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什么了我作文

2017-10-13 初三作文

  篇一:这本书掌掴了我

  连韩寒都长大了,我又还有什么理由幼稚不堪?

  ——题记

  年纪尚小的我曾把韩寒奉为“男神”,《三重门》翻了一遍又一遍,且不说倒背如流,人物对话也都历历在目。在写作上扶着他的步伐,一步一观望,一步一模仿,那年那时,行文风格、说话做派,大都与他不径相同。

  《儿子韩寒》这本书是班主任推荐的,大概与大多“追星族”一样,这本书在我心中无疑高大了起来,好像拥有了他,我遍离他又近了一步。没错,那时的我固执的认为,世间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成为第二个韩寒。

  遗憾的是,这本书不是他执笔的,是他的父亲,一个被人忽视的天才。

  起初,我饿狼扑食般地阅读。那是韩寒的儿时,“韩寒”这个名字是父亲的笔名,作家梦破灭的父亲将火焰传给了后代。小时候他就展示出超于常人的语言能力和文字兴趣,他是父亲的骄傲。这种骄傲持续到了初中。韩寒语文的突出影响到了理科,一次数学考试上,数学一向落后的他竟得了满分,却被老师判定为作弊,于是,小小的韩寒心中,“老师”这个词沾上了尘土,也低进了尘土里。这直接影响到他后期的作品,写到老师和教育,总伴随千万波涛和侮辱。高中时,他干脆辍学,专心写作,他的行为背负着两种声音,支持他的人抚摸他的身体,千万骂名又在他的皮肤上留下划痕。那时,他只是个孩子。最后他还是成功了,多年以后,他说她从不后悔做出当时的选择,也庆幸自己坚持下来了。并且,如今他也是一名老师。

  这就是韩寒,褪去了幻想中一步登天,贵人相助的神话外衣,使我呆楞在秋天微凉的空气里。尚且存有余温的书页被风吹得翻动,我只感觉书中的字和笔画都一跃而起,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接着是又一下,再一下。直打到我眼前迷雾散去,心中有了清晰。

  世界上哪有什么神话?我只看见了韩寒台前的光鲜亮丽,却忘了去发现他背后,过去所背负的一切。如同《霸王别姬》中的那句话:“要想台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观众如我一般,只能看见他前方聚光灯下的光环,却不知他身后是一片昏黑、空无一人。

  我妄想一步登天,总抱怨生活缺乏机遇,所以我悲天悯人,无病呻吟,在一味的模仿中自娱自乐。这本书掌掴了我,将我从幼稚的虚幻中拉出,脱离了那个永不清醒的白日梦,它时时刻刻命令我看着这个向前跑的世界,领悟这个世界的现实。

  你要做自己,为此而努力。

  如今,我也偶尔翻开《三重门》,只是少了那份“热血”,我欣赏他,但更多的是敬佩他。《儿子韩寒》也放在了它该放的地方,余光看见,竟也觉得心安。

  “树叶还是它该有的颜色,天上飞的鸟也是它该有的大小。”

  我要向前走了。

  篇二:这本书治愈了我

  淡淡的粉红色封面,是我幼年的时候最爱的梦幻颜色。突兀的旁边的小框中,有一略显幼稚的女孩涂鸦。又是几个淡淡的大字——《窗边的小豆豆》。

  初遇它时,正是我最阴暗的六年级,老师热情洋溢地推荐此书时,我却在底下睡得正酣——当然,这些都是后来老师找我谈话时提到的。

  迫于压力,我还是购买了它。那日正值炎夏,我不愿出门,便轻翻开它读来消磨时光。

  我可以看见窗外的阳光,但它们都被冰冷的空调房隔绝在外。我毫无感觉,眸子又移至书上来。

  书的作者黑柳彻子一张圆脸,眉眼间透露出一股灵动之气。这幅模样似曾相识,只是想不起在哪见过了。

  刚读几分,我便了解到“小豆豆”就是作者一个奇怪的小名,却沿用到了现在。

  从小学一年级谈起。我不禁愕然。她顽皮如我,甚至刚开始就被勒令退学,也许是老天刻意为之的安排,让她遇见了最适合小豆豆的学校——巴学园。

  我看着巴学园中的形形色色,如梦似幻,校长小林开明的教育方式,他教孩子要对生灵万物平等相待,他的“山之味”“海之味”使枯燥的午餐充满了欢声笑语,为了保护残障孩子的尊严,他一反常态地训斥了嘲笑那同学的老师……

  一点点的,童年的记忆霎那间又被激活,那埋在心间,如北方冰天雪地的心田,此刻不再,长出悔恨与痛苦的藤蔓,它们松开了挂满坚硬的刺的枝条,不再紧紧缠绕住我的梦,我想起纯真年代时湛蓝洁净的天空,想起与朋友相识相知的抑制不住地像要爆炸的喜悦,我想起自己不顾一切没心没肺的奔跑,以及之后划伤了脚却忽然放声大笑的面容。

  这些,都是小豆豆与我的曾经,我的过去,我最珍贵的一切啊!

  当我看到最后,巴学园在大火中消失殆尽的结局,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未来会是如何。

  我只是感到那些阳光炽热地冲进了这个小小的,运行着的冰冷的空调房里,然后我的眼泪,有了温热的触感。

  篇三:这本书影响了我

  阅读,就像一杯刚沏的清茶,只有你细细品味,才会发现那小小的空间里充满了无限的馨香。

  其实我觉得阅读并不是单纯的浏览文字,而是将自己的与作者联系起来,擦碰出耀眼的智慧火花。“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我想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从小学六年到初中三年,这语文书一直陪伴着我,鞭策着我。

  读书,我读冰心。在你的诗集——《繁星春水》中,你有对大自然的热爱,对人情世故的感叹,还有如母亲般温暖的关怀……“墙角的花儿,当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呵,冰心奶奶,这其中蕴含了对中国多少青少年的期望啊!

  读冰心,我读出了真诚与善良。

  读书,我读朱自清。“宁死不领美国救济粮。”这句话是对你的最高赞赏,但是在《背影》一课中,你为父亲那蹒跚的背影爬月台那一瞬间,性格刚毅的你不禁流下了眼泪,在台灯下,读着表弟的来信说明父亲情况时,你又再一次泪眼朦胧。平凡的我虽有“少年不识愁滋味”但还是被你所感叹。

  读朱自清,我读出了顽强与深情。

  读书,我读鲁迅。你在桌上刻一个早字用来告诫自己勤奋学习,可是你不知道这一个字激励了多少千千万万的奋进青年,长眠的你也应该有一丝慰藉了吧;《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记录了你儿时的所见所闻以及许多趣事;《阿Q正传》中那个饱受凄辱的阿Q,你直接表达了你的同情与批判。现在的阿Q精神已知晓于千家万户,为众人所传颂。

  读鲁迅,我读出了同情与深沉。

  在文学殿堂中,我时时一人独自捧看语文课本,细细品味书中的道理。这本书影响了我,使我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无知走向有知;从愚昧走向文明。读这本书,使我领悟了做人的道理、生活的技能、成长的动力。

  篇四:这本书叩问了我

  最爱的地方,是草原,自然,纯真。

  偶然读了一本书,唤作《狼图腾》,封面被牛皮纸包裹了起来,却隐隐可以看见一匹狼,一匹野狼,在咆哮,在怒吼。千转百回的声音,像草原上嘹歌一曲,成为信仰。

  偏爱书中的场景,牧民在白天绿地之中策马飞奔,白雪似流动着的白羊,在这样的草原中,存在着动物之间原始的食物链循环,藏族人民虔诚的信仰及被无端混入的,人类对于资源贪婪无尽头的追求,成为那样真实场景。

  最初时,在开始的开始,藏族人们拥有名曰:“狼“的信仰,狼是食物链顶端骄傲的王者,初,所有事物都是自然的模样。可是事又存了几番顺利呢。又,城市人们,没有信仰的人们,又在这样的场景中加入野心与自以为公平的调味,屠杀狼成为热极一时的号令,哀哀的嘶叫如笙歌,却,摇不动,人类硬如磐石的心灵。

  狼是王者,是骄傲的动物,我爱他们那双野性的眼睛,刀光四溢,透着智慧,透着肃杀,透着尊严,那该是怎样的一双眸,令人惧怕。也存在了几分私心的人们,竟渴望将其圈养在笼中。腾格里,人们的信仰,竟一次次被踏在脚底之中践踏。场景中有一幕人们为得到完整的狼皮,竟驱车草原,狼冲向了乱石阵,在生命的最后,也直直地立着,双眼死死地盯着眼前的人类。那又是怎样瑰丽的尊严啊!狼的铮铮铁骨,使其在死前也绷紧所有肌肉,不屈服。这,是一代王者的吼叫,是一声声从心中迸发的嘶吼在湛蓝的天空中拷打着人民的内心,狼没有泪水,因为他们内心的骄傲不允许自己脆弱,但分明地在生命终时,也不放弃,以自己的生命为饵,转身抑住自己死的欲望,不可倒下。一夫当在,万夫莫开。腾格里的故乡,又怎容撒野!于是有了王者从双眼中流露出来的叩问,像是从心中迸发出的嘶鸣,这样的魄力,令我想起宇宙中星星恒远的光芒,在黑洞洞的贪欲面前,也定将照亮一切,拔开黑暗,发光,发亮,发热,并不朽!

  那,狼王的最后一眼,成为威慑的警告,像雨中的雷电撕开了重重黑暗。在车子重新驶走后,狼方才倒下,生前一眼,成为叩问,问天,问地,问我的内心。这样,我的心也好像被撼动了,密密地出现缝隙,从中隐隐透出丝许光芒。

  渴望狼心,狼肺,狼皮,也使我想起了“狼心狗肺”一词,在叩问中思索,什么样的人最可怕,也许是失了信仰而充满欲望的人。失了条律,失了道德的束缚而为所欲为,生物本质应在草原中寻找合适的位置,形成一整个圆状循环,圆上每一个点都应有所束缚,倘若失了规则,则会破坏整体。而我们,似乎是整个生物链的顶端,更应如此,失了分寸,也就是图腾则会使自然悲伤。

  耳际边辽远地传来哀哀的吼声,眼前迷蒙透出一片绿色的天地,在心灵的叩问中,成为遥远的回声。

  篇五:这本书警醒了我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利用高科技,而书却如隔一世一般,人们的阅读量越来越少,我也是如此。

  由于读书量的减少,对书的记忆力尤为深刻。这本书是在寒假时去书店随意浏览时所发现,书名为《为了谁》,由于看到书名后产生了一些短暂的沉思,在情不自禁下我便买下了这本书准备阅读。

  这本书主要分为:学生时代、中年时代、黄金时代三个章节。由于现在的我还是个学生,于是我只是阅读了这一章。

  翻开后他为了贴近读者于是用一个普通人家的小孩,用他的眼光来看世界。他是一个十分懒惰的人,整天被老师、家人责问:“你在为谁读书?”而他心里总想:当然是为了你们啦!看到这点,不瞒众人我也曾有这样想法,而他到后来75岁时才知道他后半生的成就是之前他不断努力而来,这一切为得都是他自己,我不禁恍然大悟。其实,家人责备你是希望你成绩好,不是为了他们的后半生,而是为了我们以后可以过上好日子,老师也是如此。

  而反省自己,曾多次与老师针锋相对,多次认为老师是为了奖金,为了日后的回报,并不是,老师劝诫我们是敬业、爱业而不是一己私利。

  而现在仍有许多同龄人认为自己是为了父母活,为了老师活,竟有人因为他说:“不想为了老师和家人而活而去自杀”。在我认为他们这样的行为就懦夫,就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随意将自己母亲十月怀胎的成果而随意毁坏,这就是阔指对家人的不负责,将老师对你的精心教导随意地践踏,这就是对老师的不负责。总的来说就是对义务教育的践踏对法律的践踏。既然践踏了一国的法律就会遭到许多人的谴责。最后受伤的还是你自己啊!

  原来自己对这些繁重的责任并不是很在意,而读完之后,我仿如尘世俗人被神明点活,这本书既是我指路的灯也是我心中之神。

  一警之后,恍如他世。

  篇六:这本书点醒了我

  拿起这本书,便被它那一望无际沙漠的背景图所吸引,后来才知道,这本《平凡的世界》封面上的图是一片平壤的山村景象,寥寥几笔便勾勒出荒凉地界中农民劳动背脊的。

  处在霓虹灯下的城市,成天面对电子设备和先进的技术工具,不曾领略那种农耕的辛苦,我们的世界车水马龙,曾经不懂平凡,在这本《平凡的世界》中,只要细读,便能体会到农耕的辛苦,没有先进设备的农村欢乐只是和土地玩耍,与大地为伴。他们的幸福简单到一碗白米饭,使我不禁想起长辈给我们讲得儿时故事。也曾吃过忆苦饭,却只是一餐,所以没有觉得粮食的珍贵,所以才会浪费成疾。读这本书前,我不懂那些人的快乐,读完后,我才明白,原来他们的快乐是劳动的喜悦,他们吃的一米一食都是双手得来的,可这还不够,他们需要用多余的粮食换取衣服,他们安于现状的快乐生活,又不安于现状地努力拼搏,就像这本书的主人公——孙少安一样。这本书点醒了我,他们的幸福感来自珍惜,珍惜一切自己拥有的。我仿佛看到了一群在田间劳作的农民,温暖的风吹过了绿黄相间的田野,蓝天上是太阳永恒的微笑,蓝天下,是路遥笔下那一个个辛勤劳作的身影。

  《平凡的世界》是作者路遥费尽二十年心血写出的长篇小说,在其中,“土地”这个词变得重要。农民的幸福离不开土地,在城市柏油上很难再发现土地了,我们把“路面”和“土地”混为一谈。这本书却点醒了我,路并不只是用来承受策略的死物,我们要时时看着脚底下的路才不致于迷失太多,在《平凡的世界》中,农民们在土地上出生、玩耍、干活、成功……我们应该羡慕他们,就算抵达成功的彼岸也不会离自己来时的咱太远,低头看看那黄土地,上面布满了脚步的沉淀,走得再远也不能忘记这土地。我记得曾在影视作品中,看见过离乡的同胞用袋子从地上装走一抔黄土,现在被这本书点醒,原来他们便是爱着那日思夜想的土地。

  雄伟的矸石山,黑油油的煤堆,原来这也可以是一个不及的梦。物质未必是幸福,我们便是生活在喧嚣的城市太久,才会渴望阳光的'温暖和春风的感动,才会需要朴实的文字将你点醒。

  轻轻抚摸那牛皮纸质感的书皮,仿佛置身于田野中,依稀听见一支用口哨吹出的充满活力的歌在耳边回响,这是赞美土地和生命的歌。

  篇七:这本书打开了我

  初中以前,我沉浸在小说与漫画之中,完全没有接触过除此之外类型的书本。进入初中,我了解到散文的存在。从张晓风到毕淑敏,林清玄,迟子建,风格迥乎的他们带领我在文学殿堂又踏上一级阶梯。

  读《林清玄散文》时我并不觉得男性的文字思路会像前两者那样细腻而感性。当我翻开其中一篇《打开心内的窗》,才意识到自己的愚昧。“我们为什么对一个人完全无私的溶人爱里会有那样庄严的静默呢?原因是我们往往难以达到那种完全溶人的庄严境界。”这样理性中不乏柔情,让我看到这位男性的阴柔之美。

  再翻动几页,我细细品读,又发现他的阳刚之气。

  《形式》这篇散文讲述从古至今人们所追求的物质逐渐改变,要求也愈发提高,而慢慢的,人们盲目起来。从前,我们问:“你这衣服好看,什么面料?”现在我们问:“你这衣服好看,哪买的?”我们在生活中改变了初衷,改变了所想。

  所谓“打开”我那封闭的,自大的心灵,林清玄带给我的是感动与崇敬,他的写作思想风格扣人心弦,仿佛迷惘的心找到了方向般清澈明亮。我的一切,不再流浪,而是有了自己的定位。

  心既已明确了自己所想所求,便可以重新定位,认真思索。

  世间万物的运转与变化是悄无声息的,我们不该随波逐流,无法改变世界,试着改变自己,让它因为有了小小的我们而有一点点的不同。读书的目的不只是接受知识教育,更是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升华,它像阳光照亮生命,像雨露滋润干涸的心田。它绽放的朵朵鲜花丰富了我们枯燥无味,吹过的阵阵微风清凉了我们严暑酷热。

  那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我深埋在底的炽热心脏,它重新火热起来,不再沉默。

  篇八:这本书触动了我

  眼前是一片淡雅的鹅黄色。

  封面上还有一支蓝绿色的玉簪,旁边摇曳着几个字“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刚刚打开封面,便感觉到一种文字所带来的醇厚,典雅的韵味。细细一翻阅,才知道讲述的是民国江南才女林徽因的一生。一生的陪伴,一生的爱情,一生的思念。

  林徽因从小便生于江南水塘边的富裕人家,从小深得父亲喜爱。生得一身书香气息,长得一副江南女子特有的美丽脸庞。

  她的第一段爱情来自英国伦敦。在那里第一次遇见了同为才子的徐志摩。尽管是一见钟情,但他们情好日密。江南初入异国女子的胆怯陌生,都因着爱情而烟消云散。她的天真炽热与勇敢,毫不掩饰地表达出来。娇嗔、动人无疑塑造了一个徐志摩心中的“女神”形象。但当林徽因知道徐志摩早有妻室时,她却毅然决然地放弃,转头,跑开。没有再多说一句离别绵长的情话,没有恋恋不舍地送一吻别。她走开了,走得坚决,走得不留余地。轻轻地她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感叹于初时的青涩爱情啊,林徽因最终因为心灵上的拷问,道德上的约束说了再见。她并没有成为烂墙的一摊泥,让徐志摩难为,而是做了墙头上的一支烈焰蔷薇扇动黑色火焰,让徐志摩一生思念。

  看到这里,不觉宛然。忽然想起一句话:“美丽的玫瑰若是没有了风骨,那么还不如在峭壁上盛开的野百合”。林徽因是一个有风骨的女子,没有迷失于甜蜜的爱情,而是克制。有时克制也是一种美,源自这一份尊严上的自律自觉。尽管当时再深情,再感人,一个绝立于那个时代的女子依然华丽地转身走开。因为她几乎可以知道她未来的生活,被世人唾弃毫无尊严,也几乎可以预知未来爱情生活的冻结,最后被争吵所替代。到时再两败俱伤,不如放在心的角落慢慢疗养。

  有些爱,可以克制,有些情,可以淡忘。

  我合上书,细细地想,一位时尚青春的女子用她的成熟诠释了爱情的最高境界。后来,林徽因另嫁他人,徐志摩也爱上了陆小曼。但在后来的后来,徐志摩为听林徽因演讲坠机而亡,而林徽因将失事飞机碎片挂在床头直至去世。我想,这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

  “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听,这是她为他写的诗。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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