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永恒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永恒作文 篇1
“这鬼天气,乍说变就变,昨天还阳光灿烂,怎么一下子就……”我心里不住地埋怨。
寒冷笼罩着整个南海之滨。
电视里:大街上,路上的人们行色匆匆,棉袄将他们裹的严严实实。一阵冷风袭来,一位身着破烂衣衫的小男孩不禁连打几个,喷嚏一个接一个,那冻得通红的双手,僵硬得不能动弹。孩子的身旁,有一位中年妇女,大概是孩子的母亲吧。母亲用她那双大手轻轻揉搓着孩子的小手,然后捂在她的胸口。
泪,脸颊滑落。
沉默。良久。怅惘。伤感。冷漠。
冲出家门,一路狂奔,试求遗忘……迷茫于春节一景,寻寻匿匿
人来人往的花市。摊位上摆满了春联、福字、各式花草、手工艺品……整条路仿若一只全身散发金红且暗藏些绿的见首不见尾的长龙。人们都在这晚上闲暇之余赶着置办年货,商贩们见到这场面笑弯了腰、举起自制的小招牌大声吆喝着,一派喜气洋洋之象——
走在花市的尽头,一个角落里,俩筐金黄得耀眼的橘子吸引住我的目光。橘子间,蹲着一位瘦弱的布满生痕的老头。兴许,在深圳这个大城市里,他好陌生、好空荡,但脸上始终是浅浅的笑。身穿一件因洗得多而显皱巴巴的浅褐色布外衣加上那老松树皮般粗糙的手,与他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在众目下,他似乎有点不知所措,时而底头抚摸着橘子,时而望望络绎不绝经过身旁的城市人,倍显可怜兮兮样,令人心生怜悯情,煞是凄凉。
搜寻着空空如也的口袋,攥着好不容易找到的仅有的百元大钞和些零头,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老头,橘子怎么卖?”
原来是这样,一切都明白了,他之所以蹲着,是因位冷着哆嗦着身体弓着背,用一种浓重的外乡口音回答道:“哦——二元一斤——。”他一面用苍老得可看清血丝的一只手伸出两手指比划着,一面用另只手夹在膝盖窝里取暖。
耳边似乎听见人说那边才一块五一斤。吓!回头望了望,而且比这边要好。俗话说:货比三家,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你一跳。要知道,全中国每一个人都那出0。5元来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们,也有7亿多吧!……
“老头,你这也贵了点吧?”
“哦——但货真价实啊!”面对我的质疑老头紧张起来了。
羞愧、羞愧、实在是羞愧,全然没有顾及到一的乡下老头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顶着严冬挑如此重的橘子赶来赚些小钱的艰辛……偶然间,发现,老头,不老爷爷是没有摊位的,只是看着这地方易吸人眼球,才在此的吧。
恍惚想起常从口中说出的那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同学,你怎么能这样呢?我的心顿时觉的酸溜溜的,把手心里攥得出汗的钱给了老爷爷,拿了个小橘子,跑的远远的。
“哦——小兄弟——这可是…”
一个来自异乡的质扑可爱的老人,他太普通了,普通得只是一个缩影,普通的让人们总是忽略了他们的存在。在这大年夜里,“哦——”道出了外来务工人员,来深建设者的无功不受禄、对自己的劳动成果的满意知足,也道出了他们内心深处的纯洁善良。
一口咬下那一个小的夹着绿橘子,“哦——好甜啊!”
希求。时光。就此。凝固……
永恒作文 篇2
其实阅读经典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本身是不证自明的。真正的难处是辨别什么才是经典。我们在生活中所触及的文艺作品有经典也有流行。虽然都说:“流行的不一定时尚。”但二者有时也易混淆。因为流行的事物也有光辉,会发光的不一定只有金子。这么说或许有些偏颇之处,但我并没有说他会持久,也就是“永恒”。
流行的文艺的确吸引人,我相信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那些喜闻乐见的事物受欢迎。我也不例外,比如说:我看过郭敬明的小说也听过郭德纲的“三俗”相声。可我从不谈论他们的作品——生怕被别人扣上格调低下的帽子。韩寒原先“炮轰文学大师”的行为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他直言:“我承认冰心、巴金都是大师,但他们的作品我就是读不进去。”这句话道出了一部分人的心声,那部分书架上摆着《论语》、《三国演义》而床头柜上放着于丹、易中天(当然这还算是极好的流行)的人的心声。
这样看来不是否定了经典吗?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否认了它的吸引力,即第一印象的那种吸引力。想起了一个有些极端的例子:《花镜缘》里有一个直肠国,那里的人肠子是直的,且消化极差,上面吃进去的是什么食物,下面几乎原模原样的出来。不舍得扔便再吃一遍(兴许还会回回锅),反复四、五次后才扔掉。我写这个并不是想恶心人,只是想说媚俗的东西,其内在价值绝对无法同经典相比。看的遍数再多也学不到什么。纵使第一回有点兴趣,时间久了也照样会反胃。永恒的价值更是谈不上。
我的班里有一名同学可以说是酷爱小说,看他电子书中的容量,恐怕几百万字不止。可是他只看流行的类似于神话的小说。甚至还有一个笔记本,记得密密麻麻,我怀疑他投入在这上面的“研究”比学正课还要多。估计他把自己读的东西都当成了经典。所以明辨好坏很不容易。萧伯纳《芭芭拉少校》中的资本家安德谢夫问自己多年不见的儿子擅长点什么。儿子说:“长这么大几乎什么都不会,只会一件事:能明辨好坏。”父亲急了:“胡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艺术家,你一小孩怎么偏偏啥都不会就会——明辨好坏?”的确,无法明辨是非不仅搞不了研究,还不宜正确的提升自我。
可喜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好东西有社会给我们筛选。科技文艺分子最大的痛苦是生错了年代,即哥白尼被处死、伽利略承认地球不转、拉瓦锡自杀、老舍跳湖的时代。现在总有人坚信真理,弘扬经典。题目中的“质疑”与“否定”的现象其实不多,即使多也不知比过去强了多少。
所以只要不把流行当做正饭吃,前途不会迷惘。让各种的光辉多一些总会清晰明朗。作为个人来说只须多尊重历史和社会的选择即可。
永恒作文 篇3
暑假里,我一直迷恋着一首歌,叫《光之螺旋律》。它同它的名字一样,温婉、干净,宛如天堂的诗。
歌里唱着阳光的声音,泉水的低吟,啾啾的鸟鸣,沙沙响的树荫。幽幽的树林透着柔柔的绿光,几抹曙光穿过层层枝桠,照耀着一颗新芽。
所有的事物都有它自己的旋律。
就好像这几天缠缠绵绵、如何也下不尽的雨。即使它还没有落下,它也有属于自己的声音。
把海螺放在耳边,你不是可以听到大海的声音吗?那旋律好像最遥远的回忆,模糊却真真切切。
一片落叶飘在风里,不断地舞出独有的旋律。高一点,高一点……好最后拥抱它深爱的天空和露珠。
当沉沉黑夜静静躺在河边,梦幻般流连,耳畔盈满悦耳的虫鸣,那是怎样美丽的声音?
当轻风一遍遍,去揉扶那寂静的蒲公英,一同唱起自己的歌,和自然一起浪漫,述说情怀,你用什么怀抱来悦纳这飘逸的旋律?
更有花谢花开,穷尽一生,黯淡了的旋律,沐浴在季节的轮回中,自由而沉寂,留下一道苍白的掠影。
岁月的流逝是另一种旋律,旋律缓缓行进着。当进行到某一阶段,我们猛的抬头,才醒觉时光已经把记忆留在不知多广远的地方了。
上苍把无数种天籁轻泻在透明的空气里,当它们找到自己的归宿,这个世界的运转就开始了。
当我们走出岁月的流逝,沿着缕缕辙迹走向向阳的山坡,远处传来教堂悠扬的旋律,我们就进入回忆:一草,一石,一花,一木……还有我们自己身边,自己心中幸福的.旋律……
然后用静如止水的心境,祈祷这场幸福的永恒!
永恒作文 篇4
题记——茶,是家家户户都有的,可是每一份茶里都蕴含着不同的感情,不要小看茶,茶或许是一种能很好传递感情的介质。
“永恒”,也许人们会觉得这世间那还存在什么永恒啊,那些都是骗骗小孩的,可是我认为那些自称是大人的人或许连小孩都不如,他们不相信这世间有永恒,那是他们的愚昧无知,我认为世间是存在永恒的,而永恒也可以是存在在我们的心中。
五彩缤纷的春姑娘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而烈日炎炎的夏姑娘也不通报一声的就来了,夏姑娘一来就给我们送了一份礼物“鬼天气”——一连几天大太阳,一连几天下大雨。这鬼天气让我超级难受的,可能是最近好了一点吧,不过鬼天气一没,迎来的当然是炎热的大热天咯,这几天的我是非常口渴的,感觉就像严重缺水,尽管如此,我一回到家就会有愉快而温馨的感觉,妈妈是不管多忙都会给我备一杯清香的菊花茶的,不是仅仅只有一天,而是自从烈日炎炎的夏姑娘一来,妈妈开始就泡了,我也不知道妈妈今后还会不会泡,但我知道,现在的这一杯茶是永恒的,这杯茶就如我对家人的情感一样,是永恒的,永远也不会变。
妈妈,就算这个夏天过去了,不管是什么季节,你要记住了,还要给我泡菊花茶,因为,它是永恒的。
永恒作文 篇5
汶川巨震——震惊——悲痛——焦虑……
伸出你的手,让“爱成为永恒”主题班会正在进行中……汪妞妞和李可馨的诗朗诵催人泪下,我听见李可馨的声音哽咽了,看见汪妞妞的眼圈红了。刚回到座位,她们就趴在桌子上哭泣着,而此时的我,那个平时自以为最坚强、最冷漠的我也让泪水朦胧了双眼,眨眨眼,“啪嗒”一滴泪珠从脸颊上划过,滴在我的手臂上,“啪嗒”又是一滴,接着又是……,泪水好像断了线的珠子,不断地往下流,往下滴。我拿出纸巾,擦擦眼泪,回头一望,平日那个常和我闹矛盾的黄谦,此时也已泣不成声。
是呀,这次8。0级大地震,整个汶川在一瞬间变成一片废墟!死了那么多的孩子,那么多的骨肉同胞,而在那些幸存者当中,又有那么多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成了孤儿。“震在汶川,痛在我心”。生命失去就无法挽回。我们所能做的,除了着急、牵挂,更有效的是向灾区人民捐款,尽绵薄之力,帮他们早日重建家园。
来吧!让我们共同携起手,帮助他们,让大家的爱心成为永恒!
永恒作文 篇6
这是一个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夜晚,雪花漫天飞舞,落在生命的沟壑里……
一位男人被困在雪山中。他饥饿难耐,他早已把所有的食物分给了同被困住的老人、孩子们。他吃雪果腹,他所需要的只不过是何时死而已。他面朝家乡,长叹了一口气,风雪埋葬了他。他离开了……
在小时候,母亲告诉我一件事,要我记住一个人。我疑惑了,母亲没等我问便对我讲述起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个格外明亮的蓝天,一个年轻人踏上了前往天山的旅程。
在路上,车上的人们交谈着,心中满是对旅行的憧憬。大约过了一个钟头,他们到了目的地,在导游的组织下,走向了这座庞大的雪山。
人们四处观望,欣赏美丽的风景。人们有说有笑,无不在称赞大自然的杰作。就在他们离开时,雪崩了。
这大雪像是被子要遮过天迎面盖来,人们惊慌不已。那个年轻人立刻引领人们往山坡上跑,这才躲过一劫,每个人所幸均无碍。可是下去的时候,大雪堵住了唯一的出口!对于在场的每个人,这无异于晴天霹雳。山上晚上会降温,极其寒冷。年轻人先安抚众人,然后将带了的食物分给每个人,曾有人问他,他自己有吗?他却平静地回答,“有的,您放心吧!”
当晚,年轻人躺在地上,严寒让人直哆嗦,手和脚冻得失去了知觉。没人知道他是怎样度过的。
第二天,外界仍无消息。大家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手机没讯号,该怎么办……
第三天,人们都相互痛哭,孩子们的哭声,老人的啜泣声。每个人心中都占据了恐惧,希望救援会来。年轻人无力的靠在雪堆边,没作声。
第四天,救援队终于来了!出口被疏通了,他们用不了直升机,一直在打通。人们欣喜若狂,拥抱着。这时,一个队员发现了什么。急忙叫其他人过去,一会儿抬出一位青年男子的尸体,经证实就是那个年轻人。当场的人震惊了!那个年轻人原来没留任何东西给自己!他们无不想到:他没想活下来!
家人赶到了,都哭了,悲伤至极,泣不成声。看见他的遗容,只有安详……
他,永远的离开,虽然他在家年龄最小,也是茫茫人海中并不起眼的一个。他仅二十多岁,是我最小的舅舅。我们万分悲痛,我深深的知道:
短暂的一生,最终成为了永恒。
精神长存,我们永远为他骄傲。
他很渺小,但他不平凡。
永恒作文 篇7
红尘中,一朵思念之花在岁月的暗影里执着绽放,任流年匆匆,任往事成风。站在岁月的巷口回望,那一抹醇厚的牵念,在玲珑岁月里凝成永恒。
——题记
漫漫人生,许多故事总是太匆匆,许多故事常常有始无终,太多苦涩和无奈让往事飘零成冢。可是,如若一个人真正能够在对方心灵深处植入刻骨的思念,那么,这个人的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便会在对方心中深深扎根,再也拔不出。
发出如此感慨,不由得浅浅一笑。红尘中的恩怨瓜葛,我本涉足不深,也总是以旁观者的心态静观,更何况,自己已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也已过了风花雪月的年龄。但是,闲暇之余,看了《何以笙箫默》后,还是被其执着深厚、纯洁炽热的情感所感动。
校园恋情多数是纯洁的,彼此相爱,无关家庭背景,无关财富门第。爱他,只因他英俊洒脱,才情满腹;爱她,只是因为她纯情善良,温柔可人。彼此间没有太多的心计,没有太多的世俗。他的才情坚毅,她的温婉清丽,都是彼此眼中最美的风景。
青春岁月,灿如锦霞。总是会有爱情的滋润,有真情的温暖。旖旎的心事,伴随着,初春的一抹浅红,盛夏的一树葱茏,在牵手走过的树荫下柔柔地升腾。
但这份纯洁的恋情,会面临很多诱惑。一个高薪清闲的职位,一个殷实富有的家庭,足以使意志不坚和动机不纯者心旌摇动。作品中,应辉和佟心樱的恋情,就被这些诱惑力十足的现实击碎了。
人都说,真正的爱情,经得起距离和金钱的考验。是的,这个世界,有虚伪,就会有真诚;有狡诈,就会有淳朴;有短暂,就会有恒久。真爱,就是将一抹诚挚的情愫镌刻在心灵深处,任风雨潇潇,都不会变浅变淡,亦不会变质变味,一如何以琛与赵默笙的爱情。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人生的旅途中,总是写满离愁别绪。
七年,一段不算短的时光,两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足以改变一个人的脾性、爱好、追求,可是,那份初心,那份执念,始终没有在大洋彼岸随风飘散,始终没有随伴着岁月匆匆而无影无踪。思念,总是荡一叶兰舟,飘向有爱守候的彼岸。
谁能将蚀骨的思念化作一朵云淡风轻的微笑?谁能将恒久的执念化作一缕薄如羽翼的轻烟?
爱,就算是极浅极淡的,只要经历过,总是不容易抹去,更何况是刻骨铭心的?想要它淡如烟霞,便是要忍着蚀骨之痛由岁月之刀来刮,来削,来剜,那种切肤之痛,很难被匆匆划过的岁月抚平。
夜深人静时,拨动心弦的,始终是初遇时的那份唯美,始终是十指相扣的那份浪漫,始终是朦胧月色下的那个初吻。
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到合适的那个人,是人生的幸事。不管岁月的潮水如何冲刷,都不愿,也不忍松开紧握的、哪怕是仅有的一丝温度。爱,需要用热情和宽容来温暖,而不是用冷漠和高傲去冰镇。既然爱,就放下所有的骄傲和矜持,放下种种顾虑和担忧,穿过重重阻碍和牵绊,越过层层岁月尘埃,无怨无悔地奔向爱得城堡。爱他,就想住进他的城,就只想相携共织红尘梦。
爱得载体不是物质,而是真情。所以,渺渺人生,亲情也罢,爱情也罢,都需要用真情来织就天长地久的爱,如此,方能穿越岁月风尘,历久弥醇。
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红尘中,那朵思念之花在岁月的暗影里执着绽放,任流年匆匆,任往事成风。站在岁月的巷口回望,那一抹醇厚的牵念,在玲珑岁月里凝成永恒。
永恒作文 篇8
我发疯似的冲向时空飞车,泪水尽管滋满眼眶,但我强忍着,不让它们掉落下来。是的,我不能流泪。
“真理,需用血与火来捍卫!”坚定洪亮的声音淹没了柴火发出的可怕的声音。
一个小时以前,时空飞车带我来到这个充满黑暗但依稀可见光明的世界。我亲眼看着罗马天主教徒们风风火火地搬动着柴火——他们在这里准备以惨无人道的极刑处死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布鲁诺。
我突然停住了奔跑的脚步,回头遥望,只见百花广场燃起的熊熊烈火映红了半边天空。啊,布鲁诺正在忍受着烈火的煎熬!我又依稀听到了布鲁诺坚定的声音:“真理永远存在!你们可以烧死一个布鲁诺,但真理的步伐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冰冷,高耸的房屋挡住了我投向百花广场的视线。然而,身残志坚的布鲁诺的高大形象却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你为什么要坚持呢?”在宗教裁判所的囚房里,我迫不及待地问。我希望布鲁诺在火刑前能暂时宜布放弃教会所谓的“可怕的思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但布鲁诺断然拒绝了我的提议。
“真理是绝对不能妥协的。让我放弃真理,哪怕只是一种应付的手段,也会使我感到比死还要痛苦。”低沉庄重的语调透露出宁死不屈的傲气,难怪能吓坏操纵着生杀予夺大权的天主教主。
“那好,你乘我的时空飞车到我们那个时代去。在我们的时代,科学和真理是至高无上的。你会找到无数的知音和崇拜者。”
布鲁诺没有回答我的建议,而是艰难地用几乎算不上“脚”的脚,娜到近在咫尺的小窗前。窗外,鼎沸的人声不绝于耳。可想而知,窗外的“自由人”正争先恐后地奔向百花广场,来观看火刑。
“你听,”布鲁诺几乎是跪在窗前,如果没有巨大的精神力量支撑着他,他早就趴下了。“愚蠢的思想,人们虔诚地拥护它。如果我放弃,我一生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布鲁诺用他那开裂发紫的嘴唇吐出清晰而铿锵的声音。
“你不觉得这是一种无谓的牺牲吗?”
“不,我相信,我的血一定能给这黑暗如漆的时代带来一线光明,一定能洗清蒙在人们心灵上的污垢,至少能唤醒一批沉睡的人们。对于我来说,这样的死,也许比活着更有价值。……未来的人们会相信我,会继续战斗的(初中作文)
布鲁诺的双眼凝视着低沉的天空,眼睛中放射出真理的光芒。我回转身,压抑住心头的悲愤,坚定地奔向时空飞车。我虽然最终没能救下布鲁诺,但是,能够聆听到这位真理的卫士的教诲,我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我要离开这个充满荒谬和邪恶的世界,回到我的时代去,我要告诉人们我的一段奇遇,我要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布鲁诺的伟大。
就在时空飞车进人时空隧道的一刹那,我看到了百花广场的滚滚浓烟中,飞出一只美丽的金凤凰,那不就是布鲁诺吗?我欣慰地笑了,是的,布鲁诺并没有死,他在烈火中得到了永生!无论是现在,还是在遥远的未来,都能听到布鲁诺响亮的声音——
“真理,需用血与火来捍卫!”
永恒作文 篇9
暑假生活本应该是快乐而舒心的,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改变了这一切,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伤痛。
7月21日凌晨三点多,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打破了夜晚的宁静,我和奶奶都愣住了。只听得:“董芷若!董芷若!这可怎么办呀?医生已经下病危通知书了,我快没有爸爸了……”电话那头传来姐姐凄惨的哭声,我连忙穿好衣服与奶奶准备下楼,着急的心情恨不得让我奔跑起来。但又顾及到奶奶,我只能稍稍地等等。“叮铃铃!叮铃铃!”急促的电话又响了。我两手哆嗦着,拿起话筒,结巴着:“怎……怎……怎么样了?”姐姐的哭声就像一盆凉水扑灭了我沸腾的心灵。“我爸爸现在已经送往盐城抢救了,你们不用来了。”奶奶听了恨不得跳起来,泪流满面地说:“丁丁!丁丁!我们还是去看一下吧!”我控制住自己的心情,装作一脸地镇定,安慰奶奶说:“他们已经离开大丰去了盐城医院,我们去了也是一场空。再说天色又这么暗,你的腿脚又不好使,我们还是再等消息吧。”担心的奶奶还在闹:“不嘛不嘛!我想去看看他嘛!”忍耐不住的我大声吼道:“别闹了!实在不行明天一早让姨父带我们去!”我的一声吼,奶奶终于停息下来。
“怦、怦、怦!”紧张的心开始跳动起来,我心里默默地念着:加油啊!姑父!你要挺住啊!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在重症病房里的姑父与病魔斗争了近7个小时,可死神还是没有放过他。11点多钟,他走了,永远地离开了我们。顿时,阵阵伤心的哭声在我的耳边回响,我傻了。曾经的姑父对我那么好:别人请他吃饭,他会把我一起带去;他知道我最喜欢吃鱼,每次钓完鱼回来,就会立即打电话给我……这一切的一切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姑父离我很远很远。我再也摸不到他了,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再也看不到他的样子了。
“远在天边的姑父,你还好吗?我好想你。想你和我玩耍,想你和我钓鱼,想你告诉我下一步该怎么走?你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离开我了,我还有好多心里话想对你说。姑父,希望你在你的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也过得快快乐乐。”
据说,人去世后,就会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如果这是真的,那姑父还可以在天上天天看着我们。在晴朗的夜晚,我可以遥望星空,对着属于姑父的那颗星说着悄悄话。望着满天繁星,耳边仿佛传来姑父的话语,在静默中任泪水随意地流淌着,泪眼蒙眬,我思念着、默念着:姑父——我想您!
永恒作文 篇10
极目望去,尽是一片苍茫浑厚的黄,长沙绞风,卷舞直上。远处传来阵阵驼铃声响,由远及近。茫茫荒野,只见那人手持旌节,衣衫褴褛,两鬓斑白,面容苍老,却目光炯炯,眺望远方——
他是苏武,是牧羊人,北海荒野牧羊人,更是铮铮硬汉。
他是汉朝的使者,手持旌节,是被赋予使命的和平使者。却由于阴差阳错,被困匈奴,受尽种种的考验和折磨。面对卫律的威逼,有的人屈服了,得到了荣华富贵。他也可以选择低头投降,可他没有。硬是打消了单于降武的幻想,坚定地拒绝一切眼前唾手可得的锦衣玉食,富贵荣华。他舍弃掉一切,但不能舍弃自己的信念:手持一支旌节,傲然留下一个背影,向那茫茫朔漠走去,去做那高山雪莲般圣洁的使者。
寒风凌冽刺骨,大漠又到了最冷的时节。雪下了一层又一层,踩在厚厚的雪上,只有靴子的声响,这大漠中——除了风声,也就确实只有他靴子的声响了吧?寒风卷着雪块像针刺一般,打的人生疼,让人无处可躲,只能抱紧双臂,咬牙向前。夜里,蜷缩着入睡,扯着一点剩下来的羊毛勉强挨日子。肚里空空,没有食物,就掘野鼠洞里的粮食、甚至毡毛就着冰雪充饥……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陪在他身边的只有那一羊群和那掉光穗子的旌节。
他想,他想回到家乡去,看看自己的妻子爹娘;他愿,他愿回到有吃有穿的温柔乡。可他不能,他更希望在这朔漠之上,守着他那旌节,不忘记忠于国家至死不渝的使命,就算饥寒交迫,就算不见妻女,就算永不能回汉,就算客死他乡,他仍不愿半分退让!他就这样坚守自己的忠心,像雕塑一样伫立在这大漠之上。
十九年过去,他两鬓霜雪,白发苍苍,那脸上深深的纹路见证了这十九年的坚守,旌节掉光,见证着十九年的沧桑,唯一不变的是哪挺直脊背的骄傲。
他,终于要回家了,回到他为之坚守了十九年的汉朝,回到那那一想起就坚毅有勇气的故乡!他该有多欣慰,该有多感叹。
“任海枯石烂,大节不稍亏。终教匈奴心惊胆碎,拱服汉德威。”
他坚守着大漠,坚守着汉朝,坚守着自己的一颗勇敢坚强的忠心。他的坚守,已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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