微一笑,说道:“嗯,我年轻的时候跟别人学过。”就这样,叔叔边给我按摩,还不断地跟我聊天,以分散我疼痛的注意力。
过了一会儿,爸爸来了,他签完字后把我带出了学校。那位叔叔不放心,跟到门口跟我叮嘱了一遍回家要注意什么。我们走远了,我挥手向他道别,他也笑着朝我挥手。
当我缓过神来时,保安叔叔已经走了。路灯还在亮着,保安叔叔的那颗无私奉献的心也在亮着,在黑暗中给我们些许温暖。
我欣赏他作文7
他,坐在教室后排的角落里。
他的成绩,也排在成绩表的末端。
生物课上,老师在黑板画好心脏结构图,对已经练习过很多次的我们来说,认清每个结构并不难,都纷纷举起了手。
老师忽然望向角落里举起的那只手,惊喜地问:“李灵鑫,你也会?”他微微点了点头,眼里似乎有丝不安。
“那你来说,这是什么?”老师充满期待地指着白板上的图示。他按照老师指的顺序依次说着。遇到说不上来的,他神情慌张地低下头看书,老师耐心提醒他,他终于勉强全部说对。
老师欣喜地说:“我们要对你刮目相看了哦!你在默默努力,没有因为基础不好而放弃自己。大家要向他学习,此处应该……”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看见他羞涩地笑了。
语文课上,我正在写作业,忽听见读书声,“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一回头,李灵鑫用手指着语文书,一字一字地读着。他已经完成作业,开始预习新课了。学习效率越来越高啊!我不禁有点佩服他了。
午饭过后,我慢悠悠地走回教室,想起今天轮到我们组扫清洁区。便约本组的人去扫地。
“我们组的李灵鑫呢?还没来?算了,不等他,我们先去扫吧。”我指着名单说。
我们正要出教室门,却撞见了他。他一手拿着扫帚,一手拿着撮箕气喘吁吁地跑上来。
“你……一个人扫完了?”我指着那半撮箕垃圾问。
“嗯。我全扫了,你们就不用去了。”他答。
我有点汗颜。想起以前扫地,当我们还在争论谁扫哪一块的时候,他二话不说,拿起扫帚就扫,从不争论。每次他扫得面积最大,扫得最干净。
我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这本是我们共同的任务,却让你一个人承担了。辛苦你了!”
“没事。”他摆摆手。继续忙他自己的事去了。
“有这样热心的同学真好!”一个同学说。
“我们多次请他帮忙买东西,他总是乐呵呵地跑腿,从来没弄错过账。”另一个同学说。
努力、上进、勤劳、热心的他,不仅老师欣赏他,我也开始欣赏他了。
愿他永远心怀美好和善意,努力上进,有个好前程。
我欣赏他作文8
他让我想起鲁迅,中国那位伟大的思想家。先不议论别的,这种感觉不是先入为主的认为,只是一种联想,我认为贴切的联想。他站在那里,有种精干的消瘦。看吧,至少从外形来说,他们相吻合。
他让略知世事的我感到一种并不庞大的博识。也许对于任何告诉我,我所不解之事的人,我都会感谢并羡慕着。但,他就是不一样。
他站在那里,离我半个空间的距离,用他富有塑造性的声音将他的思想扩散到整个教室。
鲁迅的高清渗入他的文字。在不断的积累中,我每次认识到先生的思想都是不一样的。而他,正是如此。
说实话,我不喜欢鲁迅。大概是知识的底蕴不等,或许是耳闻所见的现实不同,我不能完全接受他那么强烈的感情。这一点,他也一样。他对历史虽不一定尽知细节,但自称“文学宗师”的他却对历史有颇深的感触。他会对我们时而产生一股忧哀之绪,他会指出我们的种种不是。站在他所认为的想法和思考上,我们太幼稚、不深刻。而有时,他却又颠覆着自己。
他说话时我能感觉到他的思维在有限的范围内天马行空。但不是孩子般的畅想,是深刻的畅谈。他总把自己置身于实际,不论是美好的世界,或是荒诞的现实,他就是认定了他所处的世界。那么,我反对。
一定是年代的差异,又或者是我们到宁愿把世界或现实变得能让自个儿容易接受一些。不为别的,就只让自己的心理舒坦。不知他是否明白,我们这一代是信奉“密考伯主义”的孩子。
他喜欢努力、付诸实践,或,他喜欢努力的人。他总向我们强调:“想,那你就只剩下‘想’了。”他的思想为什么永远基于我所不能触及的高度之上?也许我是个急迫的人,我希望能抓住他的想法,并击倒它们!
他会出乎意料地去判断某一问题或现象。你在书上找不到,在教案上找不到,在多数人的想法中,找不到。正如鲁迅超脱出庸人之锐思。他们是否促膝相谈过?我无从知晓,只是那一种空泛的认识,让我钦佩,惊讶和不解。他这样其实并不好,甚至让我觉得,他对世事有种无欲无求的看空。
总的来说,他是好的,不一定是对的,但起码是善的。他不会全盘否定我的思想,这让我喜欢,感谢。不管是鲁迅还是他,我都欣赏。
我欣赏他作文9
灯光璀璨的大雁塔广场晚上依旧热闹非凡,中心,玄奘法师在喧嚣声中却仍守着一份跨越千年的`清寂,或许是孤独,又或许是心中的那片普度众生的坚守,静静矗立。数百年前的今天,他或许还在大漠中苦苦挣扎,水袋早已空瘪,但他的路却还在茫茫远方。从唐都开始,独自跨越“春风不度”的玉门关,一路西行,最终到达千里之外的印度求取真经,这其中的苦与乐,或许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出身书香门第的他,本可以一心只读圣贤书,然后去轻轻松松地考取功名,为官一方,享受文雅而又安逸的生活。可他却对佛法一见如故,潜心研究经书,四处讲学游学,拜访得道高僧,只为追寻真正的佛法。所以,当南北佛法发生重大分歧,现有的佛教已无法救众生于水火时,已经是得道高僧的他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了寻找佛教真理的重任,全然不顾他人的反对,坚持要去西方求取真经。即使唐玄宗当时没有允许他的请求,他也毫不畏惧,冒着生命的危险,毅然偷渡出关,兀自向着未知的茫茫远方进发。
玉门关向西,尽是荒草不生的戈壁滩,四周渺无人烟,只有一匹马陪他在戈壁行走。白天的戈壁酷热难耐,而到了夜晚却异常的寒冷,唯一不变的是苍茫的天,苍茫的地和这天地间充斥的无边的孤独与寂寞,没有一个人可以陪他说话,只有他随声携带的经文和心中的佛法能给他一丝慰藉。就这样,他凭借着一颗对众生的慈悲之心,度过了一个个日日夜夜,饱经风霜之苦,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最终来到了印度。来到印度后,他孜孜不倦地研究经书,像海绵一样汲取着无边无际的佛法真理,又是历经数年,他终于学有所成,但他却丝毫不贪恋印度的世俗红尘,不忘本心,又一次跨越了那无边无际到令人绝望的大沙漠,回到了中国。
即使历经十数年的风餐露宿,已经变得些许沧桑的他仍不甘于安逸,一心为大唐众生翻译自己辛辛苦苦寻得的佛法,两耳不闻窗外事,在属于自己的佛道世界中独享一份超然物外的清净。最终,他的故事和他最喜欢的经书一起传遍了中华大地,成为人们心中的寄托,历经万代而永垂不朽!
玄奘,一位佛法宗师,一个能为自己普度众生的宏愿不管不顾拼搏的人,欣赏似乎不足以表达我对他的敬佩,或许还需要在前面加一个“最”字。
我欣赏他作文10
镁光灯下,他手握话筒,眉眼含笑,神情里皆是满足。他生的是那样精致,叫人移不开眼。
最初看到他时,他才不过18岁,仍有少年郎的天真懵懂。只因他的容颜,我对他充满兴趣。
慢慢去了解他,才知他竟是如此的优秀。我喜欢上了他,亦十分欣赏他。
我欣赏他的努力。14岁进入顶级娱乐公司,18岁出道,20岁大红。若非努力,他怎会在未成年时便出道?若非努力,他又怎会挤掉一众人站在山顶上?因为努力,他的实力已不容小觑;因为努力,他获得了数不清的奖项;因为努力,他被众人所知、所喜。
我欣赏他的坚强。生病时总默默地扛着,他说因为他是男人。一次演唱会,他在舞台上意外受伤,却始终坚持到表演完毕,向粉丝致歉。即使受到谩骂,他仍坚强的一往直前,用成绩去证明自己。长时间的高强度练习,让他年纪轻轻便有了腰伤。可他从不抱怨,从不后悔,坚强的面对一切困难,接受一切未知的挑战。
我欣赏他的礼貌。出道5年的大前辈,在对待后辈时仍90°鞠躬,尽管那些后辈毫无礼貌。对待粉丝,他温柔体贴,却不失分寸,一切都恰到好处。
我欣赏他的善良。为粉丝准备食物,在签售会上鼓励失意的粉丝……虽是韩国人,却在天津、四川等地遭遇天灾人祸时发博祈福,甚至捐赠物资。他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我又怎会不欣赏他呢?
我最欣赏的,是他的才艺。作为队内领舞,他每一次的舞台表演都使我惊艳,撩人心弦。同一场舞,有人只是摆摆动作,而他却舞出了精髓。他的动作张弛有度,如行云流水一般,洒脱自然,揉进我心,即使过了很久,也还是会泛起阵阵涟漪,使人无法忘却。他跳舞时认真的神情,充满光彩的双眸,醉人心弦。他的歌声,犹如一阵清风,温柔的扫过,扫得人心痒痒的。我知他每一次的完美表演,都有日夜淌下的汗水点缀,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在人群中熠熠发光。他,是舞台上的王者。
每当我坚持不下去时,被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时,便总能想到他:为自己的梦想忍耐几年艰苦的练习,忍耐无数个夜晚练习室的孤独,面对竞争毫不退缩,面对谩骂毫不在意。于是,擦干眼泪,埋下头继续学习。我想成为像他一样优秀的人,在自己的领域内大放光彩。
他,吴世勋,我最欣赏的一个人。
我欣赏他作文11
我家有一个表哥,他十一岁了,小小的个子,小小的眼睛,一笑起来眯成了一条缝。别看他小,他却有许多优点:尊老爱幼,喜欢保护小动物 ,我很欣赏他。
记得有一次,我和表哥到湿地公园玩,我们一路笑着,唱着,不一会儿就来到了一个池塘边,看见有许多小朋友围在那里,手里拿着瓶子,瓶子里似乎装着什么,他们在那里走来走去,又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东西。我们好奇地走近一看,原来他们在捉蝌蚪。有些人用瓶子在舀,还有些人甚至还把鞋子脱了,踩进水里用手捉,我们发现很多小蝌蚪被踩死了,哥哥立刻上前制止,说:“住手!你们老师没有教过你们吗?蝌蚪长大后是青蛙,对人们是有益的,我们要保护它们。”其中一个男孩反驳道:“教过又怎样,我喜欢这样,关你什么事?”哥哥没有生气,而是耐心的给那个男孩说:“你把蝌蚪弄死了,你觉得很有趣,如果你是蝌蚪,你怎么办呢?”那个男孩想想愧疚的低下了头,连忙给哥哥道歉,哥哥说:“你们要道歉的不是我,而是小蝌蚪”。他们立刻把小蝌蚪放回了河里,小蝌蚪快活地游来游去,好似接受了他们的道歉。我突然觉得哥哥有点伟大。
还有一次,我们要出远门去玩,哥哥抢着把背包背在了自己的肩上。上了公交车,外婆外公坐下后只剩下一个座位了,哥哥把它让给了我,过了几站,车上的人越来越多,人山人海,非常拥挤,突然,我发现哥哥的身边来了一位老爷爷,大约有60多岁,身着土褐色的衣服,驼着背,皱着眉,满脸的皱纹像一条条五线谱,被周围的人挤得不停地喘着粗气,头上豆大的汗珠不停的流下来,好像坚持不住了,没有一个人给他让座,我看这么挤也正在犹豫,哥哥二话不说,急忙让我把座位让给老爷爷,老爷爷看着我和哥哥,嘴里说不出话来,只简简单单的说了好几个谢谢……
我的哥哥还有很多优点,每天总是乐呵呵的,一见熟人就打招呼,在家里经常帮爸爸妈妈做事,他的学习成绩还棒棒的嘞,家里贴满了奖状。他真是我的好哥哥,我太欣赏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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